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事愛情呢?兩個人相戀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嗎?到底誰適合誰?這件事情到底有何判斷的依據?面對著有好感的女生,我要如何分辨我只是想和他當朋友,還是成為男女朋友呢?
總覺得對於現在的我而言,其實只要有好感,覺得對方不錯,感覺頻率對了,其實我覺得就可以多相處看看。雖然說不一定要成為男女朋友,但應該可以是不錯的朋友。但,其實內心還是會有些許掙扎吧!或許更多的是對於自己的譴責,為什麼自己會這麼的花心呢?總是對那麼多女生有好感。然而,最近的我似乎有點慢慢釋懷了?或許是意識到,自己在有女朋友後會比較收斂吧?畢竟有著承諾。
愛情的三角理論,親密、激情、承諾。愛情一定要包含著這三種成分嗎?當然三者都擁有是最好的,但如果只有其中兩個呢?不是有所謂的友誼愛什麼之類的?或許最後還是取決於自己吧!取決於你想要追求什麼樣的愛情,取決於你自己的決定。我覺得真的沒有所謂的對的那個人,只有你選擇的那個人罷了。
愛是一種選擇,選擇對自己負責,選擇關懷對方,選擇在乎著彼此。或許一切都是有可能的吧!不管是哪一種,都有其發展的可能。最後應該只在於雙方在乎著什麼,以及是否能為彼此妥協、包容吧!喜歡一個人很簡單,但要持續地在乎一個人卻很難。喜歡一個人很容易,但要不離不棄,喜愛自己的決定卻很難。什麼叫愛情?什麼叫有情人終成眷屬?或許一切都在於那當下兩人的決定吧!
然而,這過程中會不會傷害到別人呢?我想是一定的吧!喜歡對方的開始,便給予對方傷害自己的權利。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都是。但,這或許都不該是阻礙的原因!喜歡就試著相處,拿出最真誠的心與對方相處,坦誠相對,不要欺騙對方,就是對於對方最好的保護與諒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