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因為曾經因著大學研修社會工作,有些機會前往安置機構實習,也許因為曾經背著行囊,遠赴泰國、柬埔寨或者只是台灣花東地區進行志願服務,但這些經歷都十足的開拓了我對於「社會」、抑或對於「世界」不同的視野。塑造了現在這樣:熱愛紀錄片、社會議題類電影,而且總是滿腹的心得需要有地方發洩的我。
【李察朱威爾事件】
改編自1996年亞特蘭大爆炸案。
亞特蘭大的奧林匹克百年公園曾經被人放置炸彈,發現的是一名非常嚮往警職、熟讀規則、善良又正義到甚至有點偏執的白人警衛 李察朱威爾。他立即通報並且協助疏散人群,以至最後炸彈雖然爆炸,但卻避免了重大死傷。他在那天成為了英雄,卻在四天後便成了全民公敵。
印象深刻的經典對白
「按照程序,就是應該通報。」─ 李察朱威爾
發現可疑的背包的那一刻,他毫不猶豫且堅定的說著。即使身邊的人沒有人相信他、覺得他小題大作,但他依然堅定。好像「堅守崗位、警職規則」就是他以立不搖的信仰。
結果那個背包真的裝了炸彈。
「李察,你以後說的話我都不敢不相信了。」 ─ 領便當的同事
事實上李察並不是「放羊的孩子」,他並不善於說謊,反而正義而善良,但他偏激的正義,常讓他惹來麻煩,有時是不實的指控,有時對方是有點道理的。無論如何,他依然堅持自我。這並不是自我中心、目中無人,而是他尋求著「做一個認識自己的自己」。
「世界上這麼多律師,你為什麼偏偏選擇我?」 ─ 受不了體制而自立門戶的律師
李察曾經在一間公司擔任小職員,而他們的相識是透過李察的細小觀察。
「看看你最下面的抽屜。」李察這麼說。
「我想你可能想吃,」他搔搔頭,「我發現它快沒了。」然後指了指巧克力。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這種巧克力?」律師不解。
「我是從你的垃圾桶發現的。」
這就是我說的細小觀察。當你真心想認識一個人時,你總有意無意的去注意對方的一舉一動,聲音、行為、穿著,甚至對方的垃圾桶。但終究是什麼原因讓李察在遇到人生災難時,第一個想到他?
「因為在公司裡,只有你不會叫我肥子、白癡、肥豬。只有你把我當人看。」李察這麼回答,
「在你面前我可以做自己。」
媒體操作面:大部分的人都還只是訊息的接收者
「頹廢、沒有成就的肥胖白人男人,還和母親同住,符合了獨立炸彈客的特徵。」 ─ 電影裡的媒體。
當社會眼光,以一個人的外表、過往的行為,去用力的、加上註解的,甚至偏頗的,去定義、猜測一個人的行為與人格,不論看起來合理不合理,最後都會被合理化,這就是人性。
大多數的人,往往還只是訊息的接收者,在收看新聞媒體或是聽取言論時,總是秉持著直觀的「相信」,而非採取「懷疑」。實際的例子大概可以說說前陣子的「衛生紙之亂」吧?一則訊息《衛生紙的原物料即將短缺,請大家盡速囤貨》導致各大廠衛生紙被搬空,不到五天就證實了這是假消息,但這五天已經為衛生紙業者賺進不少業績。
相信的人就是笨蛋嗎?不。
質疑的人就是聰明的嗎?不。
保持懷疑難道不會變成疑神疑鬼嗎?不。
你依然可以相信,但記得,不要全信;你可以懷疑,但不需要質疑,而且要去求證。
電影《不完美的正義》裡有個台詞令我印象深刻:「他一臉看起來就像個罪犯。」白人警察逮捕並移送了一個黑人伐木工,罪名是商店偷竊,即使他明明一整天都在森林裡工作。
這部電影雖然討論的是種族歧視,但卻與本部電影想訴說的議題有些異曲同工之妙:你是憑著什麼樣的因素去定義一個人?而他就是你定義的樣子嗎?
社會輿論面:如果是你發現了炸彈,你會選擇通報還是逃跑?
「誰想重蹈覆轍《李察朱威爾事件》?」 ─ 李察朱威爾
「發現炸彈的人往往就是炸彈客」─ 電影裡的FBI
這是一件悲慘的事件,因為事件實在太過於痛心、充滿恐懼與恨意,迫使這個社會急迫的想要找到一個,可以背負罪名、可以徹底宣洩恨意、釋放痛心的兇手。但是,將這些情緒寄託於他人,內心真的就可以舒適、得到解脫嗎?
在故事的最後,兇手另有其人,這個過程走了整整六年,被誤會的人得到了「遲來的澄清」,但卻永遠得不到一句道歉,而這些時間帶走的隱私、羞辱、生活的轟炸,僅僅說聲「道歉」也好像沒有了意義。
想起一些社會新聞,說著有人熱心的為倒在路邊的人進行CPR,最後回天乏術,熱心的人卻被對方的家人質疑是他的過失。還有在路邊發現車禍,主動下來協助指揮交通的人,被路人說著:「大概是他撞的吧?」
看見霸凌事件,主動去告訴老師,結果最後變成被霸凌的對象。
看見車禍協助通報警察,結果自己被抓去做筆錄。
...如果是你發現了公園裡的炸彈,你會選擇通報還是逃跑?
我大概會逃,因為我背負不了這個社會的輿論與質疑,你呢?
文末
「嗨,我是重度電影成癮者,只是我很挑片。」
希望你看了我的文章,能讓你有些思考或是想法,歡迎留言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