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角度看香港逃犯條例所引起的爭議

2019/06/28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寫在前面

香港六月推逃犯條例,引起了大型的示威遊行,不同的民眾都發起了行動去回應逃犯條例,無論是在社交媒體、報章、網上的資訊、新聞都彌漫著一陣緊張的氣氛,社會各界議論紛爭各持分者(政府、警察、遊行者、醫官局、反對派、建議派、外國、內地等)的做法。
今篇文章,不是要說怎樣看逃犯條例、警民衝突,而是提出如何去憑證傳媒資訊的真偽。媒體十分重要,是文化傳播的工具,文化,包括學術,哲學,道理,真理,知識,宗教,人類多元文化及學習傳傳承工具,當中包括傳理,即大學學的傳理系,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把資訊給很多不在場的人看,好的是可以有更多人知道,壞的是可能只是事情的一部分,很容易影響人的立場、思想,引發很多不同的意見甚至爭議。
現在資訊發佈太方便,人人有手機便可透過whatsapp、 fb等平台傳播資訊開去,比起電視、收音機年代,人民有了渠道更容易發聲及站結起來,人民有了更多表達的空間,同時也因為門檻低,有很多假資訊,如果沒有憑證資訊,容易接收扭曲的資訊,影響對「真相」的理解,甚至誤解了對方,以為看到的某部分就是全部。而傳媒,我會定義為「傳播的媒界」,是一把雙刅刀,因為傳播媒界就是把知識文化透過媒界傳遞給參加者,那如果一開始的源頭是刻意散播某種訊息呢?看久了,人的潛意識會接收做出相對的回應,一個人是這樣,而每個人都這樣,加起來的威力就大了。

在資訊爆炸年代,我們在接收資訊時可考慮以下問題:

每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以下是我的見解。

1 傳媒對你的角色是甚麼?

文化傳播:把過往的知識、文化、經驗透過不同載體傳給知音人
提升影響力:發聲
引流集客:透過某特定主題內容吸引某特定受眾
監察社會各界:使訊息不一定只是官方消息,而是能有不同的聲音去監察名持分拍
而誠然,不同的傳媒有自己的著眼點,包括商業考慮、政治考慮等因素。

2 如果沒有了傳媒(沒有了互聯網,電視,收音機),你是怎樣了解世界?

如果沒有以上媒介,我們或許只能從別人口中、書本中去了解別處發生甚麼事。
電視、互聯網、Social Media,這三個發明使我們即使不在其地,也能了解資訊。
傳媒的種類隨科技發達也有了愈來愈多方式。
古代:書,海報,人
90年代:收音機,電視,電話,報紙 +古代方式
現在:互聯網,social media,網媒 +90年代方式 + 古代方式
傳媒有資訊傳播作用,另外,在心理學上,也慢慢影響人的意識,影響你作出某個行動,你對事物的了解。
這可從廣告角度去說。
夏天時,經過地鐵,你或許會看見很多太陽油、脫毛、泠氣機、太陽眼鏡廣告,因為夏天來了,是時候要防曬,要泠,要穿bikini。
也會見不同的廋身廣告,告訴你理想女人是怎樣,理想男人是怎樣,可見廣告背後也涉及心理學及社會社會的價值觀。
我想強調的,這是別人形容的世界及事情,接收資訊當然好,同時要懷著驗證的精神去驗證廣告媒體是否真的是說真的。

3 為甚麼傳媒資訊沒有「完全」中立?

3.1 從人腦接收資訊的腦科學來說

主觀?客觀?
人接收資訊是不可能客觀,只可盡量地客觀,這是因為我們的身心語言運作,是我們大腦在生物學上已設定的程式。
每天都有大量資訊,而我們每天都在接收資訊,腦外世界和腦內世界的資訊是否對等?不一定,太多資訊,我們會有選擇性地吸收,就好像餐廳咁多飯,同時選來選去都是那兩三款飯,我們大腦會過濾,再成為腦內的想法,再展化成行動去回應這個世界,所以有人說,思維比設更重要,因為思維決定了你的方向及行動。
選擇性注意 Selective Attention

3.2 人是怎樣過濾資訊?

A 人的說話:究竟是客觀還是主觀?
客觀是完全不帶立場、批判。
主觀是帶了評價。
例如:你經常不刷牙(主觀)
你一星期有7天不刷牙(客觀)
B 從NLP角度,主觀主要分三種:
刪除扭曲 一般化

- 刪除
刪除:果班人係暴徒(邊班人?)
- 扭曲
扭曲:
上街遊行就是暴徙 (上街遊行=暴徒?有啲咩係 = 暴徒?上街遊行=咩?)
生活化的例子:
你不打比我,不愛我了
不打比我 = 不愛我?
不打比我 會不會不= 不愛你,而有其他原因?
- 一般化
一般化:
所有男人都係衰人!
所有?會不會有啲男人係好人?邊個男人係衰人?
C 過往經歷、成長、信念
成長環境,經歷,做就了我們的信念,而信念會使我們帶了一副眼鏡去看世界。
先天性的過濾,要透過了解自己而知道,又或者這是根深蒂固,潛意識也會主導了思想行為。
而後天,當我們知道自己知道,或許能在接受資訊時,嘗試去解構資訊(deconstruct),知道甚麼是主觀資訊,甚麼是客觀資訊,持平地看事件。

3.3 傳媒所演繹的是一手資訊vs二手資訊?

一手:
由核心渠道 key person 所發出的資訊
第一手資料是由那些親身經歷事件的人所記錄的資料。
二手:
經別人接收然後演譯出來的資訊
二手資料是由那些未親身經歷事件發生的人所記錄的資料,即一些轉述的記載。
如果不斷看二手資料,會否以偏概全而沒有了解到核心渠道的消息?
例如逃犯條例,有真的去政府官網了解相關真實條文嗎?還是只看 social media及其他報章的演譯?
如果只看其他媒體,我們真的有好好去了解別人說的真的是條文所說的嗎?
有些人說,根本就不是條文問題,而是對內地法制的不信任,誠然的。而我說這個的出發點是:有沒有真的去找核心資訊傳播者的資訊來看,去拼湊出最完整的畫面去了解全局。

4 傳媒為什麼偏頗?

傳媒也是公司,有不同的利益考慮,商業考慮, 政治考慮,短期發展以及 長期發展。 傳媒都是人,大腦會有以上的過濾,再變成內容。
常見偏頗類型:
1) #選取的偏頗 — 選擇性的呈現部份事實,或是選擇性忽略部份事實。
2) #呈現的偏頗 — 在版面、時段、位置、順序等技巧上刻意凸顯、強調或掩蓋、弱化某些新聞。
3) #詮釋的偏頗 — 對相同的事實做出不同的解釋。
偏頗沒有問題,人性就是會過濾資訊,而重點是我們清楚知道自己知道傳媒有偏頗,最怕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在閱讀資訊是能夠把資訊解構 (deconstruct) 成為比較客觀的資訊。

5 那如何去驗證媒體的資訊/立場?


5.1 當接收資訊,可考慮以下幾點:
1 看多幾個post去睇對方通常講咩多
2 看媒體立場,同多看不同的報導
3 了解他是一手資料去寫,還是二手資料去寫


6 作為資訊接者

我們有責任去憑證資訊的真偽,因為你的每一個分享都會產生連鎖/病毒式的效應,而會影響別人的思想,行為。


嚴重的就是加強了對某事/某些人的評價,而做出不理志的行為,可看在打杖時代,媒體的作用為案例參考。
所以如轉載,請列明出處,讓人知道消息來源。
如未證實,請列明未經證實。

7 作為資訊傳播者

動機:為了甚麼而發?為了甚麼而寫?
辦別真偽很重要。
我們不是上帝,或者真的未能了解真相,同時我們可以選擇的是在已知中找出最完整的畫面,加上正向的動機去回應這個世界。

我說的也不一定是對。也渴望你去了解我寫這文章的動機,自己去求證、憑證,我所說的是否正確,對你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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