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年輕的時候就聽過這本小說的名字,直至前陣子才有機會將此書閱畢,我真的很佩服日本的作家,可以對各種題材發揮出希奇古怪的想像力,這部『大逃殺』便是裏頭的傑作。
書中設定這個倒楣的班級共42人,在日本的一個小島上面依“遊戲規則“進行只能一個人存活的“互相殘殺“活動。其實這個“遊戲規則“看似極為不合常理,但在政府的推重之下,持續地進行著。書中說明政府機構的腐敗,許多政策在推行的當年有可能是實驗性質、或是當權者不當的指示,一旦政策開始運行,在若干年後這個政策已經不合時宜,需要廢除時,卻因為人人都不想惹麻煩,造成這個活動不斷地進行,甚至到了大家都習慣這種不合理的活動。而人民對於這種不合理的“互相殘殺“活動,開始抱持著像買彩巻的矛盾心態,也就是“應該不會這麼倒楣就抽到我吧?“。
沒錯!就是有人要這麼倒楣,不然怎麼有這麼精采的故事好看。
簡單地說這部小說也是寫出“人性“的極限,到了生死關頭時,你該怎麼辦?不是你殺人,就是別人要來殺你。所以書裏各種人物都有,到最後都不肯放棄的、馬上就接受事實開始大開殺戒的、還沒出門就死的、不小心就被殺的、殉情自殺的、想辦法逃出遊戲的、不知道怎麼死的、轟轟烈烈死的、要死不死的…等。重點是殺人的情節描述的很詳細,難怪當時造成日本社會的許多反彈聲浪,不過這種書就是愈禁人家愈要看、書賣得愈暢銷。
值得一提的是,『大逃殺』是作者到目前為止唯一的一部作品,可見作品到了一個高度時,就端看作者是否能再創新局了,否則讀者便會將最新出版的作品和之前的作品做比較,如此作者的壓力便會非常之大,所以很多新人作家(台灣日本皆是)常常是出了一本銷量不錯的書之後,之後便無法突破,造成再也無法有新的作品出現。
我認為這便是“寫作態度“問題。這個態度有二種,一種是將寫作當成賺錢、成名的“工具“;有的作家是當寫作是一種“樂趣“。這二種當然都有人能賺大錢、寫出好作品,但前者是愈寫壓力愈大,後者是愈寫愈快樂。試問,那一種能長久地保持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