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老師常常叫我們多看書,然後寫讀後感,那時寫的讀後感,都是書的內容濃縮後寫出來的,思考的成份很少;也不知道有些感覺要怎樣去形容,只知道每次選圖書,都選較薄的那本就對了,因為很快速就可以看完,隨便寫一百字就能交功課。要是問我當時看的那堆圖書是說甚麼?我連書的名字都沒有印象,現在回想真的感到很可惜。
可是當時就算看得再多的書,例如小學中文老師著我們必買的一本散文集《老舍》,當時只是當故事在看,並沒有多大的感受。數年後再拿出來翻閱卻明白當中的意思,其實看書和人生經歷也是如此,當下初次接觸時,真的有門外漢的感覺。
直到人生有所經歷,才明白書的內容到底想教會我們甚麼,要我們學懂甚麼。
過去我看的書都是愛情小說,可以看到很多不同的愛情故事,有些還是男朋友送的,很感謝會送我小說的那位男生,雖然最後我們還是因為現實而分開了。分開以後他送了一句話給我:「時間證明愛的深淺」,分開當下我不明白這一句話的意思,直至十二年後偶然的一句互相問候,我看了當時你寫給我的信,眼淚卻不自覺的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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