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到「很想他」,是愛的一種嗎?我猶豫了一下,也有很多問號出現了在自己的腦海裡。
字面來說,不算是愛;以感覺來說,「很想他」是因為有愛在裡面,才會心心念念的在想。
聽過很多愛情的開始,都是在找那片缺失了的靈魂碎片,來把自己的幸福感填滿,所以為什麼有時候分手了,過得不好的一方,很容易就回去找前任? 大家都明白其實沒有那麼缺朋友,只是失意時,幸福感下降,才會想起曾經那片能夠給你滿滿幸福感的靈魂碎片。誰不喜歡完整呢? 碎片給你找回,但人的慾望是無止盡的,當下填滿了,就會想去得到更多。事後發現磨合得了嗎?彼此適合對方嗎?過去了的愛,還能原好如初嗎?
「很想他」這種感覺,只是人的慾望沒有滿足才跑出來的東西。
有時候,莫名出現的感覺,真的只是感覺而已;但感覺會讓你分辨不了那個人是否真的適合你。因為當一個人很想得到某種東西,而感覺會造就這種看似完美的想像來滿足你的感受,讓你分手後還以為「你真的很愛他」,「非他不可」繼而復合;但現實這個「完美的他」根本不存在,都是由自己的想像創造出來,虛無飄渺的一種感受,它的出現並不能帶給你想要的幸福或財富,只是在復合後短暫的滿足了你的需要。
還愛嗎?當然愛,愛那個曾經投入、在愛中肆意漫遊的自己,可是都已經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