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來風靡文化創意產業,不管吃喝玩樂都要冠上文創名號,但這些文創到最後,感覺都不是文創了。
關於文創的說法,有很多種,網路雜誌媒體都有各系列的報導,所以現在只要談起文創,給人的刻板印象就是四個字:好賺好貴。
一般人都會覺得:文創品來自於設計師或藝術家的巧手設計,因為手工製作關係,所以工錢很貴,產品雖然很漂亮,但我還是覺得去大創買三十九元的就好,東西可以用就好啦!錢留著還可以去喝好幾杯飲料或吃個餐館。
因此,不少搞文創的人最後都跑去開小吃攤,資本多一點的人直接開文創咖啡廳。
訪問部分做文創的人,他會說,文創根本不好做,做的要死要活不如大量批發品,做這麼辛苦還被嫌東嫌西,我都會直接告訴他,你不如去開小吃攤。
在我覺得,文創不是單看一件商品,而是應該賦予這件商品一種文化或是背景意義,把一包米說得很有故事性,改變一下包裝設計,文創兩個字就出現了,很多人因為急著想搭流行風,或者根本只是想賺快錢,所以硬是把任何東西冠上文創,然後告訴大家我也是文創業者,我也會設計文創商品,這就叫自以為是的文創。
市場上很多文創小眾,打著文創名義在爭一口飯吃,不能說他們破壞文創品質,而是台灣沒有一個整體的文化產業方向,每當媒體放出政府要投資文創產業時,通常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過一陣子就沒下文,大部分的文創,都還停留在古早的商業模式之下,就如同之前有人提出:沒錢就沒文創這樣的論調出來。
反思每年這麼多年輕人投入文創產業,然而政府喊了好幾年的文創,卻沒有韓國影視娛樂和日本動漫以及中國古裝電視劇來得有吸睛度。
說到台灣,你第一時間聯想到什麼?
很多人都說,台灣最有名的是小吃美食,除此之外呢?
最近台灣的布袋戲偶在日本以及中國都颳起一陣炫風,讓我非常振奮,還有不少出版公司開始培育挖掘台灣文學以及創作人才,建立起平台供作者發表作品,或許在大家的努力下,台灣文創不會再是弄個夜市搞個咖啡廳而已,而是扎實地把台灣文化和人文背景放入其中,創造屬於台灣的文化以及人文創意。
關於文創,我簡單說,當文創不再是文創時,大家看的是價格,當文創賦予文化人文內涵時,看到的就是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