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參院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每年審視香港是否有足夠自治
- 「林鄭月娥之亂」盡顯沒有民主,欠缺監督的制度暴力
- 香港不是孤島,世界在觀察,並會慢慢採取行動
美國國會參議院19日取得議員一致同意,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根據眾議院之前通過的版本,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審視香港是否仍然有足夠自治,享受美國給予的特殊待遇;假如沒有足夠自治,國會可考慮實施制裁,或審視香港能否繼續根據《1992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享有獨立關稅區特殊地位。
香港這場開埠以來最大的爭民主、保自由運動,是在6月初開始的,至今5個多月,在「林鄭月娥之亂」中被捕的抗爭者估計高達8000人以上,死傷嚴重,盡顯沒有民主,欠缺監督的制度暴力。
在西方國家居住過的人都知道,民主制度不是以高效見稱的,美國參、眾兩院能夠在5個月內形成共識,參議院以最快速、俗稱「熱線」的方式處理法案,是非常罕見和難得的。兩院今年6月推出法案,眾議院的版本上月通過,參議院的版本通過後,將交由參、眾兩院協商統一版本,提交總統特朗普簽署。
法案公佈後180天內和此後每年,美國國務院將需要公佈威脅香港民主相關人士名單並凍結名單人士在美資產、限制名單人士及其家屬入境。
中共做事向來不是講情面,重視原則的,只在乎利用價值。香港的特別之處在於其法治,普通法下的合約精神與執行,以及長久以來與西方的緊密聯繫,至今未有一個中國大陸城市能夠做到。美中貿易戰至今不能結束,難也就是難在合約執行,因為美國在承認中共40年後,才驚覺中國是沒有合約精神的。不論合約寫得多好,(中國憲法也寫得很好),最終都可能無法執行的。簽字的中方,更可能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執行。
特別行政區不是你說其特別就特別的,是要國際社會加持的。北朝鮮在2002年也尋求成立「新義州特別行政區」(Sinuij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更委任荷籍華人楊斌為首任行政區長官,然而,楊斌之後竟涉嫌逃稅而被中國大陸警方逮捕,令政府運作停止,特別行政區只虛有其名。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增加當權者的成本,但是不會為運動帶來動力。在極權社會,堡壘一定在從內部擊破的。今天過後,希望抗爭者知道香港不是孤島,世界在觀察,並會慢慢採取行動。
香港已成為美中博弈的籌碼。筆者離抗爭很遠,無法掌握抗爭者的情緒,但是知道很多抗爭者是支持「攬炒」的,即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我認為這沒有甚麼不妥,因為可以進一步破壞香港的集資能力,減少中國的外國直接投資(FDI),從而打擊中國經濟。但現在是有更好選擇的。
《孫子兵法》說「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面對未來中國將收緊對港管治,抗爭不能以痛苦來作連結,這是不能持續的。抗爭應該考慮以創意來延續,減少使用暴力,減少損軍折將。光復香港的價值觀,讓全民在靈魂深處鬧革命,打一場持久戰。
作者為資深記者,都市可持續發展政策推動者,現居美國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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