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爭」,即「革命」,是馬列主義內維持權力、形塑政治能量的必勝法則,在蘇聯、東歐、南美、中國、東南亞,等紅色政權的帶領下,及共產政權之轉換下,中共的「革命」,手段多樣、名目甚多,實際上,是中共政權對內形成正當性、形成多數、一體性的唯一手段。
隨著香港群眾常態性、廣泛性(非一種示威模式、非單一族群)的竭力的遊行示威行動,形成了「時代革命,光復香港」的最終訴求,中國對港澳、台灣,對外赤化、革命的手段,也隨著習近平的公開講話:「對港澳台工作要堅決鬥爭、必須取得勝利」,中共的鬥爭手段更是走向全面性、常態性的。
法治上的鬥爭
陸續的示威、衝突之下,香港警察起初攻擊記者、大規模釋放催淚彈,到之後甚至圍毆群眾、使用布袋彈攻擊民眾、潛入民眾中作偽證、濫抓濫捕,的一連串違法犯紀事例,應為此負責之警方高層,面對執法過當、不法行為,極力為其辯護、開脫,以躲避對外說明、模糊焦點,名義上,為香港社會服務、自由法治生成的執法單位,已瓦解自身建立的社會安全網、背棄香港市民的信任,為中共之「中國利益」所服務,其領導階層受中國政府所利誘、滲透,失去了高自治社會下的自主性,成為共產黨的私人在港武裝部隊,因此,此部隊的政治性,與中方靠攏,而其他勢力支持警隊與否,更代表服從中方在港利益的表徵。
可想而知的,在抗爭逐漸平靜地當下,這支部隊將陸續執行「赤色恐怖」,打壓異議份子、監控民眾、鎮壓反對政府的示威活動,於的時夜深人靜候,將與中央不同的反黨份子,巧立罪名,悄悄送中,進而肅反如今冷卻的反對聲浪。
文化上的鬥爭
在一波波的衝突之下,逐漸清晰的是,在香港的自由風氣下,共產黨已收買香港多數影視人物及媒體,在輿論上,偽裝成沉默多數的聲音,駁斥示威者的理念,極力為中共辯護,在公開場合上,頻頻向中央獻媚,順勢催生中港社會,社會的分裂及輿論的對立,在反送中抗爭以來,中共希望皆由附庸媒體、代理人的管道,在衝突當下,建立黑衣示威者不良的形象,並汙衊其為法治的破壞者、暴亂的本源,透過優勢的媒體聲勢、偏差的視角,拉攏、綁架試圖恢復平靜的受聽人、圍觀者,可推知的是,中共的下一步,將鼓動更多黨員、幹部,將這場運動將染色他國顏色、安上其他的政治動機,長期之下,諸多的示威者及團體領袖將被定位為蠱惑社會、破壞秩序、法治的罪人,成為推動「一國一制」的民族熱媒、政治肥料。
蘇俄的鬥爭史最高潮,便是史達林時期的大清洗,也因此在政治陰謀的籠罩之下,史達林為每一起被消失、處決的目標,寫下了劇本,而如今中共也正為香港人的革命,安下情節。
如今香港與中國之間,一方面是法治觀念的衝突,對中國社會而言,法律與保守方靠攏,是既有利益者自保的制度依據、是官方約束人民的執法手段,也因此中國法制形成依賴定期的威嚇及高壓的體制之下,而對香港民眾而言,法律是政府與民間形成共識的契約,因此約束每一位人民自主遵循、建立信任的基礎,因此香港的法治社會保障權利、符合國際認定的法治原則,在一國兩制之框架之下,框住了觀念甚遠之兩者,是看似平靜的社會,默默地形成不平等、相互對立之溫床,也使資源甚多、具侵略性的中共中央政府,在自由的環境中散佈、吹捧威權、統一言論,在法治的社會裡收攏、滲透媒體、警政高層,企圖複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模式,但最終僅使社會層級差別甚鉅、香港基礎民意無法傳達政府,緊繃的情勢神經,只得在越升越烈的氛圍下分斷,使得香港民眾理念受中方批判,示威的訴求陷入不同共產黨派系之間的無解的對抗、夾擊之中。
在林鄭在歷經推託、不正面回應的對外說明之後,其最終仍在社會瀕臨崩離之際,於送中條例上做出撤回的讓步,此只證明特區政府已如同喪屍,無法獨立執行香港事務,亦因此在諸多犧牲、災難產生之後,香港民眾亟欲一個更穩固、更有效率的政府、一個自由、公平、美好的未來,遂而產生拋棄一國兩制之港獨共識,其源自港民不信任中共破壞香港法治、濫用民族情緒的理性抉擇,及熱愛自由、法治、人道的自我意識;曾幾何時,獨數一幟的香港法治社會,被華人譏為香港人自認為英國國民的可笑心理,但相較於那些追求台獨、藏獨、疆獨,及中國維權人士,又何嘗不是反抗中共高壓的集體意識,及被愛國情緒抨擊的共有理想,但對中共而言僅是一場利於權力操作的政治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