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錯陽差接了一個委託,是要寫我完全沒看過的作品同人。
有點妙的是,那個原作者其實是我不太欣賞,但是委託人卻覺得我的文風適合寫那個作者的作品。該說是我自己對自己文筆風格的誤讀,還是因為完全相反所以才會吸引到對方的粉絲想看不一樣風格的故事。
雖然說是有委託人提供人設跟作品世界觀,但我覺得我用這些資料下去寫,也只會變成另一個好看但是無法讓人聯想到是那部作品的故事。
我對於創作這件事,除非是商業稿,不然我不會特別想要去揣摩讀者喜歡的故事或是角色。因為故事有趣才是重點,試圖討好所有人的話,只會變成四不像。
最近跟我漸行漸遠的朋友就是這個狀況,她太希望被讀者喜歡了,所以那份內心的乾渴變成一個唯唯諾諾的姿態,再搭配上不相襯的自尊心和好勝心,讓她越來越不願意跟我在同一個平台同時出現,因為她渴望的光會聚集在我身上。
這不是第一個朋友這樣,是我之前都會特別迴避不讓這樣的狀況發生。
我很有摒除某些題材去寫仍然受歡迎的天賦,對於其他人來說像是魔法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