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我提起北京,腦海裡依舊只有那個少年。
在北京,我工作、我熬夜、我奔波、我吃冷飯、我挨餓受凍,但在這艱苦又充滿內鬥氛圍的工作環境中,整個十一月和十二月,我都像活在雲霄一般快活而幸福,只因為有他。
愛情真的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它能轉苦為樂、能化險為夷、能顛倒黑白,在小說裡、電視劇裡、電影裡,都常有這樣的劇情——明明生活難受的像地獄,然而只要能枕在愛人的胸懷,再痛苦都會笑著入睡,因為知道明天之後的日子也會有愛。
我到了北京之後,頭兩個月的生活,都被塗上了這樣一層愛情的濾鏡,也因此整個十一月和十二月,我都不曾認真去留意劇組裡那些暗潮洶湧的眉眉角角。
這部電影是由兩大資方共同合作的,第一大資方是O華娛樂,中國大牌經紀公司,佔資70%,剩下的30%資金則由一位美籍老太婆的公司負責搞定。
根據我事後的分析,其實劇組內部所有的問題,都是這美籍老太婆惹出來的,她叫「狄笛」。(注意:絕對是化名,如有雷同、純屬巧合,以上都是我夢到的。)
狄笛是個白髮蒼蒼、態度很差的老妖婆,十幾年前住在美國,當時效力於某間國際知名的影視公司,後來呢,因為一些職場倫理相關的問題,她就辭職走人了,也不知是被迫還是自願。
後來,她搬到中國討生活,在北京一待十數年,喜歡搞「把規模很小的新創公司掛名在大企業底下」這一套行銷手法,前後成立又倒閉了好幾家新創公司。公司來來去去、員工一批又一批,她的中文卻仍舊爛到不忍卒睹,但是她很愛講,而且她認為全世界都該聽懂她在講什麼。且做為一個老女人,她很喜歡年輕小鮮肉,同時也很討厭所有她以外的女性,不分年齡。
但非常不巧的是,O華娛樂的老總也是個女人。
沒錯,一山不容二虎,兩個女強人碰在一起的,下場就是雙方明明是合作關係,卻把彼此搞的像敵人,各自有各自的地方派系。
以O華為首的人員包括演出電影的O華旗下演員們、總製片人、製片團隊;以狄笛為首的包括導演(也就是弱佬)、導演找來的美國編舞小組、導演找來的攝影指導、導演找來的音樂總監。我自己本來也是導演派系,但是一個月之後,我越看越覺得不太對勁,慢慢就身在曹營心在漢了。
兩派鬥爭,自然有夾在中間的可憐人們,無辜中立派系包括試鏡主任小組、執行副導小組、攝影團隊小組、其他現場工作人員。
矛盾還不只這些。在美國,一個劇組裡,導演最大;在中國,一個劇組裡,製片最大。
偏偏在這個劇組裡,導演來自美國(他覺得他最大),製片來自中國(他覺得導演不該比他大),更悲慘的是,他們還來自敵對的派系!於是,雙方從選角一路鬥到拍攝時程規劃、再鬥到攝影指導人選。同時狄笛與導演還不斷跟手下抹黑O華,從我抵達北京的第一天,就一直被導演耳提面命、危言聳聽的告知:「這個O華一定是黑心大陸公司啦!一定找到機會就會A別人的錢啦!」
結果呢?我體驗到的事實,卻是導演本人罔顧我的權益,叫我洛杉磯飛北京來回機票的金額自己吸收,最後還是製片人助理(一個人正心善的小姐姐)跟我聊天時得知這件事,主動跟我說機票其實是可以報銷的,然後好心地幫我拿去報銷了。
另外,我事後從狄笛公司底下的小員工那裡聽到的八卦,也反而是雙方當時協議合作,O華同意出資70%,這筆錢一毛不差的到位了。結果狄笛承諾的30%資金卻湊不到,東拉西扯、推拖又說謊,最後還得讓O華先墊錢。
從洛杉磯到北京,我算是把「會叫的狗多半是虛張聲勢」這件事情給看的透徹無比。不是我憤世嫉俗,而是通常在職場上越愛吹大話、越愛貶低別人、越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的,永遠是那些最沒能力、最自卑、最無頭蒼蠅的人。比如洛杉磯叔叔、導演(弱佬)跟狄笛那類人。
弱佬跟狄笛很要好,因為當初也是狄笛堅持要用弱佬當導演,說起來她對他有知遇之恩,所以他死命維護她派系的壯大,也是應該的。(只是不是聰明的。)
我對弱佬本來沒什麼意見,甚至還非常感激他給我這個工作機會,直到弱佬開始來干涉我的個人情感生活。
事情是這樣,美國編舞團隊裡,有個跳B Boy的美籍韓裔歐爸,擔任編舞小組的B Boy顧問。這個歐爸人很好、很chill、很幽默風趣,我們倆聊得很對盤,一來二回就開始越來越親近。
弱佬看在眼裡,開始叫底下的人來跟我灌輸「劇組裡搞兒女私情很不專業」的概念,並且同時迂迴地告速我:「韓裔歐爸在美國有穩定女友、他只是個渣男!」
OK~乍聽之下很合理,我也沒有質疑後面那條小道消息的真偽,就接受來自弱佬勢力的勸說,慢慢開始疏遠韓裔歐爸。
結果後來我才發現,弱佬自己一邊頂著跟美國妻子正在進行的離婚官司,一邊夜不歸宿、跑去找狄笛手下的大胸女秘書打炮(因為他是個偷吃不擦嘴的小白癡,常常房卡忘記帶,住在大胸女秘書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來飯店,又不會講中文,所以只能找我去幫他打電話、叫櫃檯來開門。他每次都一臉心虛的穿著跟昨天一樣的衣服,謊稱說:「我剛剛出來跟狄笛通電話啦,房卡忘記拿了!」)
簡直神打臉,他嘴上說著不搞男女私情,結果自己搞的飛起(而且還是貴圈真亂的婚外情),那我正當交友為什麼要聽他訓誡呢?於是,我決定直接無視弱佬的禁愛令。
這世界上雙重標準的人實在很多,比如導演找來編舞總監(一位才華橫溢、氣場極強的年輕黑人)也是其中一位。
他一邊怒噴大陸演員同時嘎別的戲是不尊重職場倫理,一邊拿著觀光簽證領著中國劇組發給他的薪水,一邊又認為可以趁這個機會賺點名聲跟外快,於是答應了去外面的舞蹈教室教幾堂課。
就這樣,他搭著劇組派給他的專車、用著劇組的翻譯(我本人)、快樂的去賺了一些額外不用報稅的錢。
我沒有要指責他們的意思,其實我很高興他們做了這件事,因為就是在這個外快教課行程裡,我跟那個少年認識了。
那是一個9度的寒冷下午,我打開O華娛樂練舞室的門,正巧撞上了門外的他。
「今天晚上老師去教課,妳也會去嗎?」
『喔,會呀,怎麼了?』
「那我加妳微信吧,到時候方便聯繫。」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