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時候,你沒有機會與其他車子有任何語言、肢體、表情上的交流,除了搖下車窗破口大罵的時刻,其他時候都得自己單方面解讀其他車的行為。此時開車的心態與解讀的觀點就會影響你的心情與行為,而心情和行為會直接的影響行車安全,也是上路之前要先準備好的東西。
最高指導原則:避免事故
我在開山路的時候,有時會遇到對向來車因為要超自己前面的車而越線超車,對著我的車迎面開來的情況。行動上我通常會放慢車速,讓對方不論是完成超車或是自己縮回去自己的車道,至少都不會和我撞到;但心情上卻會非常氣憤,對面車完全是違規行駛,搞什麼鬼,我為什麼要讓他啊!
直到有一次,我看到有位朋友問了類似的問題,就是如果我們堅守交通規則而撞死違規的人,是否有法律責任?結果有位律師朋友回答,好像是刑法上沒有責任,但民法不一定能完全免責。這點提醒了我(我太務實了先想到法律)之外,還有所謂"罪惡感"這件事情,恐怕不是以對錯的角度能處理的,所以為了自己好,避免事故是我開車的最高指導原則。
競爭性
開車有一種競爭的本質在裡面,因為一個空間只能容得下一台車(兩台車同時在一個地方不就是車禍嗎),而且大家競爭的是"下一個瞬間"的空間,所以越快越狠的車就越有機會搶贏,沒能照自己預期到達某個位子的車就會有輸的感覺產生,然後可能就接著有挫折、憤怒等情緒。
我發現輸贏這件事影響人很大,所以會有意的試著重塑輸贏以外的觀點來看那些開車"很奇怪"的人:
- 切線不打方向燈:切線打燈並等待一下的意思就是在說"不好意思請借我過,ok嗎?謝謝";切線打燈並馬上切過去的就是在說"欸借過啦";切線不打燈的就是那種硬擠過你的人,他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得到允許。試想有個人在路上急急忙忙朝你走來,你會站在原地讓自己被推擠嗎?當然不會,所以這種我都讓他們過,然後離他們遠一點。
- 在路中急駛亂鑽的車:這種不是瘋子就是要拉肚子,也是閃遠一點的好。當他超過你的車,離你遠去時,要感謝馬路之神的保佑。
- 猛按喇叭和閃你大燈:我會注意一下是不是我快要撞車,人家好心提醒我,如果是的話就在心裡說一聲謝謝;如果不是的話,我通常都當成"那不是在講我"自動忽略。
- 要插我隊的人:通常我會預留空間給人家插隊,因為留空間就是給自己留反應時間,這個習慣讓我能比較放鬆的開車,而且還能積陰德,以後馬路之神會保佑我的。
- 在路中間開很慢的人:除了計程車之外,我一概假設為他們是新手/迷路的人/後座載個寶寶在大哭的人/老人,然後繞過他們就好。如果沒辦法繞過只能跟在後面,也會記得把距離拉遠,因為他的速度固定這麼慢,你緊貼著他車屁股也不會變快,只是讓自己焦躁以及縮短反應時間,不如留點距離,還能預防他突然減速或做出其他讓人意外的駕駛行為。
我唯一不能原諒的就是一種人:浪費左轉燈的人。
遇到紅燈停等的時候看手機,幾乎人人都有過,因為我自己偶爾也會沒看到已經綠燈了要往前開,因此對於紅燈沒有馬上啟動的車,總還是能有一份理解的心。但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左轉燈一亮起而沒有馬上轉彎的車,因為左轉燈的時間是很短的,你如果即時啟動可以讓後面的車多轉個一兩台,而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在一次左轉燈亮起就成功轉彎的吧!所以我覺得唯有身(車)在左轉道時,眼睛是不可以離開紅綠燈的!
老實說這是個沒什麼道理的執著,你看連開車時讓來讓去我都不在意了,為什麼很在意沒有在一次紅綠燈的時間內成功左轉呢?問我自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怪癖吧(笑)
開車與人生:"能採取行動而避免車禍的人,才是最厲害的",這一直是我開車時的心態。撞上去很容易,不撞上去才需要技巧。就像人際關係中,能夠維持關係的人才是最厲害的,傷害與斷裂很容易,修補與和好才需要技巧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