蠶絲繭

更新於 2022/01/07閱讀時間約 25 分鐘
蠶絲繭的命運就是在成繭時被人用熱水去煮,抽取絲毛。虫的生命就此結束。
(一)
將身上的衣服財物放進接收處人員準備的紙盒裡,接受全身檢查之後,我就穿上略大的橙色,一件式的拘留所囚衣。
這是我第二次穿上這囚衣——也沒有想過自己有機會再穿上這囚衣。
在獄警的指示之下,我到另一個櫃檯領取床墊、被舖、毛巾、替換衫褲、肥皂、牙刷、牙膏等日用品。
「跟我來。」
獄警領我到獨立囚室的一翼。這兒是一日二十四小時燈火通明——最主要的原因是方便獄警管理。但凡囚犯之間發生甚麼事情,或是自殘,獄警都可以迅速進來控制場面。
拘留所關押兩種犯人:一種是已被定罪,刑期少於一年的犯人。另一種是等待上法庭應訊的犯人。
而現在,我屬於第二種犯人。
「由於你屬於高危犯人,所以安排你獨立囚禁。每日有一小時活動時間,每兩日洗澡一次。每星期有人到來收集衣物去清洗。現在你是待審犯人,所以你可以在指定時間之內與你的代表律師見面。清楚沒有?」
「完全清楚,長官!」我站直道。
獄警按著通訊機:「將二三七號關上。」
機動閘門就徐徐關上。
我先將床墊放在床上,舖上床單;然後將其他的東西放在床尾的塑膠箱裡。我漫不經意望上鐵窗:今晚是月圓,所以可以在月光的照明之下見到雲霞的輪廓,令人可以放鬆下來。
此時,我才感到積聚在身上的疲累。
今天和昨晚,我到底睡了多少?
昨晚倩雲在下塌的小酒店之中出事,我費了一點氣力將她從那那酒店房間拉出來。回到房間,我需要好些時間才能安撫她入睡。我一直都是坐在旁邊守護著――我也許睡了一會,不過不到兩三個小時就醒來。之後我沖泡酒店提供的咖啡,將所有的咖啡喝掉。
雖然我已經決定會回去監獄,將倩雲交給獄長先生及自首,卻萬想不到會如此節外生枝!
我很懊惱——絕對不是為了自己身處的境況。
而是懊惱自己令倩雲遇上她不應該遇上的不幸!
昨晚,她表面上睡得十分熟。可是我擔心她內裡惡夢連連,沒有安寧。
即使獄長先生說要一槍將我打死,我不會有怨言。
這是我應得的。
我癱坐在床上,用手揉著臉上每條肌肉,重重地呼出一口氣去放鬆自己。
倩雲已經回到她父親的身旁,我的重擔應該要卸下來。只是這一分懊惱在我的心口上加上重量——令我仍有忐忑。
眼瞼越來越沉重,我也不得不向睡魔投降。

(二)
翌日早鐘響起來,我就起床梳洗,然後執拾床被。在閘門打開之時,我步出囚室,筆直地站在黃色界線之後。
一個四十來歲,略帶點胖的獄警主管到來——有兩個比較年輕的獄警跟隨在後。
主管拿著夾著該是囚犯名單的文件夾在點算人數。他一邊踱著,一邊打量我們,然後在文件上做記錄。
這一種枯燥已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
在監獄,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點算人數。
獄警要確定囚犯應處的位置,會反覆地點算人數。而囚犯如何不願意都好,也要乖乖地站著,等待獄警將人數點算完畢才可以吃早飯。
上一回我被拘留於拘留所,曾被一個獄警利用這個時候下馬威。不過我上回在法庭上認罪,很快離開拘留所到監獄服刑,所以那人沒有機會在這兒「折騰」我。如果這一回讓他知道我回來,不知道他的反應會是如何。
可是,我不想在這一段時間惹麻煩——應該說,我任何時間都不想惹麻煩。
「好!以下被點名的人,吃完早飯之後就在走廊排隊!」
聽這說話,大概是有親友到來探訪。
胖主管開始唱名。
這是一個十分沉悶的過程。再者,我昨晚才被安頓在這兒——相信獄長先生現在也未必知道。所以這事應該與我無關。
而昨晚感到的疲累仍聚在我的身心上。於是我將頭腦裡的一切掏空,令自己可以專注在「站立」這動作。任憑胖主管如何單調,我應該不會倒下來。
我打算吃過早飯之後就躺下來休息一會——反正作為被拘留的犯人是不需要工作。除了指定的活動時間之外,一整天只可以待在囚室之中,我反而可以決定如何運用時間——真像在放悠長假期。
再加上這一回是「單獨囚禁」,除了監視的鏡頭,沒有囚犯可以騷擾我——這正是我需要的。
「阮天正!」
啊?甚麼?為何胖主管將我的名字唱出來?
難道?難道是倩雲走來要見我?
昨日當我從獄長的辦公室被警察帶走時,倩雲真是走上來攔阻我們,不讓我們走。不過警察二話不說將她推開,我們才可以離開。
她到底是不是嫌我為她帶來的麻煩不夠多?還要來見我?
無論如何,一會兒跟她見面的時候一定要絕情!
食過早飯之後,我步出囚室排隊。
在號令之下,我們操到另一翼。
「停!」
胖主管走過來,打量著我。
「阮天正?」
「是!長官!」
「你跟我來。」
「是!」
胖主管領我到另一邊的獨立會客室——似乎只有我一個人有如此待遇。
就在這一刻,我知道要見我的人不是倩雲。
獄長先生即使如何要保護我都好,也未必「濫權」到向這兒主管要求安排倩雲在這種獨立會客室跟我見面。
不知道為何,我對獄長有這種信心。
只是我在情況許可之下向他提及此事時,他回曰:「即使倩雲要走去見你,我也一定跟那拘留所所長要求安排你們在獨立的會客室見面——因為那在你身上的懸賞仍是有效!」
「進去吧!」
我依著指示進入會客室——在會客室的另一方坐著一個西裝骨骨,大約四十來歲的中等身裁的男人。
他見到我進來時,就站起來。
望著他的面孔——即使他掛上一個公務式的微笑——我想起獵鷹。
「阮天正你好!我叫程逸東,是你的代表律師。」
得悉這男人的身分之後,我登時成了丈二金剛。
「我沒有委託律師。」
「是道宏老兄叫我來。」
甚麼?獄長先生?他的服務是不是過分貼心?
「道宏,即你之前被囚監獄的獄長,是我在士官學校的同學。」
接著,他坐下來——而我只是呆呆地站著,沒有坐下來的打算。
「坐吧!」程律師伸出手來,著我坐下來。
「我沒有錢聘請你的。」
「我也看著倩雲長大的!別婆婆媽媽!坐!」
見他一而再,再而三著我坐下來,我只好將椅子拉出,坐下來。
「昨日,道宏拜託醫護人員為倩雲做檢查;證實她被人強姦。而倩雲也將整件事告訴我。我打算利用這些...」
「程律師,」我打斷他的說話:「我打算認罪。」
「你該知道有刑期定讞這回事!無論如何,我也是利用這一點為你保命。倩雲也準備上法庭為你作證。」
聽他如此一說,意思是這一回我是犯下必死之罪。
死與不死,對於我來說已經不重要。
但是,我真是後悔那日監獄發生暴動時將倩雲帶走——本來以為是保護她,到頭來卻是傷害她!
阮天正,你這弄巧成拙的大笨蛋,還是一死謝罪好了!
於是我打算回絕他:「程律師,勞煩你到這兒見我這笨蛋,真是不好意思...」
「你也是我的恩人!」這一回,輪到程律師打斷我說話:「我絕對不會放手不管!」
「那麼,律師費方面...」
「我是不收分毫去打這官司。」程律師飛快回道:「我只是一個單身寡佬,沒有家累。可以偶爾做這種義務活。」
我將放在檯面的雙手扣在一起,垂下頭來。
「你有沒有說話要我傳給倩雲?」
我用力扣緊雙手,抿著嘴,思想好一會。
「沒有。」我輕輕回道。
「咱們在法庭見!」
我點點頭,然後向門外的獄警示意要離開。
我是沒有想到我這個大笨蛋連「不」也不懂得說出來!

(三)
晚飯時候,我坐在門旁等待負責送餐的囚犯到來。順道看看走廊的情況。
我沒有解僱程律師——就是知道這是徒然。可是,從現實角度去看,我根本是不需要他。他跑來站在我的身旁,聽我說認罪,聽法官給我的裁判,有些甚麼用?
我反而覺得他去幫助世佑叔會更加好。
如果世佑叔有至少一個人幫助,也許他可以早日洗脫殺人犯之名而重獲自由。
「你就是那個『挫鷹人』嘛?」
「挫鷹人」是在監獄中別人在我背後改的外號――因為我之前將五個屬於黑幫組織「鷹揚會」的頭目殺掉而被判五次終身監禁。
事實上,我不太喜歡這外號——總感覺令外號會令我惹到麻煩。
我抬頭瞄一瞄門閘外——派飯的人額大目小,顴骨突出,身型瘦削的人。
他的鼻子高高,眼神有點在普通人看來感覺是鬼祟,但在曾經坐牢的人看來是警覺的閃爍。
「你就是那個『挫鷹人』嘛?」他再一次問道。
「嗯!」我點頭承認。
「好了!阿剛拜託我看看你的情況。」
一聽到剛哥的名字,我略彈起來。
「大家的情況如何?」
「你認識的人應該沒事——阿剛說小耀也沒事,乖乖地在囚室呆著。」
聽到這消息,我可以放下另一塊心頭大石!
「他特別要我跟你交代這說話。放心!他們會暗地裡看著小耀。」送飯的人回道:「給你加餸!好好吃飯!養足精神上法庭。」
「我沒有甚麼可以跟你交換。」
「阿剛的朋友也是我魚眼根的朋友。」魚眼根笑道:「再者,你是那個『挫鷹人』!」
「謝謝你。」我掛上一個客套的笑容。
「你有沒有說話傳回去?」
為何大家都要問我這一個問題?當真一字千金?
只是,這一回我有說話傳回去。
「請你告訴他們,我的情況很好。見過律師,不用擔心。」
「我看你多數會回去凌北繼續服刑。」
我靦腆一笑,點點頭。
「好了!好好吃飯!」
魚眼根離去之後,我打開飯盒——飯餸果然比第一次收柙於這兒時豐富許多:有魚有肉,飯底豐厚。我從來沒有跟其他人說我的喜好。大概是剛哥他們不知道我喜歡吃些甚麼,於是甚麼都要一些,務將飯盒塞滿。
我慢慢咀嚼每一口飯,感謝這些朋友的心意。
幾天之後,我被帶到法院應訊。
在法庭上,我只需要說一聲「認罪」,然後待法官定下一個日子去做刑期定讞,決定我的刑期。之後——直到下一次上法庭確立刑期之時——我只是待在拘留所之中「休息」。
仍是穿著橙色囚衣,雙手被手銬及鐵鍊扣在腰間的我在庭警的押解之下進入法庭。
程律師一見到我,就立刻上前到辯護人的一旁。
在我站在他的身旁,庭警將手銬及鐵鍊解下。我立刻用手擦擦手腕舒緩之前的因為血液流暢不好而引來的不適。
「倩雲也到了,就在後面。」
「嗯!」我點頭示意,沒有轉身去看。
法庭書記就郎讀控訴狀:「現控告阮天正,本為於凌北監獄服刑中囚犯,一,於X月X日,被告逃獄期間於明思鎮謀殺男子丁兆豐。二,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淩子健。三,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孫家煌。四,於同月同日謀殺男子袁志沖。」
「被告,你認罪還是不認罪?」
「認罪。」
法官在聽到我的認罪主張之後瞄一瞄我,又看看文件。
「被告,上一次,你也是認罪?」
「沒錯。」我點頭道。
「你知不知道你認罪是意味著放棄在這一個法庭審訊的過程?」
「知道。」我再一次點頭回道:「法官大人,這不是我第一次如此做。」
法官維持一副撲克面孔,但良久沒有說話。
他用一個十分奇怪的目光望著我——像是感覺我說的不是真的。
「好。既然你認罪,本席定於Y月Y日作刑期定讞。由於被告本身是仍在服刑之中及曾經逃獄的犯人,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法官舉起木鎚,重敲一聲。我的事暫時告一段落。

(四)
由於我認罪,所以我只待了大約十數天就上法庭進行刑期定讞。
我仍是穿著橙色囚衣應訊。
這一回與上一回不同的是:我不單雙手被手銬鐵鍊扣在腰間,雙腳也被扣上腳鐐。所以我的步伐不可以急,也不可以大。
基本上,我的行動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真可以說是「想動」的自由都沒有。
我並不是第一回被扣上腳鐐——成為無期徒刑的罪犯時,我在離開拘留所時跟其他同行的犯人被獄警們「侍候」,披枷帶鎖,然後踏上失去自由的路途。
只是,我在押送中途犯睏,呼呼大睡。
而我沒有感到手銬腳鐐的束縛,睡得不錯。
「喂!阮天正!要醒來喇!」在矇矓之中,我被人推了幾回。
由於不能用手,我在昂頭打呵欠之後,嘗試用肩頭擦擦面孔——卻做不了。
這時,我才意識到囚車是駛到法庭地牢的被關押嫌疑人的專用入口。
我的腦子仍有一點「混濁」的感覺,再打一個呵欠,本想再多睡一會。但是,現在我不得不抖摟精神,下車上庭應訊。
將我叫醒的獄警已經下車。
「別著急,我們仍有一點時間。」
我勉強自己將精神抖摟起來,轉身面向車門;然後小心翼翼地站起來。獄警同時捉住我的手臂,協助我下車。
他從口袋中抽出一包香煙出來。
「要一根嘛?」
我搖搖頭:「謝謝你!可是我不抽煙。」
「哦。」獄警從將香煙收起。
「一會兒帶你去洗手間。讓你洗洗臉。」
他瞄一瞄我。
「準備好了沒有?」
我點點頭:「嗯!」
獄警向他的同事示意。兩人就一左一右提著我的手臂,押送我進內。
到過洗手間洗洗臉,將之前小睡帶來的混沌感覺驅走,獄警們就像上次一樣,將已換上西裝的我安頓在法庭外,非一般公眾能夠進入的休息間。
我坐在長木椅,將腦裡的一切雜念清除,讓自己的精神集中在接下來的刑期定讞。
此時,我意識到有一個人趨近。
一個不是獄警的人。
「天正。」
倩雲!
我垂著頭,以避免與她對視。被扣在腰間的雙手在潛意識的驅使之下緊緊地握著拳頭來。
倩雲緩緩地蹲下來。她將手放在我的大腿上,一臉憂戚地望著我,希望能夠跟我有眼神接觸。
我極力地去逃避——我就是沒有心理準備去面對她!
我咬著牙,決意一句說話都不說。
見到我這副倔強模樣。倩雲的手緩緩地溜過來,想摸我的手。
按著本能,我的手往後退,避免身體接觸。
「啊!要上庭了!辛小姐,你也要離開。」
獄警已經開口說出來要逐客。可是倩雲蹲在我的面前,沒有離開的打算。
她知道我不想她摸我的手,再加上獄警的說話,她將手溜到我的膝蓋。而我坐起來,身體挨前。
我自顧自起來,一眼都沒有看她。兩個獄警一左一右押送我前行。

(五)
「起立!」
法庭裡所有人都站起來,恭迎法官進來。
在法官就座之後,大家也坐下來。
沒有銬鐐束縛著,我反而感到渾身不自在ーー正式一副賤骨頭。
穿著黑袍,斑白頭髮,留有素白色鬚子的法官托一托眼鏡,翻翻案上的文件。接著,他瞄一瞄我ーー表情不多。
「被告,請起立。」
我站起來,等待他下一步指示。
「你已於提訊時認罪,放棄於本法庭審理案件的程序。本席想你在本法庭敘述你的犯案經過。」
「遵命!」
我努力回憶那一夜的事...

我們由暴亂中的監獄逃出來之後,一直躲在一個樹林之中。那時我負責打獵,倩雲則負責將多出的獵物拿去附近的村莊賣給村民。及後,我考慮到倩雲未必可以長時間留在樹林之中,就決定到附近的小鎮落腳。待監獄暴動平息之後,就會將倩雲帶回獄長身旁及自首。
決定離開樹林時候,蓄了鬍鬚的我決定扮作倩雲的啞巴哥哥,希望混到我們回監獄為止。
可是,我們在吃晚飯的時候就出看來是微不足道,卻是事情起始的意外。
倩雲在餐廳遇到熟人——是她在音樂學院的同學。
這人——叫丁兆豐——一見到我們就坐在倩雲身旁。
我粗略看看他身上的衣著:是價錢高昂的名牌子。而他的語氣及舉止十分輕佻,該是那些只懂玩樂的二世祖。
他口裡說因為聽到監獄暴動而擔心倩雲的安危,可是他的舉止卻是不尊重倩雲。這丁兆豐借故去坐近倩雲,又乘機將手臂圍在她的肩膀——我更見到他的另一隻手在食桌之下有「其他動作」。倩雲總是掛上一個客套的笑容去「婉拒」他的侵入。可是空間狹窄,她無處可逃。
作為她「沒有血緣關係﹑不能說話卻聽覺正常﹑滿面于思﹑剛從外地回來」的哥哥,我狠狠地踢這油頭粉臉的二世祖一腳。
這二世祖果然痛得叫出來——像個女孩子!
二世祖知道是我踢他,就起來想跟我理論。
我怒目以對,落力扮演因為不能說話而情緒暴燥,護妹心切的哥哥,兇神惡煞地將這娘娘腔拉起來,扯著他的衣領,將他壓在牆上。但我沒有打算動手打他——絕不可以在公眾場合惹人注意。
可能我太投入「角色」,倩雲起來制止我。我才將那二世祖丟下來。
倩雲為我打圓場之後,二世祖落荒而逃。我跟倩雲才可以享用我們的晚餐。
我們回到下塌的小旅館。我先去洗澡,準備睡覺。
在我進浴室之前,倩雲告訴我:「我去拿冰。」
我點點頭。為免隔牆有耳,我以唇語回道:「速去速回。」
「嗯!」她嫣然一笑,就開門出去。
我洗澡之後,換上倩雲在進入這小鎮之前為我買的睡衣。
摸著電視遙控,我突然之間有一種莫名其妙的不安感覺——不過十分輕,只有腦裡閃一下。
我望一望門口——我剛才暗中估計,由我們的房間到自動販賣機及冰櫃只是不到一分鐘的腳程。倩雲應該在我洗完澡已經回來。
為何她還沒有回來?
冒著被人認出來的危險,我換上便服,走出去找她。
我先到冰箱及自動售賣機的角落看看。甫在入口時,我已經在地上見到倩雲拿來載冰的小桶。
望見那小桶及散在地上的冰塊,我不由自主握緊拳頭——同時整個身體也在震抖。
倩雲真是遇到情況!
我顧不得自己是逃犯的身份,行去走廊梯間,到處看看聽。。
我咬住嘴巴,不讓自己作聲,不放過空氣之中一絲動靜——希望抓到倩雲所在的一點提示。
這時,我望向遠處一間房間;心裡產生一種我不懂得形容的感覺——也許用「靈感」兩字比較適合。
我放輕腳步,緩緩地行到目標房間。
我左顧右盼,看看走廊有沒有其他人。然後我將耳朵貼在門上,希望聽到房裡的動靜。
其實,我這樣做是沒有可能知道房裡的人在做甚麼。可是,我又希望從中得到一回線索。
「...乖乖地別掙扎...沒用...」
「哈哈...遇到...」
「幸好...」
「你們!」
那是倩雲聲音!
我立刻用力敲打房門——敲了好幾回。
終於,有人開門。
「我們沒有...」
我甚麼都不理會就推進去,見到之前見過的二世祖俯臥在床上。在他之下是有一個人。
另外,有兩個男人按著那被二世祖壓在床上的人。
那人極力抗拒二世祖的淫吻,別過臉來——是倩雲!
我沒有一刻遲疑就衝進去,卻被開門的人從後攔住我。
我跟他扭打起來。即使我從來沒坐監,這紈褲子弟也不是我的對手。所以,我只用了兩三下拳腳功夫就將他擺平。
我咬緊牙,仍扮著不能作聲,立刻撲去那二世祖旁邊。
二世祖別過臉來看一看:「是倩雲的哥哥!」
我轉身往後。那本來跟我糾纏的人已經拔出刀衝過來。我抓住他,一起倒在隔鄰的床上。
我壓著那人,在床上角力好一會。在角力之中,我感到一點不對勁。於是我翻一翻,讓自己臥在床上。
「霍!」那人重重地壓在我身上,刀子掉在我左邊臉頰的旁邊。
「糟糕!」
我沒有浪費一分一秒,立刻將刀子拾起來,翻起來開始進攻。
我首先見到的是那姓丁的——他拿著高爾夫球棒,呆子一般站著。
乘著他沒有意識去攻擊我的優勢,我猛然地在他的頸上劃一刀。他還未反應過來就倒下來。
我迅速轉向他的同黨,衝向他的心臟刺下去。
眼見他最後一個同伴都被我幹掉,原本將倩雲按在床上的人放手。
他縮在一角,惶恐地舉起手來;繼而跪下來哀求:「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我拾起高爾夫球棒,望著這要嚇得要尿褲子的二世祖;又望望仍躺在床上的倩雲。
我想我在那一刻,已經沒有「放人一馬」的選擇。
我狠狠地揮著球棒,擊向那人的頭。
那人應該在我敲了兩三次之後已經死了。可是,我沒有停手--我一直敲到我感到沒有意義才停手。在我停手的時候,那人已經沒有生命氣息。
我隨意將球棒拋開,過去倩雲身旁。那時候的她已經不懂得反應過來。
我沒說一句,就靠近她,正想伸手將她抱起來時,倩雲輕躍起來,牢牢地摟著我。
我感到她的震抖。
就這樣,我將她抱起來,回去我們的房間。

「我的陳述就是如此。」
「被告,你可以坐下」
我坐下來;高高在上的法官望一望文件。
接下來,就是檢控官的刑期建議。程律師早跟我說,他的目標是保住我的性命。
不過,這一刻,對作為罪犯坐在法庭的我,能不能保住性命根本不是重點。
我只是想求一個贖罪的方法,僅是如此。

(六)
太陽才升起來,兩個獄警已抵囚室門前。
剛洗臉的我起來,站在囚室的中間。
「轉身,面對牆壁,將雙手放在頭上,跪下。」
我按著指示,轉身背著他們,將手放在頭上,然後跪下來。
兩個獄警在閘門打開後進來:一人在我的腰間纏上手銬和鐵鍊,另一人為我扣上腳鐐。
「侍候」雙手的獄警將我的左手拉到我的腰間,扣上手扣。然後兩人將我拉起來。
步出拘留所,我望上晴朗的天空,吸了一口清新空氣。
雖然身體受到限定,但是在那一刻,我內心感到十分輕鬆。

「...被告本身已經是被判五次終身監禁的犯人。他乘著監獄暴動,脅持監獄獄長的女兒,偷取他的汽車逃走。他已經觸犯兩條罪。最後,他殺死四個人——而他也承認在殺死最後一人時,是『殺傷過多』。儘管他是另一宗罪行而再次殺人,但是殺人是最不能饒恕的罪行。被告之前就是謀殺罪成而入獄。而他這回是第二次殺人,可以說是重犯。我國法律對逃獄期間殺人是有明確的刑罰:就是死刑。之前我已經說過:被告是重犯。足以証明監禁對他沒有警戒的作用。我在此懇請法官閣下依照法例,判處被告死刑。」
檢控官坐下。法官望一望我身旁的程律師。
他站起來,開始他的陳詞。
「法官閣下,正如檢控官所說:我的當事人是第二次殺人。不過,檢控官也提過:他犯案的時候,有另一宗罪案進行之中——就是所謂被脅持的辛倩雲小姐被本案的其中一名死者丁兆豐強姦。當時,我的當事人只想到要將辛小姐救出來。另一方面,他的生命也受到威脅——不單另一名死者用刀意圖刺傷我的當事人,丁兆豐更拿起高爾夫球棒想擊殺我的當事人。他的行動第一個出發點,是救人心切;第二個出發點,才是自衛。」
接著,程律師拿起一封信。
「辛小姐為我的當事人寫了一封求情信。請容許我朗讀出來。」
法官點點頭:「請讀出來。」
程律師將信打開:「法官閣下,我的名字是辛倩雲,是傲正服刑監獄獄長辛道宏的獨女。在過去的兩年,我每週末都會為阮先生演奏音樂。每一次,他都是被扣上手銬。我就覺得他是一個明白自己處境,絕無打算討好別人的老實人。
在監獄發生暴動時候,他跟三位同伴跑去家父辦公室所在尋找我ーー剛巧,我正前往那兒去看看家父幹甚麼仍未回宿舍。在他那三位同伴協助之下,我作為被脅持者與傲先生離開監獄。我們在一個森林躲藏。期間,他沒有對我作出任何無禮的行為。
事發的一天,我們得悉監獄暴動已被平息。阮先生也打算帶我回去自首。可惜,我們就發生這個意外。
阮先生一切的行動都是為了保護我。是次犯案,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懇請法官閣下網開一面,不要判處傲先生死刑。求情信內容到此為止。」
程律師將信交給庭警,讓他遞給法官。
「我的當事人是承認所有罪名,而他在第一次犯下殺人罪也是認罪。顯然,他沒有逃避罪責的打算。鑑於這一點,我的當事人並非一個不知是非的喪心之狂。兩次殺人,他都是在殺死最後一人時是『殺傷過多』。這不是他的習慣,而是痛苦的表現。現在,我的當事人已經受到良心責備。我懇請法官閣下判處我的當事人無期徒刑。」
程律師坐下來。
法官拿著倩雲的信看一看,接著他望著我。
「被告,請站立。」
我跟程律師站起來ーー法官應該有決定了。
「聽過你的陳述,控辯雙方的刑期建議,以及辛倩雲小姐的求情,我看到你的坦率以及承擔。而我也看到你一切行動的原因。可是,法庭對殺人此等罪名是不可能無視它的嚴重性。你的處境,十分遺憾,只有一個結果...」

囚車再一次將我送回這所監獄。
只是,這一回的入口不是上次的一個。
我的身旁,沒有其他同行的囚犯,只有荷槍實彈的獄警。
囚車車門打開的時候,除了幾個我從來沒有見過的獄警之外,我也見到獄長。
雖然他仍是一張鐵面,但我在他的眉宇之間看到一絲哀傷。
我掛上一個微笑:「獄長先生,我回來了。」
他只是微微地點頭,沒有答腔。
我被押進囚舍。獄長將我身上的銬鐐解下,我就將身上的所有衣物脫下來,完全赤裸站在負責搜身的獄警之前。
獄警們沒有放過我身體的每一分每一吋,以確定我身上沒有違禁品。
他們派發一套灰色,無領,像是醫院技工制服的囚衣給我。
穿上囚衣,拍過檔案照片之後,獄長說:「面向牆壁,雙手舉在身旁,手板向後。」
我依著指示去做。接著,我感到一隻粗壯的手將手銬扣在我的手腕。
在我的雙手穩妥地扣好在我的身後。獄長拍拍我的肩頭。
「行吧!」
在獄長及一名年紀跟我相約無幾的獄警押送之下,我到了我的新囚室。
囚室的閘門打開。在號令之下,我進入囚室。囚室閘門關上之後,我才將仍被手銬扣在背後的手從閘門的小窗口伸出去,讓他們解開。
手銬解開之後,我行入一步,然後才轉身面對著獄長及那年輕獄警。
獄長從頭到腳,再從腳到頭打量我。
我抿一抿嘴。我跟他上一次見面就在他的辦公室——當時,我不單跟他說出那個壞消息,也向他承認罪行。
「天正...」
我站直起來。
「作為一個死刑犯。你每天有一小時在外的活動時間。每兩天洗澡一次。每星期有人到來收集衣物清洗...」
聽起來跟之前在拘留所的生活沒有多大分別...
「...每次離開囚室,你都要扣上手銬...另外,你沒有探訪的限制。」
聽到這一個,我輕輕地昂一昂頭。
「意思是你的親屬及辯護律師可以隨時到來探望你。每次的探訪時候有兩個小時...」
我點點頭,示意明白。
「你,需要我們通知你的親友?」
我搖搖頭:「沒有需要。」
「真的沒有需要?」
「真是沒有。」
獄長緩緩地點點頭。接著他向我介紹那年輕獄警:「他叫于胤。雖然只是比你年長兩三年,不過在這裡工作十年。如果你有甚麼需要,就跟他說。」
「明白,獄長先生。」
獄長和于長官離開之後,我環顧我的周圍:床舖不需要我來整理。廁所,洗手盤...基本囚室會有的東西都有。
我留意到床舖有一張紙,就拾起來看。
「正:我知道你已經回來。雖然不是回到大樓...大家很好,放心。我有屬下在你那兒行走。如果你有甚麼需要,就跟那人說。他知道你的長相,會定期找你。剛」
我笑一笑:「剛哥,謝謝你!」
這囚室就成為我吐絲結繭之所;等待被抽絲——也就是被領去絞刑架受刑的一日。
懊悔?沒有。反而我覺得這是最好的結果。
唯有這樣,我才可以抵償我的罪。
請將從我身上抽取的絲毛,為我的愛人做一件好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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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牢裡來了一位僧侶,這是我寫下這份日記的原因,隨著他和我的交談,我彷彿快忘了自己,我必須把自己記錄下來,否則我害怕自己會從此消失。   記得他剛進到牢裡時,我問他。   「神的僕人也會被關嗎?」   我永遠記得他當時的笑容,那時候我就該知道情況不對,不應該繼續和他聊天,甚至應
第一日進入監房你身上只有一套犯衣、一支牙刷、一支小型牙膏、一條細小毛巾、一個連蓋的透明大水杯(俗稱茶嘜)和一本犯人須知,其他什麼也沒有。你在獄中的日子越久,私人物品就越多,這是因為你有犯人的「福利」。犯人在獄中是有很多福利,家人可探訪你(俗稱拜山)、可收家人給你的有限制物品(俗稱祭品)、可入私人報紙
上一篇說過監房各職級阿Sir,本篇正式講述一所監房內的每天流程。之前在荔枝角收押所大概也有描述,但正式『拍』正後到監獄則有所不同,每天程序由六點半開始…   0630-0700:每所監獄每朝都是六點半叫醒犯人(俗稱叫床),以前是夜班人員熱心地大聲叫喚,但現在則是準六點半響起收音機及亮燈。其實同室
經過『拋』『拍』『過界』後,犯人如果是刑期不超過三年,亦無特別事故的話,很大機會會在一所監獄我至刑滿出獄(俗稱出冊),不需再受『過界』之苦。『過界』是不容易的,因懲教署為保安理由,犯人過界是不會預先知會,若你在一所監獄已習慣起來,與各『師兄』(犯人與犯人之間的統稱)已熟絡後,如果突然又要去到另一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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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見我是女警,正在逮捕一位犯人到案。這位犯人因為之前有緩刑,該報到沒報到,現在抓到他,要把他送監服刑。 在警局中,我幫犯人辦理入監手續。不知為何,其他警察同仁要帶犯人出去。我請那位犯人把相關的證件給我,讓我可以先幫他辦入監服刑的手續。 這位犯人好像是我前一個夢的那位機伶細心的司機大哥。我給他兩包
這件事發生在我和阿梅確定關係後幾天 烈鷹:典獄長這裡可不是你撒野地方 時間典獄長:我不是來撒野,而是來帶走犯人 烈鷹:這裡沒有犯人,請你離開 時間典獄長:有,犯人就是你身後的偵探 我突然朝著時間典獄長揮拳,結果典獄長識破,最後還被一拳擊飛 阿梅:烈鷹! 時間典獄長:現在就乖乖跟我回去吧 阿梅: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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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曾經在每個孤單的晚上、午夜夢迴並忍不住獨自痛哭時,藏在心底裡最深處的渴望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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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描述了作者在如東看守所的經歷,涉及生活環境、個人權益和遭受到的不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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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我躺在一個簡陋的床上,房間裡沒有門,只有柵欄。 我嘆了一口氣,居然在監獄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床邊有一本薄薄的筆記本。 是米夏二留下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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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邊畫畫一邊看清單,受刑人財產清單。無論莎娜給出什麼答案,你都得打包行李。 你的床底下有三個紅色網袋,他們會把你最重要的東西送到高牆監獄,在那裡,在你的一切被帶走之前,你還有幾個小時可以持有自身的物品。你意興闌珊地把過去這七年來在波倫斯基監獄裡囤積的物品裝進袋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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