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單上的數字可藉著未來的努力補上,然而在高中3年間所參與過的各式活動更清楚地塑造了也呈現了(未來)學弟妹的人格特質。學業上當然需要因材施教,學生事務上,更需要在理解了這樣的特質後藉著解任務學會未來事務所營運所需的經驗值。
\n所以:自傳。關鍵:在自傳中,參與過的各項課外活動是否養成了團隊合作解任務所需的各項能力。
\n接著系上老師。共簡單訪問了4位專任老師,分別出身於成大、淡江與諾丁漢。
\n以上是所有老師們對備審資料的檢閱(如此也一併成為各校高中生準備送審資料的)原則。
\n所以:3類備審資料都會看。關鍵:在這些資料中除了希望找出學生未來的發展可能(適不適合這個系的體質)外,具一定基礎的學業能力對大多數老師而言也被視為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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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放進來絕對沒問題,如果能畫出這些圖的話:
\n\n對比一下,上個世紀的建築大師,柯伯伯(不是台北那位)畫出來的佛羅倫斯聖母百花大教堂長這樣:
\n\n素描、水彩、攝影,這些作品,老師們想看到的不是「學生畫得像不像」,而是「學生看到了什麼」,給準備作品集的各位高中生以上建議。
\n但是說真話,現在才開始要「準備」,而不是「整理」,說真話已經來不及了。好好地「準備」自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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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教育部108課綱試行,今年的個人申請必須訂立審查評量的尺規,也就是說要明白列出各項備審資料評量時依哪些標準評分。教育部所列出的審查資料項目與這系的權重為:A基本資料表10%、B高中在校成績證明20%、C成果作品30%、N自傳(學生自述),或O讀書計畫書(含申請動機)2項共25%,與Q其他有利審查資料15%。雖說是新制度,但標準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為了官僚文書系統而必須有明言的制度出現。
\n除了權重不同外,相信其他學校建築系也是類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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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次向各位家長宣告:不論你的理由為何,如果各位家長在委託空間專業者時(不論是室內設計或是建築營造)不願意給足10%設計費,請不要逼自己的孩子念建築,不要逼他們進入這個由你們親自造成的病態產業結構裡。
\n\n什麼學系都可以有好出路。所有的系都有存在的必要,但只要家長們不尊重,什麼學系都可以很爛。包括建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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