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往往在彈指之間就可以完成數項事務,不論是工作內容的處理、企業營運的掌握、消費交易的進行,乃至於休閒娛樂的安排,都能在網路世界瞬間搞定。但是我們對於網路時代的資訊安全與法律,又知道多少呢?如果能瞭解多一點「資訊法」,不僅能降低個人與企業在網路世界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更可維護我們在網路時代的相關權益。
什麼是「資訊法」呢?
凡是與資訊或網路沾上邊的法律,都可泛稱為「資訊法」(Information Law),也有人稱之為「網路法」(Cyber Law)。所以,只要是與資訊科技或網路領域相關的法規範,尤其關於電子通訊與傳輸(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and transactions),均屬之。資訊法如同「時尚法」、「娛樂法」或「運動法」的概念一樣,都是針對某一特定產業或領域發展所集合而成的法律學科,而非單指某一部法律(例如著作權法、消費者保護法或個人資料保護法)。
舉例來說,像Amazon、Google、Microsoft、Apple這些科技巨頭常會透過機器設備或裝置去蒐集、分析、運算並存取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或數據,包括臉部影像資料、網路使用行為紀錄等資料,因此,在科技發展及其商業應用方面,它與消費者隱私權之間的角力與法律爭議就逐漸浮現。在我國雖已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等規範存在,但前述的法律爭議問題仍有待解決。
前揭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都只是「資訊法」領域的一環。而資訊法要保護的核心,在於確保資訊安全,不僅保護個人隱私權或財產利益,也涉及到企業經營者的資料與商業機密、利益,甚至其資產安全。我們可從以下的架構去說明與理解資訊法如何保障個人與企業的資訊安全。
資訊法的架構
資訊法的架構包括四大議題,每一議題又分成好幾個主題,往後也會陸續就每個主題撰文介紹:
一、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議題
例如網路著作權、資料庫或電腦程式的保護、網頁連結與標記、網域名稱與商標的爭議處理。
二、與「資訊內容」相關的議題
例如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商業言論、網路妨害名譽與詐欺、資訊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政府資訊公開。
三、與「網路交易」相關的議題
例如網路契約與電子簽章技術、電子商務與新零售、智能合約、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區塊鏈發展、平台經濟或共享經濟等法律管制議題。
四、與「資訊科技發展」相關的議題
例如電腦網路犯罪與管轄、數位鑑識、數位遺產、自駕車發展及其管理規範、深偽(deepfake)規範、因人工智慧所生的著作權及專利權問題、資通安全管理規範、資料經濟時代的法規調適、數據的財產性質。
為什麼要了解資訊法?
美國網路法權威學者Lawrence Lessig教授曾指出,我們的網路活動受到法律、技術、社會規範、市場的四種領域的控制,但傳統或現實世界的法律也會影響到市場、技術和社會規範的發展,而個人或企業在網路資訊世界的一舉一動,無不涉及法律風險,如能明瞭一些資訊法的知識,在生活或營運上才能更加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