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填寫基本資料>1.本人及配偶 該注意的特別事項:
1.109年12月31前結婚與110年度結婚,其實這兩個選項,關鍵在於110年度結婚,如果您點選那個項目,系統會告訴您今年結婚不可以合併申報,要將配偶的資料刪除;如果您是單身者,不用特別去點選;如果您是更早之前結婚,也不用去更改,因為不會有任何關係...
2.備註,這兩個項目其實都跟婚姻關係特別情況有關,一般婚姻關係正常情況無須變更(預設為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選項中有勾選"是",則明年度國稅局在提供資料的時候就會設定分開提供(就是您下載不到其他人的所得、扣除額資料)
a.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指的是如果有家暴,法院認定特別狀況(請看系統中說明),雖然雙方還沒有離婚,仍然可以進行分開申報(系統會提醒您將配偶的資料刪除,採用單身方式進行申報)(勾選這個項目,需要提供證明文件)
b.非屬上述情形...:指的是婚姻關係還持續狀況,但是無法取得對方所得資料時要勾選,恩...例如說,雙方在”今年“(110)3月份協議離婚,下載的所得資料中,沒有任何對方的所得(或是特別狀況導致沒有辦法拿到對方的所得資料),但是依照規定,目前是申報109年的所得,還是需要合併申報,這個時候您就需要在這個項目中選擇"是",讓國稅局知道您不是故意隱匿對方的所得資料 如果您這個項目有選擇"是",上傳後稅務單位會把配偶的所得申報資料在進行合併計算,然後再通知雙方需要補繳或者退稅多少
當然如果有需要,您可以勾選”分別開單計稅“,稅務單位就會依照相關程序通知您的那部分需要補繳的稅款
3.申報時的戶籍地址,這個項目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講三次),他重要的點在於它會決定您的資料要送給哪間國稅局,而且,他是網路申報中,錯了就不能再使用網路上傳更改的項目,等於您填錯了,只能改用人工方式進行更正,不能直接重新上傳覆蓋,所以請務必再次確認有沒有錯誤;另外,”申報時“的戶籍地,指的是您現在,當下居住的戶籍地址(110年),不是上一年的戶籍地(如果有異動戶籍)
戶籍地址被鎖定的原因:會影響所屬的國稅局單位;通訊地址則沒有限制
延伸:分戶限制下載
如果您在納稅義務人那一頁中有下方的備註項目有選擇"是",明年度開始,國稅局就會把資料分開提供
所謂的分開提供,就是您只能夠下載的到自己的所得,扣除額資料,配偶跟其他扶養親屬的資料皆下載不到(只下載的到姓名等基本資料)
除了在申報時勾選備註外,另外如果有需要,可以在法定期間內(每年的2/15~3/15),進行分戶限制下載的申請,申請後,五月份申報時配偶就下載不到您的所得資料(當然,您也看不到其他人的)
如果有需要申請,請於上述時間到以下網址:
https://tax.nat.gov.tw/alltax.html?id=1
P.S
如果您的申報戶內有人申請,當然您也下載不到其他人的
另外,這個申請會持續生效,只要您有申請過(或於上述項目中勾選是),除非您再次進行"註銷"申請的動作,否則往後都會一直持續資料分開提供狀態
網路註銷申請也是2/15~3/15期間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