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都覺得雜誌內容是雜誌社寫的 雜誌賣廣告版位給客戶,有些客戶為省費用或想控制內容等原因,內容是客戶自己寫的。 啊廠商自己做的廣告,讀者以為是雜誌以他人身份報導,除非文章署名很清楚作者名。寫某某某整理的那種,就不是原作者寫。 整篇文章都是我寫的,結果出刊是XXX整理,我提供資料? 撰寫作者變成提供資料,這很不尊重人,XXX可寫潤稿,但整篇文增減的文字只有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