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想好好生活,能不能被當成一件想做的事?
就和想去研究任何興趣-專長-技術一樣,被當成是一件「充滿熱情想做好」的事。
記得小學寫作文我的志願,有個同學寫「我長大要當家庭主婦」,這是多麼樸實無華又腳踏實地的志願呀,但老師顯然不滿意,覺得家庭主婦太普通不能當成一個志願,立志嘛,就算做不到,也要聽起來很有出息才行。
從小到大教育似乎固化了我們某些觀念,長久以來我們太習慣將注意力放在要做什麼「事」上,然後用有沒有達成目標,有沒有取得什麼職位,是否通過什麼考試…來衡量這一件「事」成不成功。這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好像狹隘了我們的生活。
那麼,去好好生活可以當成是一件我最想做的事嗎?這念頭冒出來時,頓時讓生活中所有試圖去成就的事,都有了歸屬感,讓生活豐富寬廣了起來。這件事可能不能完成什麼進度、呈現具體樣貌,或成就名譽頭銜,也就是說可能看不到什麼能擺在眼前的東西,而這份初衷單純的只是想不虛度、想去感受、想活出自己的樣子。
我一直覺得生活不該「經營」,而是當你懷抱著善的目的,好的動機去做每一件事時,生活自然自然會出現它美好的樣子。
〔這是我的生活小故事,喜歡這篇文章的話,請您在下方拍拍手與追蹤我,拍手可以拍5下喔,非常感謝您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