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訴說著困擾,朋友的先生有三兄弟,各自都有著各自的事業,並未與公婆同住,日子還過得去。她說公公年事已高,前陣子生病,到了需要別人照顧的程度。
但是問題出現了,婆婆表明不願照顧,說要送安養中心,她說,到了這個年紀,她想到處遊山玩水,不想因為照護而羈絆住自己,朋友的先生不忍,覺得父親辛苦一輩子,怎麼能在他生病的時候,將他送到安養中心,權宜之下,朋友的婆婆同意申請看護來照護生病的公公。
過了幾天,朋友又來訴苦了,她說,婆婆嫌有外人在,她很難放心與朋友出遊2~3天,再次表示要將朋友的公公送往安養中心,朋友顯得煩惱。
我說,那你如果放心不下,怎麼不接過來自己照顧呢?
然後...朋友就沒再說話了。
後來,朋友說,公公送往安養中心了。
再後來,朋友的公婆家搭起了靈堂。
可能,你會說,「哎呀,那婆婆好可惡,居然這樣對自己的先生。」
又或許,你會覺得,「好無情,自己的太太及小孩拋棄了自己。」
只是,我會這樣說,
我們選擇看見孱弱的公公需要被照護的樣子,卻沒在意侍奉先生一輩子的婆婆,難道她沒有選擇權?
我們只是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可以用自己的想法評判他人的行為,就像朋友的煩惱在我提起她可以自己照顧時,再沒有遲疑一樣,這是一個不會有正確答案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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