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鬧繁華、越夜越美麗的蘭桂坊,像一盞五光十色的霓虹燈,散發著無盡的神祕引人發想,是我來港前便心心念念想一探究的地方。從地鐵站到酒吧大街,從寂靜到喧嘩,彷彿來到了一個不夜城。街上充斥著震耳欲聾的音樂聲,酒吧前身材壯碩的公關熱情的吆喝,熱情與猖狂在這樣的氣氛裡氤氳而升,瀰漫著整個街區,令人心醉神迷。
跟每天下班後定時來這兒報到的香港上班族,我和樂樂像是兩個誤闖禁地的小女孩,遲遲找不到該往哪間店下手。會來蘭桂坊裡喝酒的人,似乎都有著自己特有的喜好,露天吧台前的男子個個西裝鼻挺、身材壯碩高挑,女人則個個婀娜多姿、幹練有神,站在旁邊看著都覺得高雅時尚。
最後我們決定選了一間live house進去聽音樂,外頭是開放式吧檯,裡頭則有駐唱樂團,付些入場費的費用,即可以酒水暢飲,聽整晚音樂。我和樂樂分別點了一瓶啤酒,就進裡頭聽歌跳舞。隨著時間的向前推進,酒吧裡的人潮越來越多,原先只是三五好友站著聊天搖擺,開始多了與其他人碰撞的機會。
眼光瞥見站在身旁的男子,一個西裝鼻挺、梳著油頭,另外兩個雖然著休閒服飾,但看上去像是隨興打扮的工程師,下班出來小酌、放鬆的樣子。可能是女人直覺的第六感,好幾次用餘光感受到對方的欲言又止,似乎在等待著時機開話題。
音樂的變換,吵鬧了整個空間,前排熱情搖擺的外國男子,用肢體引導著我們跟著起舞。西裝男終於抓到時機看向我,用酒杯碰撞著我的啤酒瓶,我們自然地說出「cheers」。音樂越來越大聲,西裝男貼著我的耳,說了幾句廣東話。「我不會說廣東話。」我接著在他的耳裡大吼,這一吼,我的港都奇遇也就這麼開始了。
西裝男叫kyle,下巴刻意留的鬍子和他那一付圓框眼鏡、整齊端正的西裝,流露著他對品味的堅持。站在一旁的是Eric,說著一口極為流利的普通話,牛仔襯衫配黑褲的休閒打扮,像極了台灣男生。Eric笑著說kyle想搭訕我們,卻一直開不了口,一整天在外奔波、其實早想回家的我們,因此而留了下來。
大部分時間樂樂跟他們說廣東話,再用普通話幫我翻譯。但玩遊戲哪需要說多少話呢,我心裡明白跟男生玩酒遊戲十之八九總會輸的,更何況是在酒吧認識的男人,可會玩了。樂樂總是那樣人來瘋,興致開了就玩的不亦樂乎,輸了幾回,就喝了幾回。Kyle也喝了不少,心情好便買酒請我們喝,Eric笑說他是喝醉了,喝醉了才一直請人喝酒。
那一夜我始終是清醒的,我記得kyle在跳舞時緊緊抱住了我,在耳邊低估著「認識你真好」。也記得能言善道的Eric,喜歡笑溺的看待一切,總留露出一種事不關己的輕浮,實際卻別有目的的孤傲。
這也是蘭桂坊的魅力之一吧,昏暗多變的燈光交互變換,在若有似無的縫隙裡,曖昧總是那樣自然而然的發生。長大以後才發現,成人的交往可以壁壘分明,也可以含糊曖昧。白晝裡清晰可見的道德界線,在夜晚時分,界線彷彿又不約而同的模糊、淡化。這些不言而喻的社會規則,從沒有明文條款,全按你是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情況下,遇到什麼樣的人。
午夜的蘭桂坊,就這樣一如既往的喧囂到天明。凌晨三點的翠華飲茶,和新朋友吃完解酒餐後,便一齊搭著夜間小巴回家。夜晚的魔力,總能讓人忘記初見不久的尷尬,酒精的催化,讓一切無厘頭的笑話都合理了起來。
而明天,依然得在頭痛欲裂的宿醉中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