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自[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
小獵犬號、加拉巴哥群島、燕雀、達爾文。
這一連串字詞所勾勒出來的故事,是那個我們再熟悉不過、聽到吐的,演化論的出世。
就算你不是生物背景出身,對於這段歷史肯定也不陌生,不會唱也能哼個兩句。
演化論之於生物學的重要性,大家肯定深有體會,自然不必再由我贅述。
而另一方面,在自然科學史中,達爾文「如何發現」演化論,才是我這次想分享的主題。
達爾文在中南美洲的研究,實在太富有戲劇性:13種具有親緣關係的燕雀,適應不同的環境,而各自擁有功能不同的嘴喙形狀。這樣的發現深深震撼了達爾文,讓他啟發了「生物演化」的想法,「新物種」的概念打破傳統靜態思維的自然史觀:神造萬物,留存至今,在當時掀起了一股討論熱潮,奠定了演化論的基礎。
達爾文突破的盲點其實就一句話:現在並不是過去的延伸。結合古生物化石與現有生物的觀察,達爾文發覺「物種」並不是靜態的常數,而是變數。
現代所有的生物可能都是由某個共同祖先在繁殖過程中發生變異,不同的變異適應了不同的環境,進而形成了如今豐富的生物世界。
可別小看這一個簡單的概念突破,在當時的宗教思維與科學邏輯的強框架下,光是能想到這樣的理論假說的雛形,都已經是偉大的思想工程。生物界是地球最龐大、繁瑣卻又精細的成就,對當時的人來說,除了萬能的神,還有什麼力量能夠形塑這樣的奇蹟?
發明二名法的林奈,就是想透過建立分類制度來證明生物千變萬化卻又條理分明的秩序之美,以頌讚上帝的匠心獨具。
即使創造論面對「古今生物變異」這樣的難題,拉馬克的用進廢退論也給了那些最虔誠的教徒一個安心的解釋:生物為了不同的生存逆境,改變型態以便更適應環境。生物型態發生改變,是一種「修飾」。
創造萬物的依舊是神,而那些經過修飾演化的生物則讓自己臻於完美;人類,則是那修飾歷史中適應最好、十全十美的結果。
假如當年的達爾文是一個在生物領域完全沒有背景的小白,那即使他在加拉巴哥群島看到了多種嘴喙型態的燕雀、比對了現生的小型犰狳與大型犰狳的化石,按照當年最普遍的思路,他大概只會驚嘆於島嶼內多種植被地形形成的多樣的生存棲位,以及輕蔑的嘲笑大型犰狳在生存上的劣勢,以至於無法存活到現代。
達爾文之所以成為了達爾文,而不是一個19世紀普通的博物學家,在於他的過往經歷,讓他發展出演化論的概念雛形:
- 年幼的達爾文曾在農地生活,作物或牲畜無意間產生的突變在人為選育後成為品系,讓他認識了「自然變異」,以及變異的遺傳性。
- 萊爾的「地質學原理」,給達爾文展示了長時間尺度下,自然力量雕塑地貌的能力。侵蝕、沉澱、沉積,山能成溝壑,川可成巨流。生物在源遠流長的歷史演進中,微小的改變,是否也能積累成驚人的變化?
- 馬爾薩斯的「人口論」,闡述人類因為人口過剩造成的資源爭奪、生存競爭。「適者生存」是達爾文從本書中獲得的啟示,為他解釋了天擇的原動力。
自然變異、時間累積、生存競爭,最後在加拉巴哥群島上,達爾文才找到了最後一塊拼圖—物種形成。在南美洲的見聞是最後一塊敲門磚,若沒有與其他思想進行碰撞、結合,1836年從小獵犬號下船的達爾文,唯一的收穫就只剩下一堆標本和化石了。
與其說,達爾文的南美洲之旅促使他發現了演化論,我更覺得是他的過往經歷與知識背景,讓演化論在加拉巴哥群島的海灘上,選中了那個正忙於分類標本、累的滿頭大汗的科學家。
從演化論的發展歷史中,我看到了兩個啟示:
1. 所有的事件結果,不論成功失敗,都不是單一原因所導致,而是複合因素交匯所構成。
正如同愛迪生發現一種名為鎢絲的優質材料的之前,確認了幾千種耐熱材料都不適合做為燈泡。
2. 閱讀與實踐同樣重要。從實踐歸納事實經驗,從閱讀獲得靈感啟發;
兩者恰當的交織融合,才能真正發揮所謂「知識的力量」。
一如鍾佳播同志給我們的忠告:「人一輩子做好三件事情就好:白天工作、晚上讀書、假日批判!」各位當銘記在心啊(́◉◞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