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這是一本確實經典,但現代讀來不一定有新領悟,不過可以提供一些反思的小說。雖然標榜18禁情色文學,但男偶像隨便一張自拍都比它煽情,是極其理智疼痛的故事。
故事簡介
如果自願為奴,人可以為奴嗎?愛情裡的兩人──或者為何非得要兩人──一定要平等嗎?這本書藉由描述主角O的故事,對世界提出了這樣的質疑。
O「甘願」被愛人帶至調教所,接受鞭打、輪姦、凌遲,成為多人的性奴,回來後再被愛人交易給史蒂芬先生,最後成為以此自豪,並處心積慮拉人下水的存在。
全書都是性愛描寫,但說句老實話,滿難挑起性慾,因為文字直白,更多的是思考與身心上的疼痛。
套用《愛的藝術》之理論,O一直渴望「共生結合」式的愛情,從身體到精神,完全將自己交給另一人使用,便感受到自由與被愛。
但在這個「屈服」的過程中,O是主動的──起初是被動,後來在調教中學習主動屈服。
我很喜歡這段:O瞧不起以為自己會選擇離開的愛人,認為他太過天真,不明白自己的屈服。O在這條路上,其實是握著主動權的。
O也有同性傾向,她非常喜歡跟女性做愛,並認為那是真正的美,自己也能從中獲得自由。我覺得這段很有意思,恰恰顯示出O對於性事還有「愛」的追求。
以愛之名
但為什麼我說這本很難提供新的領悟呢?或許是時代背景?我看的時候有點跳戲,因為O的追求,與SM和性奴並沒有必然關係。她其實並不喜歡,甚至害怕,但是「為了愛的緣故」願意去做。
所以......再更現代一點的話(本書1954),她的愛慾完全可以用更適合她的方式施展開,而非走上全然物化和凌虐的路。(並不是說SM不好,而是這真的是最適合O的嗎?)
譬如調教的方式其一是不穿內衣和吊帶襪,讓O感覺自己是可任人上的性奴。(最近都沒穿的我:欸......)
藉由不逃跑、主動承諾、期待觸碰,來強調O沉淪於性慾,享受其中,從SM得到至高無上的快樂──但是我自己看來,如果有一個跟她一樣瘋(褒意)的人愛她,全心全意關注她,她同樣能獲得絕頂快感。
只是因為第一任的愛人有這個傾向,所以讓O認為自己得踏入其中。最後她為穿環感到驕傲,也不是因為自己喜歡SM,而是因為那代表她全然屬於另一個人。
一本愛情小說
雖然本書被視為「真實解放女性慾望」,但因為時代差,我個人感覺不出來這部分,只覺得是一個主動選擇的強依賴型人格,所遇非人的故事。
她想要被完全關注,也想要把自己完全交託,這種共生是她嚮往的愛情。SM反而是......怎麼講,強調出「她非常願意把自己完全交出去」吧?SM對她來說是一個選項,但在我看來真的不是必須。
而介紹頁寫得像「藉由SM探索愛的真諦」,讀完書之後就覺得有點貨不對板。
說句老實話,博客來上寫的那些介紹,害我對這本書有過高的期待,以為是多麼驚世駭俗又尖銳的小說。但其實不然,這本書的故事很單純,這就是一本尋求將自己完全交出的愛情小說。
如果抱著「我來看一個人能為愛做到什麼程度」的心情,來閱讀這本小說,會感覺滿不錯的!只可惜我不小心抱錯誤方向的期待,最後完全沒被鋒芒刺到,所以有點小失落。
我覺得把這本書當一個私密的、個人的故事閱讀還OK,心理描寫上也非常細膩有趣。但博客來的介紹頁對我來說太詐欺了,我讀完不認為它有著墨這些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