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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想像到紙本,民俗的轉譯——《人的空洞,妖怪的歸宿》青年創作成果發表會

2021/05/19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從想像到紙本,民俗的轉譯——青年創作成果發表會】
活動日期:2021.05.01
活動地點:基地書店
作者:林鹿祺
對談人:王離/鏡文學出版部編輯
這場座談所談的《人的空洞,妖怪的歸宿》目前還沒有出版實體書,全文在鏡文學網站連載。
鏡文學出版部編輯王離先說明鏡文學的狀況:「我們有文學開發部跟出版部。文學開發部比較類似《爆漫王》裡面的星探的感覺,除了出版,也會去找有潛力的作者來談合作。實際上,合作的轉授權有滿多不同面向的,有漫畫,例如《我在詐騙公司上班》、也有跟舞台劇合作。(開發部的作品)它不一定會馬上變成什麼東西(出版成書)。」
作者林鹿祺談起創作的動機,該作品是以妖怪為背景,一開始會選擇這題材也是和他的閱讀經驗有關,像是《夏目友人帳》裡面就很多跟妖怪有關的事;另外一方面則是他曾寫過關於用妖怪來講人性的短篇小說。後來接觸青年創作補助的時候,覺得可以試試看以臺灣妖怪結合人性作為題材。
更早之前會有妖怪結合人性的這些構想,起源於他本身對神話、傳說背後蘊含的意義很有興趣,好奇每個妖怪的形成,背後會不會有一些跟人有關的因素?於是從這個方向去切入,實際去研究臺灣妖怪之後,發現記載蠻片面的,相對的在創作上有很多空間可以自由發揮——可以把想要觸及的人性放進去。
比方說「飛天龍銀」這個臺灣古老的妖怪、現象,被記載的定義是「只有有福份的人才有機會看到它;如果沒有福份的人拿到它、使用它的話,那就會付出相應龍銀的代價。」他從這個角度去寫一個母親為了自己的小孩,寧可使用飛天龍銀去犧牲自己的故事。
王離則補充,在接到這個對談訊息的時候,就想到這幾年從何敬堯的書—他有一個專門在研究妖怪的社團—臺灣的妖怪似乎變成了顯學。所謂「妖怪」的範疇不一定是很早以前定義的妖怪,像是都市傳說的紅衣小女孩、在山裡面的黃色小飛俠以及裂口女……和時代有關連性的都是。而林鹿祺在創作當時也有進行相關的研究。
林鹿祺對此回應,他那時是在寫某縣市在地題材的小說,因為每一個在地都有屬於它的文化。那個地方有曾經是日本神社,國民黨來了之改成忠烈祠的建築,原先有一匹日本神馬就硬生生地被蓋上黨徽,所以這匹馬呈現一個很複雜的狀態,被烙印上另一個政權的符號。這件事當中對他而言,就有很多可以創作的素材,也因為這個原因,他發現那些跟歷史或跟過去有關的事物就有空間可以去發揮、去創作不一樣的內容。
飛天龍銀這種明清朝時期的妖怪,以及較近代的都市傳說,對作者而言是不同的分野,或者認為是同類?林鹿祺表示,可能跟他最開始創作的切入點有關,從一開始在青創的計畫書就寫到,並不是要用客觀的方式去描述妖怪的存在,而是把妖怪作為呈現人類主觀人性的存在、感情的載體。當他研究這些典故,只是去想該如何把它跟人性掛勾,並沒有那麼嚴謹地講究典故,也不是要以民俗學角度去描寫。
王離則好奇,這部以人為本的作品,主角是一個仙童,為什麼會有如此設定?這個仙童是一個所謂的幫神辦事的仙童,並不是神跟人溝通的媒介。
在劇情中也描述主角出生時的地方上發生了一些怪異現象,且在他五歲的時候,有許多孩子被魔神仔抓走。地方的耆老發現仙童從山上把這些小孩子帶回家,並且表示他們不是被抓走,而是被神明找去當金童玉女。接下來這個仙童就消失了,之後在故事裡再出場時,已經是一個年輕人的樣子。
林鹿祺表示會選擇用「仙童」這個字,即是不想讓他(陳千秋)是乩童。「乩童」有其社會符號,他想要模糊掉這個意象。創作這個角色以作者的想法來說,與其是幫神明辦事的人,不如說他是與神有緣的人。是故,陳千秋和整個故事裡面的妖怪的存在有關。「我認為,人與妖怪的相遇都是一個『緣』字的出發。」
而為什麼要模糊?這是他想用一個在地傳說的概念去呈現這個角色。
鏡文學的責編(林芳瑀)也建議可以讓「仙童」貫穿,讓整個故事更有連貫性。他認為,實際上的確因為仙童的存在,閱讀起來有把這些故事串接起來的感覺,也讓人覺得是一個好看、精彩的故事,而不是很多小短篇各自獨立的構成。
林鹿祺說,他本業是編劇、文字工作者,常常是要去配合業主的要求。青年創作獎助計畫對他反而是「我等一下去想我要寫什麼。」他坦言,的確有想過要讓仙童貫穿整個故事,但一開始設定上是讓他在不同篇章中穿插出現,營造出這十二個故事都在同一個世界觀發生,而非現在呈現這麼緊密的連結。當編輯提出要求時,他也能了解,如果是主軸明確的商業作品,「它也許需要更強的鉤子,鉤子就是第一集看完了、我要看下一集,我必須要鉤住觀眾後看下一集的東西。所以,當編輯要我把仙童放進來的時候,我就照辦了。」
至於和編輯之間的溝通有沒有印象深刻的部分?編輯跟客戶之間差異會很大嗎?
林鹿祺的回應是,由於工作性質使然,他很習慣被打槍,「如果你是做文字工作,基本上你的案子都會被打槍。編劇這個行業,你無時無刻都要接受各方面的指教做出調整,對我來說,配合是理所當然的事。我個人經驗,慢慢地認知到雖然說東西是我寫的,但不見得我寫的才是最好,然後在溝通的過程中,作品是有可能變得更好。」
在這些溝通經驗當中,他也逐漸摸索出身為創作者,要以專業的角度去理解業主嘗試表達的要求。也因此當他接觸到專業編輯的時候,對方提出來的要求如果都非常合理,對他來說反而比較特別。
王離說他剛剛聽到八千子和徐承義的對談,其中有提到若彼此(作家和編輯)的頻率不是很合的話可能會很痛苦。他好奇在作品修改前後,這個故事想要傳達的核心價值或者是觀念,和原先的預設有落差嗎?
林鹿祺說原先在計劃書裡面有強調這是結合妖怪的現代筆記小說。筆記小說的特色就是它可以用非常簡短的篇幅、去前去後只節錄重點。「例如說有某個人走在路上結果就被鬼抓走,那個人是誰不見得會去講,就是講一個傳說的故事。」從這個角度出發是因為他認為這種快速的書寫方式適合現代。
他亦分享原先的故事內容,「跟編輯討論之後,我被要求修改的其中一篇是〈魔神仔〉,是在提青年創作獎助的試寫片段。它最接近我理想中的妖怪的筆記小說,所以被說是沒有結局。
故事是陳述某個人失蹤了,然後大家以為他翹班。接二連三的失蹤才發現他是被魔神仔牽走。原本大家覺得他好慘、他被牽走。可是漸漸的,因為他的工作被壓到其他人身上,大家開始抱怨。生活壓力太大、工作太重,之後接二連三很多人都被魔神仔牽走。臺北市有數以萬計的人被魔神仔牽走,捷運站變得很空曠。因為魔神仔會幻化成人們想要的模樣去勾引人。
然而對現代人來說,它也許不需要任何形象就可以把人牽走。因為每個人都可能不想要他的現實生活,寧可跟著魔神仔走。這是我的創作源頭,在這個源頭裡,一開始的那個角色對我來說只是個引子,後面陳述的是社會現象--臺北市開始有個傳說,就這樣結束了。可是這樣的故事,或許連做成單元劇都有問題,因為它沒有足夠的角色、沒有足夠的情節,就會被要求修改。」
王離也以他曾讀過的筆記小說為例,大致上是要講雷公也會劈錯人,內容就是有一天,某某某在路上被雷打中,結果天上有個聲音說「啊劈錯了。」,下一段是另外一個大嬸,在砍柴或是挑水的時候被劈中,又有一聲:「啊又劈錯了。」故事就這樣結束了。這或許比較接近林鹿祺原本想要創作的模樣。
他再補充說,以前的人在讀東西可能是讀的是事件;而當代人小說讀多了容易會對角色產生情感。所以若有一個角色來牽引,會讓讀者更容易進入故事。
而關於作品發表的平台,林鹿祺表示他沒有想過要出版。因為工作經驗,作品被影視化,他比較容易想像,IP變成紙本書只是其中一個可能性。對他而言,作品能夠放在網站上,就是有曝光的機會。
對此王離分享,他認為不是紙本跟網路這個媒介的差異,而是,這是不是一個商品?這樣的分別。電子書就是一個讀者必須要花錢購買的商品,和紙本出版算是同樣的概念。若作品只是公開在一個論壇,大家都可以看的話,會有感受上的落差。
是不是被商品化最大的關鍵——它有沒有被編輯過。如果作品經過編輯程序,最終呈現的樣貌作品是最好的。當一個編輯過的作品公開發表,其實在某種程度和出版成書是有同樣意義的。
他以自身經驗為例,網路收費連載這個模式在中國很平常,而且是讀者跟創作者都可以接受。但臺灣因為出版自由,出版成書這件事情就好像就變成一個身為創作者必須要達成的目標。
「一個作品能夠被多少人看到,影響力並不在於它有沒有出版。在有出版的情況下,如果你是在比較大、體質比較好的公司,比如說聯經、尖端、東立之類的,他們有行銷讓作品被更多人看到的話,還是可以被一定的讀者注意到、有一定的觸及率。甚至,你可以知道有多少的讀者買你的書、喜歡你的作品,這個就是你在自己發表的情況下,比較無法獲得的。」這是所謂的網路發表跟紙本出版的想法。雖以台灣的現況而言,大眾對於有沒有出版還是會當作衡量作品的標準。
但他相信在之後也許情況會改變。一方面是因為出版太容易了,但重要的還是作品本身有沒有被看見。
最後林鹿祺也鼓勵大家可以嘗試申請青年創作獎助計畫,他認為提案(企劃書)算是一個很好的練習。為了順利申請,必須要把「我想要、我自己想像中、我想要寫作」的想法轉化成文字,這件事情並不容易。要很明確傳達出故事的主題、會用什麼樣的形式呈現作品,最重要的是——賣點是什麼?以他自身為例,「臺灣的妖怪成為顯學」這件事令他覺得能夠被投資。
唯有在寫企劃書時,才能夠客觀地去思考自己的作品。再結合他之前的工作經驗,會比較容易理解製作方、金主到底想要什麼?再加上還有傳統與創新的結合,便以這角度下去寫企劃書。
王離則以曾經想當創作者、現為編輯的身份分享對書業的觀察。當讀者有這麼多書可以選擇的時候,每一個人消費力有限,加上其他的娛樂越來越多,「所以說,一本書可以分到的讀者有限。」這並不是指現代人都不愛讀書,實際上人們閱讀的文字量可能都比以前多,只是自己不曉得是在閱讀。
在這個(出版)資源稀薄的情況下,更不要說寫作者要怎麼活。他建議,若是有志要當專業創作者,首先只要想寫、就要寫,並且要用各種方式讓自己可以好好的在這個社會上活下來,持續和他人接觸、汲取生活經驗,這樣創作的養分才夠。
若是作品想要讓人喜歡,更必須要經營自己的形象。他認同林鹿祺所說的,要知道怎麼寫企劃書、更要具備一定程度的行銷知識,包括怎麼經營自己的個人媒體。若想長久寫下去,有固定的讀者的話,就必須要去考慮到讀者,「不是說把自己當成明星,而是把自己當一個—你必須讓喜歡你的人知道—你有在注意他的人,這是我覺得當一個職業作家現在要學的。」
他再以他的小說老師李永平教授說過的話作結,「如果你沒有辦法定時定量產出的話,你就不要說是自己是職業作家。」這是他認為有志寫作的人可以參考的方向。
文字整理:楊書柔
編輯:吳怡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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