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2016/5/7)
第二篇:「難民」問題
【第二篇PART III】德國誘因&都柏林規則
德國的難民政策,如何吸引大量難民?
在 28 個歐盟成員國中,德國因具有一系列完善的難民事務法案、還提供尋求庇護者免費住宿、每月 352 歐元生活費等福利,不但是難民最渴望抵達的目的地,也是接受難民意願最高、以及最積極呼籲他國接納難民的國家。
(每月 352 歐元什麼概念?就是難民到德國尋求庇護可獲得阿拉伯之春爆發前,他們在本國具有工作時的生活保障。)
是德國人道德水準比較高嗎?也許吧,不過德國願意接納較多難民更合理的原因是:
- 經濟情況較好;
付得起接收難民的成本,前提當然是數量得在可負荷範圍內且自己也有利可圖。
- 有勞動人口老化問題;
許多能夠順利從本國戰亂中逃出的難民,很可能原本在祖國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專業技能,才會有足夠的錢&能力逃出來,因此這些難民是高技術勞工的可能性很大,接納他們可以彌補德國勞動力短缺的問題。
- 由於對技術勞工有需求所以難(移)民政策較為優渥;
這使得德國在這波難民潮下勢必較容易承擔更多難民,為了分攤這項風險,避免承受的難民過多,因此積極呼籲其他國家也要接受難民配額,道德譴責則是一項很好用的手段,因為我已經主動張開雙手擁抱最多難民了,當然有資格指著別人的鼻子說教囉。
海量難民潮湧入,德國佬表示:跟當初想像的不一樣~
德國總理梅克爾在 2015 年 9 月宣布採取大方接收難民的政策導向後,近百萬難民湧入德國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大部分原先表態樂意接納難民的民眾開始發現苗頭不對,立場逐漸改變使得德國內部的反對聲音越來越大,梅克爾的支持率也大幅下降。
激增的犯罪案件不僅來自於難民&非法移民,德國政府統計 2015 年有高達 500 起德國人民攻擊難民的事件發生,是 2014 年的 3 倍、且 2/3 攻擊者沒有前科,這顯示德國人原本天真的慷慨已蕩然無存,加上 2015 跨年夜德國科隆發生大規模北非、中東尋求庇護者性侵婦女的事件,讓民眾對於難民的觀感更進一步轉變為厭惡。
這也是為何我會主觀判斷德國人歡迎難民並非因為道德高尚,而不過是一開始沒想清楚,以及自身尚未碰上麻煩所以暫時還沒原形畢露而已。
「棄兒之母」梅克爾的政治盤算:借左派之手,實現右派目的
梅克爾在難民議題上展現的態度看似比左派還要左派,對難民敞開大門的舉動讓她贏得了「棄兒之母」的美名,不過實際上她可不是左翼份子,別忘了她本身以及她所屬的基督教民主黨都是偏右立場,接納難民後產生的社會成本問題,梅克爾是有配套措施輔助的,除了政府挹注經費(據說超過 100 億歐元),同時動員有錢有閒的中產階級擔任義工,為難民提供教育、醫護、清潔、心理&就業輔導、社會融合等服務,以減輕政府負擔。
此外,還能順便利用「接納難民」這樣的左派舉動,把對抗反對聲浪這場論戰的硬仗,自動外包給讓那些左翼政黨&支持者去打。
咦?剛不是說德國人越來越討厭難民嗎?憑什麼相信中產階級願意提供協助呢?就像價格較高昂的綠色環保商品,目標客戶往往是瞄準高經濟能力族群的心理一樣,富裕階層會希望透過社會貢獻來獲得內心滿足感。
除了有錢之外,由於支持、資助、主動投入難民服務的中產階級,本就免於承受難民所帶來的排擠效應;他們不必像經濟能力差的階層一樣,和難民一起排隊登記社會住宅;難民「短期內」也還不會和他們競爭經理人 or 學術單位的工作,卻反而會立即排擠到低下階層的低薪工作、廉價住宅、公共運輸。
因此,直接承擔開放難民政策所生成本的並非富裕&中產階級,而是本地弱勢族群;由於麻煩暫時還沒有真的燒到中產階級,對目前面臨的負面影響他們也比較無感,現階段自然不排斥對難民提供協助。
由此推論,德國接收大量難民的政策導向,可理解為消除管制&開放勞動市場的資本主義,梅克爾則是非常高明地「藉由左派手段來實現右派目的」。(覺得超級厲害。)
*傳統左右派可大致歸納:
「左派」:
改革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計畫經濟,強調公平結果&社會平等、相信制度、管制干涉。
→翻譯:認為窮人可憐,應該拿富人的錢來幫助他。
「右派」:
保守派、自由主義、資本主義、自由市場,強調公平程序&社會分層、相信市場、放任自由。
→翻譯:認為窮人活該,應該自己努力。
*補充:
現在左、右派有很多變種,例如:極左、極右派&傳統左、右派的理念差距就很大,是不同的東西。
「都柏林規則」:難民逃往英國理想鄉的突破口
呼~討論完第一線的義大利、最豪邁的德國之後,終於輪到躲最遠的英國辣。
英國是拒絕難民態度最強硬的國家,有報導指出敘利亞內戰以來,僅不到 300 名敘利亞難民獲得英國官方批准。(這數據看看就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這也不能怪他們啦,畢竟第一篇討論過,歐盟自身內部的合法移民就已經讓英國很頭痛了,怎麼可能還慷慨接納歐盟外的難民呢?
不過在地理位置上,英國本來就離難民產出地最遠,加上不在申根區內因此沒有撤銷對歐盟的邊境管制,中間還有英吉利海峽作為護城河,簡直易守難攻。
- 英國雖不在「申根區」,但它卻同樣在「都柏林規則」的範圍內。
歐盟移民&難民政策最重要的公約有 2 項:
*「申根公約」( Schengen Convention):
- 對內取消對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
- 共同加強對成員國之外的邊境管制;
→1985 年簽訂「申根協定」(Schengen Agreement)、
→1990 年簽訂「申根公約」(Schengen Convention)、
→1993 年生效、1995年正式運作,形成「申根區」(Schengen Area)。
→共 26 國:22 個歐盟國+EFTA 的 4 國。
「申根區」是啥?看這邊:【英國脫歐-前傳】認識「英國」與「歐盟」,歐洲聯盟的演進與組織架構
*「都柏林公約」(The Dublin Convention):
目的是釐清&確保至少有一個歐盟成員國,負責處理尋求庇護者(Asylum Seeker)的庇護申請;1990 年簽訂、1997 年生效。
→不斷修改衍伸出「都柏林規則」(Dublin Regulation):
- 決定由哪一國家處理「政治庇護」申請,防止難民於歐洲境內重複申請庇護,訂出申請重複時由哪一國負責審理的標準;
- 最重要的規則是:「到歐洲尋求庇護的難民,必須在第一個進入的簽約國申請庇護」,若向其他國家再次申請,則會被驅逐出境、遣返回第一進入國。
→共 31 國:除丹麥外的 27 個歐盟國+EFTA 的 4 國。
「都柏林規則」有什麼重要的呢?關鍵在於難民必須由第一個進入的國家負責收留,也就是說,這個突破口就是:尋求庇護的難民只要想辦法讓自己第一個進入的國家是「英國」,那他就必須由英國收留了,潮爽的。但英國在那麼裡面欸,從敘利亞出發,要怎樣才能讓第一個進入的歐盟國家是英國?從地中海游出去往北尻一圈登陸嗎?怎麼可能。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非法移民」的原因了,這些難民不管從何處進入歐盟,「只要不被發現就好了」,進入歐盟後,再偷偷摸摸地朝德國或英國邁進,只要等抵達德國或英國時再被發現,那他「第一個進入」的國家就是這些理想鄉了。所以,這些難民們在過程中是超級辛苦的,不能被發現也不能求助,不然就會被他不想要的國家收編了。
*「阿姆斯特丹條約」(Amsterdam Treaty):
- 1999 年生效,透過納入「申根既有規範」(Schengen Acquis),將「申根公約」併入歐盟法律架構內。
- 修正 1952 年生效「巴黎條約」;
- 修正 1958 年生效「羅馬條約」;
- 修正 1993 年生效「馬斯垂特條約」。
*「申根既有規範」(Schengen Acquis):
與「申根公約」相關的法律規定;英國、愛爾蘭、丹麥為例外情況,僅有限地適用相關規定。
*補充:
英國、愛爾蘭未簽訂申根公約,2 國之間為「共同旅遊區」(Common Travel Area);它們享有特別地位的理由是:
- 英國不想要門戶大開而對島國造成不利,
- 愛爾蘭不想簽署後喪失與英國的共同旅行區,
因此可以「選擇適用」(Opt-In)&「選擇不適用」(Opt-Out)「申根既有規範」的相關措施;
- 丹麥基於某些原因成為例外,不重要跳過;
- 挪威、冰島為「歐洲經濟區」成員,納入「申根區」;
- 瑞士未加入「歐洲經濟區」,但有「瑞士—歐盟雙邊協定」,納入「申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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