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今這個社會中,因為網路的發達,媒體製造議題及傳播的能力範圍越來越大,但是近年來無論是台灣媒體還是全球,由於媒體第四權的權利,許多人開始批評對於新聞未經查證,不負責任的態度感到不信任甚至憤怒,那麽是什麽造成媒體的問題呢?
媒體界的巨人
多數人談論到媒體,常指的都是電視,從定義上來說,電視注重的是視覺效果。即使是新聞社未經著墨或是不明確的報導,只要新聞工作團隊能夠拿攝影機即時的拍攝,再將這戲劇化十足的畫面加以呈現,那麼這個新聞就能得到大眾的關注。
從台灣媒體來看,如果新聞題材是殺人案,那麽媒體工作團隊必定會利用現場照片、監視器,剪接後播放殺人當時的影像,只要簡短的一幕,就能使已經對於社會感到不滿的人群情激憤,開始抨擊政府並未做好社會安全的責任。如同傳播學家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所觀察到的,電視的一幕幕景象能夠不通過大腦,而直接深入人們心理,進而造成深刻的影響。
有趣的是,電視新聞媒體並不會隨時守候在新聞現場,而是預先判斷事情發展流程或發生事件後,才會派遣工作團隊前往採訪。在報導事件的空擋,現代媒體通常會透過一般民眾所拍下後上傳的影片或照片,做出第一時間的報導。
媒體事件
有些評論家會稱,如果媒體並未報導,這些事情根本不會發生。分析事件也並不是媒體的強項,一則新聞只有一篇短短的文章或一分鐘的報導。因此美國主播克朗凱(Walter Cronkite)強調電視媒體只是不過是提供「頭條服務」而已,也就是如果民眾想知道更詳細更深入的相關資訊,就必須自己想辦法。但是這麼說是否過於切割責任,媒體第四權所賦予的權利過於巨大,媒體卻可以不經證實的只強調只是頭條消息,而不需付出任何責任,是否權利失衡了呢?但不可否認,台灣媒體也確實讓大部分人,依然在收看這些絲毫沒有深度,只重視視覺效果、充滿媒體事件的新聞。
因此,當下次再看到網路新聞媒體事件下的留言時,在覺得民眾對於事件抨擊,缺少知識或不夠理性時,似乎也不足為奇。
台灣媒體的問題
媒體漠視
在了解媒體問題後,讓我們回歸到台灣,台灣媒體長久以來媒體漠視的情形過於嚴重,媒體所做的只是在一旁守候,等到事情出錯或是新聞事件引發大眾關注後才作出報導,例如:台鐵長期內部文化以及問題,媒體們只會等到如 2018普悠瑪脫軌事件發生後才會開始關注這個議題。哪個部門長久以來做出錯誤的政策決定,是否有做好規範檢查才能使用列車,卻鮮少被媒體所關注並揭發。
零散破碎
台灣乃至全球諸多媒體的通病在於,他們不願意對事件提供完整並去面性的報導。他們有截稿壓力,又必須挑選出最佳的影片,同時也必須依賴官方資訊。因此,媒體們總是拿出零散的故事來轟炸公眾,要民眾自行拼湊故事發展,甚至完整資訊,反而導致人們只依照片面消息,傳播出更多不正確不完整的故事。
這個問題也來自於媒體:媒體每天要報導許多事件,所以新聞故事通常不完整,或者因而報導錯誤消息,加以誤導觀眾。我們長期看到許多新聞,卻不知道問題發生的原因究竟是什麼。用莎士比亞的話來說,媒體世界就是一個,「充滿了咆哮與憤怒,卻不具任何意義」的地方。
負面情緒化
新聞在台灣中,幾乎都是「負面感染」! 媒體行業在競爭中,為了追求利益及曝光度常會利用人們對於壞消息的興趣。媒體並非慈善事業,他們也要追求獲利,為了持續經營媒體會利用到人們對於負面詞彙的敏感與興趣吸引大眾。
新聞媒體報導社會事件,暴力、衝突、死亡、戰爭並沒有錯,但在新聞業中,過多的負面用語也造成大眾恐慌,甚至是否導致模仿,不得而知,但新聞業責任絕對不可少,怎樣從媒體利益及新聞價值取得平衡是媒體產業對權利及義務,所該平衡並探討的問題。
結語
要一時半會改善媒體產業並不可能,但大眾可透過現今菁英媒體、社會專欄等正確、完整的新聞資料,來正確了解資訊。如何培養媒體識讀也成為現代人該去省思的方向。至於媒體業則該探求權利及義務如何價值平衡,政府又該如何透過法律抑止第四權不斷膨脹的情況,而不觸碰到媒體對追求真相的權利,成為今後台灣社會改革不可或缺的部分。
參考資料
政治學 / Michael G. Roskin著 ; 黃瑞秀等 合譯 二版 臺北市:雙葉書廊, 2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