結婚到底是怎麼回事?

2018/10/3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終於趕在最後一刻把婚姻平權的連署書以限時信寄出了。出門時滂沱大雨,這幾天高雄的雨水已經旺盛到像是十年沒有下雨忽然天降甘霖的程度,尤其是清晨七點多,幾乎日日都是窗外白茫一片,聲勢浩大。偶爾醒來的那一刻,我會躺在床上聽聽雨聲,然後轉頭看看身邊還在睡夢中的老公。
由於新家裝潢尚未完成,婚後我們一直暫居在工作室,雖然不是很方便,但剛好這段時間沒有課,我趁隙渡過了一段偽家庭主婦的新婚生活。
有一天晚上,我問老公,在婚姻中你覺得怎麼樣會感到快樂呢?那天下午我們一起看了《愛在午夜希臘時》,年逾四十的茱莉蝶兒和伊森霍克已經從相互擠眉弄眼、說高明話調情的曖昧男女,變成了一對育有雙胞胎女兒的中年夫妻。過往的情話綿綿、處處機鋒,變成「你想你還能忍受我幾年?」「我告訴你,現在事情很簡單,就是我不愛你了。」這些台詞可是一點也不浪漫。
兩個九年之後,年逾四十的浪漫情侶變成中年夫妻。「愛」還是他們之間最重要的聯繫嗎?
我問老公,你覺得,在婚姻中怎麼樣會感到快樂呢?他按照慣例瞇起眼睛、笑而不答,直到我以各種方式追問才終於說出了這個短句:「一起做很多事情吧。」比方說呢?我問。
「一起看電視。」噢,這樣就快樂噢,還有嗎?
「ummm……一起吃飯。」嗯哼,還有嗎?
「ummm……一起煮飯。」嗯,還有嗎?
「ummm……一起洗衣服。」蛤,那是洗衣機在洗吧。
「有時候我洗你收,有時候你洗我收。」OK,那還有嗎?還有做什麼會覺得很快樂?
「ummm……呵呵,一起睡覺。」啊哈哈,是沒錯,那還有嗎?
「還有嗎?……很多啊。」比方說呢?
「呵呵,一起……一起洗澡。」哈哈哈哈哈哈。
那時我們正在一起洗澡。
老公的答案出乎意外的簡單,但那時我忽然這麼想,如果五年後我們還能一起做這些事,也許真的有可能蠻快樂的。但其實,我也不知道。
我是在結婚之後才意識到我們是閃電結婚的。並非對時間無感,而是因為一切都來得非常自然,並沒有趕行程的心情,只是交往期間會一直出現「想和對方一起生活」的心情。難道……難道我想的也是一起看電視、一起吃飯、一起煮飯、一起洗衣服、一起睡覺、一起洗澡,這樣的事?看來沒有錯。
過了幾天,我們一起洗澡時,我又想到一個新的問題:「你覺得我們結婚後,和結婚前有甚麼不同?」這個問題其實我在剛結婚不久時就問過,但第一次老公說,好像差不多,沒有特別覺得不同。可是這陣子,我們一起商量、決定了許多房子的大小事,從要買那張沙發,到要用什麼卡刷分期,到以後要把貓砂放在哪裡,到窗戶要不要貼反光玻璃紙……好像有些不一樣了。
老公有了新的答案:「有一點不同,現在好像比較有家的概念。」我的感覺是,思考的單位產生變化了,以前習慣以「我」來思考,現在偶爾會以「我們」來思考,不知不覺往這個方向移動。
新家的大樓管理員稱呼我為黃太太,還會跟我說「你先生剛剛把車開出去了」。第一次聽到這個稱謂時我覺得很新鮮,現在聽到時,新鮮感逐漸退去,但越聽越順耳。同時,也漸漸意識這個新的夥伴關係正為生活帶來一些新的變化。比方說,最近我比較常下廚了,會不自覺思考先生喜歡吃什麼,會想建立家的氣氛,會想儲備糧食,會嘗試各種清冰箱料理;又比方說,會習慣性的考慮怎麼和對方「合作」,例如:「我去收衣服,你把碗洗一洗。」或者「你在車上等我,我下去買就好。」做早餐時我負責食物,先生負責咖啡,洗碗常常是兩個人輪流洗,但我喜歡在他滿手泡泡時,在旁邊和他聊天。
這好像是第一次這麼認真的想要感覺一個家是什麼樣子,因為自己比較像組成者,而不像過往在原生家庭中比較接近領受者。但其實是,一面領受,一面組成。
接下來會怎麼樣呢?我也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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