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會是我結婚後的第一個過年,很久以前我就和現在的先生說,以後就算結婚了,過年我也還是想回自己家吃飯。他沒有反對,他說好,不問為什麼、也不試圖遊說我,只是和我說他家那邊他會去處理,我想這也是我願意嫁給他的其中一個原因吧。
我常在想的也便是這件事情,傳統上來說結婚後一切要以夫家為主,除夕的團圓飯還得是跟夫家的人一起吃,但難道家裡只生女兒的人注定就得吃上這頓孤單的飯嗎?團圓不應該是每個人都要感到幸福的事情嗎?也許是我比較叛逆,才會常常想到這些傳統華人文化婚姻制度裡不合理的事情,認為婚姻不該是綁架彼此,而是決定一起成長、尊重與扶持的契約。
今年是婚後第一年,我先取得了先生的同意後才和我姊說到了我想回家陪爸爸吃年夜飯的這件事情,她說那好,她也和姊夫說一下,除夕先在家裡吃,初二才陪姊夫一起回姊夫家過年。這時候覺得真好,我們都和能夠在這件事情上有所溝通的人結了婚,讓這些比較不符合傳統的事情可以順理成章地發生。前陣子爸爸開刀住院,我在醫院也和他說了今年我會回家吃團圓飯,我老公也會自己回他家吃,我們改天再一起去彼此的家作客,爸爸沒說什麼,只說好、好,一起吃飯。
不太確定這些事情對他們老人家來說會是怎樣的心情,會覺得我是叛逆的媳婦嗎?還是會認為我是貼心的女兒呢?可是我只能就我自己心裡所想的,自私地去下了這個決定,說實在年夜飯這件事情也不過是小事,我還是能常常回家見到自己的家人,還是能隨時和先生一起回到他家作客。我只希望成為了某人的妻子後,我仍然是獨立的個體,我仍可以決定去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對我來說,我的家庭和老公的家庭是一樣重要的。
在來到世界的第一瞬間,我先是成為了某兩個人的女兒,再來才擁有其他身份,而我以此為傲,為這件事情感到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