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五年有一胡姓女子,因為訂婚儀式後躲到頂樓抽菸,被男方親戚發現,男方退婚,女子心情不好,在住處大樓頂樓準備輕生。這時一黃姓賣肉粽者騎腳踏車來到樓下叫賣,女子等賣肉粽離開才跳下,未料賣肉粽的突然回頭,女子壓在賣肉粽的身上,賣肉粽的當場往生,女子骨盆、兩腿受傷送醫。賣肉粽家境雖不好,但家屬未求償。女子被判六個月,但她因治療不知遭通緝,兩年後遭捕,事情又被談論。
往後她淪落當酒女,又因拿電擊棒逼恩客給錢又成話題。她無奈的說:「我無意害賣肉粽的,他死讓我很愧疚,但他也妨礙到我,讓我求死不得,生活坎坷!」後來這女子又上一次新聞,這次是因她又跳樓慘死!這故事很多人知道,只要有類似的事再發生,這例子又被提起。
前陣子正好看到一篇文章,甚有感觸,
近2、30年來,西方心理醫學界,對輪迴轉世進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主要的研究方法就是將受試者,引導進入類似於佛家打坐入定的催眠狀態,回顧和重歷一個個前世,甚至是轉世之間的彼岸世界。
這些研究者發現,人們的一生其實是被高層生命事先安排好的,一些安排甚至是本人轉世前同意的約定。
邁可.牛頓博士 曾用催眠方法研究轉世之間的精神世界,他在《性靈之旅》 《性靈宿命 》兩本書中描述了很多案例。
他發現,如果一個人的下一世,被安排死於暴病或被殺害或死於災禍,他往往在轉世前被事先告知。
塵世中的悲劇,並非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生的錯誤的事情,一切都有其宿命的因緣。
這些安排的目的,往往是為了當事者償還前世的業債,或在苦難中錘煉當事者的靈魂,甚至是為他人提供一個在逆境中升華的機會。
在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死於納粹集中營。
這個生命自願地轉生成猶太女子,在1941年,她從慕尼黑,被抓到位於DACHAU的集中營。
這個女孩在那一世死於1943年,當時她才18歲。
她在集中營裏所要做的事情是,照顧在那裏的兒童,並儘量使他們生存下來。她勇敢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在另一個案例中,受試者的前世是一位女子,在結婚兩年後死於德州的一個農場。
在轉世前,她被允許從三個死亡方式中任選其一:一個是在兩個醉鬼的槍戰中被流彈擊中,一個是從馬背上摔下而死,還有一個是溺水而亡。
這個生命選擇了第一種離開塵世的方式。
她選擇在婚後兩年離開俗世的原因是,她的丈夫在那一世需要經歷失去深深愛著的人的痛苦,以此來償還前世的業債,並學到一些教訓。這位女子的選擇完全是為了她丈夫的還業和提高。
俗世中的每個人,都有義務盡我們的所能抑惡揚善,主持正義、維護善良。麻木不仁、見死不救,甚至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是在犯罪,必將在來生償還其罪過。
從高於人間的層次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任何事情都有其宿命的安排,都不是偶然的。這也就是為什麼修煉到一定層次的人,能夠看到這些安排,對未來進行預測,這就是宿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