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十節適逢連續假期,各方朋友不外乎利用這機會透過各種方式好好地紀念這個國定假期,而這個連假也剛好適逢習俗上適宜舉辦婚禮的好日子,幾位大學同窗好友便相約來個參加婚禮前的短暫踏青,而地點則是選在這次想與各位分享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景美園區,也是這麼剛好與前面分享的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有著兩相呼應,故再次提供拙作算是補完「國家人權博物館」之參訪心得。
文化部於2011年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下轄景美與綠島二處人權文化園區,積極進行白色恐怖相關調查研究、展示、人權教育推廣等工作;2018 年3 月15 日「國家人權博物館」正式成立,二處園區也分別更名為「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及「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原為「新店二十張景美軍事看守所」,現址為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 號,土地面積35,253平方公尺,位於秀朗橋南側,在都市開發前屬於新店大坪林二十張的聚落範圍,國防部於2007年將土地移撥予文建會,文建會隨即展開園區建築與修繕工程,並於2007 年公告登錄為台北縣(現為新北市)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前身曾為軍法學校、警總軍法處、國防部軍法局及覆判局、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及檢察署、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檢察署、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檢察署等單位使用。
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為軍事、政治、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的場所,有許許多多政治受難者在此遭到判刑,或判處死刑,或判處刑期,短暫羈押後轉送往綠島或台東泰源監獄,部分就在園區代監執行;1979 年「美麗島事件」在第一法庭舉行軍法大審、軍事情報局長汪希苓因「江南案」在此服刑。
初入國家人權博物館,感受到的是其名雖為國家級展示館,但實際上為了保存當時的時空背景與環境,故整體環境讓人感到蒼涼,絲毫沒有以往對於國家級展示館的新穎印象,入館沒多久正好遇到了每日定時導覽的行程,在約莫一個小時左右的導覽過程,粗淺地介紹了這幾棟建物群的由來與當時實際使用的情形。
導覽結束後便在園區內隨意漫步,參訪了幾個固定展館,展館內陳列著當時碩果僅存的些許實體資料,更多的是口述或是藉由口述轉化之史料,而在特殊展區內則是有著「被折斷的筆桿―政治受難的新聞人」與「山東流亡學生與澎湖713事件70周年」等特展,最後則是看著與綠島園區相呼應的設計,有著許多名字落於方形石塊而組成的人權紀念碑的景點。
看著這些史料與一些口述影像讓人感到魔幻寫實,一些讓人覺得難以理解的事情,卻是事實而且在近代才發生過,我必須很持平的表示,自己所身處的環境並沒有從這些事件中得到利益或是受到損害,所以個人的情感面是不會有所偏好的,但我認為我受到影響的是身為人的普世情感面,這些過去是需要被好好記下的,為的是不要讓未來重蹈覆轍。
最後我想以南非的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曾說過的一段話作結,他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還因此失去了一隻手臂與一眼的視力。他說:
「如果我們把真相說出來,會發現過去這些情治機關、這些軍警所做出來的事,也是人做出來的,在當時的政治情況下,所做出殘忍不人道的事,說出來對於雙方都是有幫助的。無論是對加害者或是受害者而言,揭露真相不是為了處罰,而是諒解,並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事,透過這些程序去反思,讓這些人都可以在新的民主中,成為新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