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以為自己再也不會遇見這個人,或是再遇見也不會認得他。他對她而言一點也不重要,她甚至不記得對方的姓名,比起其他讓她刻骨銘心的男人,他像是油畫上鮮豔色塊旁的陰影,存在的無聲無息。若不是今天的巧遇,她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想起來。
遇見他的時候她還非常年輕,心裡還沒有住過誰,還沒見識過愛情能輕而易舉毀滅人的能耐。他們在一個朋友的朋友的聚會上相遇,在場只有她們兩個女生。他一直沒唱歌也沒說話,只是淡然的一個人在旁邊喝酒,好像眾人的喧囂都只是他的背景。她喝多了,一個人在廁所狂吐,他走進來輕拍她的背,為她遮擋了旁人污穢的眼神,散場的時候他說「我送你回家。」她聽見後面有人跟他說「你不吃的話,就不要擋別人路。」聽起來像是一塊廉價的肉,那也是她第一次發現整個世界對女性的輕蔑跟惡意,原來可以如此明目張膽。
他還是送她回家了,兩個人同床共枕,卻連手都沒牽。黑暗中他聊起過去的前女友,語氣那麼柔軟,她好像有點明白了什麼叫做溫柔。隔天清晨他就離開了,只傳來一封簡訊,叮囑她要喝點熱的才不會胃痛。然後他們就再也沒有見過面了,直到現在。
街角餐廳櫥窗裡的他正在桿麵包,她看著那個男人賣力工作的側面,記憶像是海浪退去後滔過的沙,細細碎碎地浮上來。她下意識地摸摸自己左手腕那道疤,那是她被愛狠狠折磨後在身上留下的記號,那個夜裡她失去對生命僅有的想望,絕望的以為自己從此不會再痊癒。
後來她還是好起來了,在地獄走了一遭,卻對生活長出了新的想像。她想,只是用自己的血交換一個浪漫的故事,也算值得。此時此刻,她更深深慶幸自己還活著,還能想起自己曾經也被那樣的善意輕輕照拂過,像今天輕柔的陽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