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誰的道德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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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在2016年出於意料擊敗其對手希拉莉,並當選成為美國第45任美國總統,但是這位最年長、最富有的總統卻在當選前後涉及無數的侮辱女性、反移民及種族歧視等衝動言論。相較於2009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前總統奧巴馬,川普的言行舉止不太符合一個世界強國主流領袖的印象,有時候還略顯孩子氣且意氣用事,馬來西亞的中文媒體更是時常把他當笑話或以國際八卦新聞的角度來看待。
我們能以倫理道德的標準來譴責這位以為自己有錢聲音大的總統嗎?當然沒問題,如果這個目的是出自於譴責便罷的話。如果是期待這個社會變得更美好,與其期待一個70歲的高齡總統做出改變,我更在意的是,這位總統是如何通過美國選舉票選出來的。否定這個票選結果,抑或這個票選結果太出人意表,等於您需要檢討制度、檢討民意,檢討它們為何沒有辦法反映您想像的倫理道德標準。有效的制度絕不允許這些政治人物在選後才露出馬腳,抑或露出馬腳後還沒有任何機制可以阻擋他耍笨,以致所有的改革議程停滯不前,不是嗎?
與其期待一個70歲的高齡總統做出改變,我更在意的是,這位總統是如何通過美國選舉票選出來的。否定這個票選結果,抑或這個票選結果太出人意表,等於您需要檢討制度、檢討民意,檢討它們為何沒有辦法反映您想像的倫理道德標準。
更何況,馬來西亞首相敦馬已經93歲了,而且他應該比任何人都還要熟悉馬來西亞政治這場遊戲的玩法。永遠不知道他怎麼玩,也就不會明白為何今天為何會有這樣的局面。再高尚的道德辭藻,也可能只是漂亮的擋箭牌,不是嗎?
非絕對的倫理道德
在馬來西亞比較低級的政治語彙與環境裡浮沉,學者的理論知識不見得就得隨之沉淪。比如硬是要將討論拉到倫理道德的層次去談,但倫理道德恐怕不是絕對的,即使是如今我們認可“不可殺人”為倫理道德的元價值,但它也是經過許多奴隸、斷頭台與戰爭的時代一路走來才有今天的共識的。更何況,倫理道德的價值本來就不是政治人物定的,而是大家都可以參與的建設的工程。它肯定是複雜的,而且會在某個事件後觸發更多的討論,再慢慢形成大家的共識。
如果倫理道德不是絕對的,它便需要漫長的時間去分析與討論,絕對不是立個標準就能跨越一切、海闊天空。廢死為何不能前進?簽署反歧視國際公約為何會被抵制?統考為何一直走不完邁向承認的“一里路”?第三國產車為何一意孤行?很遺憾地,全部事件都有其脈絡、全部決定也都有它的原因。我們從來沒有深入探討過廢死的議題,那還有許多人反廢死,還真的是一點都不意外呀。當醫生看不懂病人的病源何在,要怎麼對症下藥?無法對症下藥,能夠發病毒、還是病人的脾氣嗎?在大學與教育體系幾乎沉浸在象牙塔世界、對社會議題反應緩慢的情況下,恐怕“站在道德高地”之人需要及時提出不一樣的想像及可能性,不是嗎?
(在反對浪潮掀起後,網媒R.AGE解析反歧視公約是否有違反馬來西亞憲法。)
散落的馬來西亞認同
多年前看到一篇文章很有趣,簡單來說就是馬來西亞所有的社會問題最終的根源都是族群,而族群議題會間歇性產生緊張,但這些不團結的族群之間卻有著共同的敵人,那就是外籍勞工。因此,這社會既依賴外籍勞工,卻將很多社會性問題都歸咎在他們身上(獨立初期的共同敵人應該是馬共吧)。
不管有沒有道理,509選後一直沒有改變的也是族群的問題。統考走不完那一里路,那是因為雖然憲法與相關法令從來沒有把話說死,卻也從來沒有定義馬來人以外的其他族群,以及他們語言與文化實踐的權益。當林冠英的華文文告“只有在有需要下”才翻譯的話,華文的地位顯然沒有重要到讓統考可以被承認,不是嗎?更何況撥款從來並不是治本的辦法,承認才是,不是嗎?
即便如此,政府也沒有完全否定其他的族群的基本權益,這也是反歧視國際公約會被抵制的原因之一:為了保障馬來人的權益。
這就是這個國家政策容許迴轉再迴轉的原因:立場不明的憲法、不太友善卻不見得完全沒縫隙的法令,政府及它的政策便是在這些模棱兩可中進行判斷的老大,一切由它說了算。現在就連老大可能有好幾個,誰是最終的boss還未完全明朗化,角力若隱若現,人民又不見得有直擊問題核心的能力,迴轉再迴轉難免會讓想改變的人心力交瘁,覺得裹足不前了。但也因為一同向前走是要建立共識的,就不能隨便讓誰站在制高點上去界定誰的倫理道德標準,所以我們的選舉才會讓大家熟悉的、強硬的、又活得夠老、可以用許多倫理道德來回應您的敦馬,重回那個位置上。
您還看不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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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弄裡的阿四
羅弄裡的阿四
自稱“阿四”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大年初三撿到的貓就叫作“初三”。“羅弄”是馬來文“Lorong”的音譯,就是巷弄的意思。跟貓一樣喜歡在巷弄裡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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