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續上一篇繼續介紹巴洛克音樂史上重要的作曲家和考題分析。
巴洛克前至中期大多發展歌劇為主,但也漸漸奠定許多曲種的形制和新的演奏技巧。
首先第一位是蒙台威爾第(Monteverdi,1567-1643 義)威尼斯歌劇代表人物,在歌劇發展佔有重要地位。最著名的歌劇作品為{奧菲歐}與{波佩雅加冕},除此之外也是弦樂技巧震音與撥弦的創造者。
第二位是法國作曲家盧利(Lully,1632-1687 法)他創造法國序曲(慢-快-慢)的形式。再來是柯賴里(Corelli,1653-1713 義)他奠定大協奏曲的形式與編制,提升弦樂技巧,對於弦樂曲的貢獻與發展上有著重要的地位。帕海貝爾(Pachelbel,1653-1706 德)為管風琴家,作品有耳熟能詳的D大調卡農,除此之外以創作教會音樂為主。普賽爾(H.Purcell,1659-1695 英)為巴洛克時期英國最重要的作曲家,綜觀音樂史上面英國作曲家數量不算多,但都在該時期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接下來介紹巴洛克鍵盤樂最重要的兩個家族-史卡拉第父子檔與庫普蘭家族,首先是爸爸亞歷山大.史卡拉第(A.Scarlatti,1660-1725 義)為拿波里樂派作曲家,開創義大利序曲(快-慢-快);兒子杜曼尼科.史卡拉第(D.Scarlatti,1685-1757 義)創作超過550首大鍵琴曲,首創雙手交錯彈奏新技巧。庫普蘭(Couperin,1668-1733 法)被尊稱為"The Great",優雅風格代表作曲家,著作{大鍵琴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