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因為南鐵地下化問題,網路上有不少攻防,不過我在這裡想提一些其他問題。
就是老屋的問題,因為這幾年常聽到老屋要拆掉,然後有人去抗議的新聞,有趣的是抗議者大多很年輕,常常都是大學生,似乎這些人對老屋特別喜愛。
話說在前頭,我也不會討厭老屋,或者應該說,我喜歡的房子跟老不老無關,因此我討厭的房子也一樣與老不老無關,純粹在於這房子舒不舒服而已。
但這個舒不舒服也跟使用情境有關,例如我只是去參觀,或者我要去用餐購物,又或者是去短暫住宿渡假,乃至於在那邊開店營業,又或者根本打算買下來當住所。
以上狀態,我喜歡與不喜歡的條件全都不一樣,換句話說,每次有人說要保存老屋的時候,我都想問他「你打算拿來幹麻?」
是的,保存老建物的第一項前提應該就是「你要拿來幹麻?」,或者說,在拆除老建物的時候,應該是因為「地主打算要拿這塊土地來幹麻」。
因此這是要優先釐清的東西,如果沒先分清楚,討論大多會亂七八糟,因為大家的想像根本沒有交集。
對了,以下討論針對的是私人財產,若是公有或是企業財產,那會是不大一樣的狀況,要分開討論。
我想先請大家想一個狀況,首先是你家,或者你老家,如果是租屋的就先不管,假設房屋自有好了,請問你滿意這間房子嗎?如果你有錢,會不會想要整修?或者拉皮,甚至改建?
再強調一次,我說的是你「真正居住」的房子喔!或者是你家開的店,總之這房子是你家的,你有處分權力,你會不會想要對它動手腳?
如果是新房子大概沒問題,但如果住二十年以上,甚至兩代人住四十年了呢?你會不會想要變動一下?
如果是真的不想變就算了,但如果「有錢」,你真的不會想要動動手腳?比方說距今四十年以上的房子,你會不會想要把窗戶換成氣密窗隔音比較好?把窗型冷氣的孔封起來換成分離式?浴室會不會想做成乾溼分離?
若是六十年的房子呢?你會想要修繕,還是拆掉重建。
如果一百年呢?
這就是問題,你去問問大家,如果討論的標的是自己家的時候,通常會出現的內容不是保留原貌,而是「假如我有錢」。
那為何當我們看到別人家的時候,討論內容是要保留原貌?而且當人家有錢要改建的時候,你會說不可以?
實際上,老屋之所以是老屋,就是「因為某種原因沒有被人家改建掉」,是的,這就是真正的狀態,因為私人住宅大概住個二十年,你就會想要對他動手腳了,已台灣來說,甚至剛住進去你就開始動手腳,比方說把防火巷填滿、陽台堆出、加蓋頂樓鐵皮屋,簡稱違建。
坦白說台灣的私人住宅百分百沒違法的反倒是特例,多得是動過手腳的。
然後你跟我說老屋的屋主不該破壞古老建物,因為位破壞街景?
這種說法很惡劣,老屋之所以會擺到變老屋,原因其實只有兩個,一是屋主發達了移民,舊房子擺著也懶得理會或者單純拿來擺放牌位(嘉義市中正路一堆),二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家沒錢改建」(這種的恐怕佔了八九成)。
其實還有第三種,但極為罕見,就是「我家本來就很漂亮而且我家非常有錢有能力私人保存」(例如林家花園或鹿港辜家),但這種的比日本製壓縮機還要稀少。
(還有一種算例外狀況,就是原本即屬非法建物,就算有錢也拿不到建照當然無法改建,很多市區鐵道旁的房子都是這類的違建……)
換句話說,當有開發商相中這塊「地」,或者子孫有人賺錢了,對原擁有者而言,這當然是好消息,因為終於可以「改建」了。
是的,人家想的也不過是你我都會有的正常想法,就是希望可以住比較好的房子,但你卻為了滿足你私人的「空間想像」要阻止人家住新房子。
這很惡劣阿!
當然,我不否認否些私人老屋可能有相當程度的歷史意義,不管是建築工法、外觀,或者曾經是名人故居之類的,這的確認他有一定公共財產的性質。
但別忘記它的產權是私人的,如果你要介入不讓人家變更,就一定要給予相對應的「損害賠償」。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文青自己花錢把它買下來,畢竟這就是單純私人財產買賣,至於你沒錢……沒錢介入人家私有財產處分是怎樣啦?連政府都不能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介入買賣行為了,你以為你是誰啊?說人家房子很老很漂亮適合拍照,但人家可是要住裡面的,可能年紀大了需要拆除部份外牆增建電梯,或者剷平花圃改建成無障礙斜坡,或者拆掉古老但太小的門好讓輪椅進出,又或者單純就是需要賣掉這房子好有錢搬到新房子住。
住新房子懂不懂?
我太太在花蓮的老家是她外公自己蓋的,一磚一瓦,甚至原木梁柱,都是親手挑來慢慢蓋起來的,所以當然有豐富的情感。
但老屋沒現代廁所、老屋在子孫變多以後空間不夠所以增建一個鐵皮房間、老屋還在用燒材的灶但後來架了瓦斯爐在旁邊。
對啦!是漂亮的老屋,所以現在是空屋,我們回花蓮都去住飯店民宿,老屋只是回去打掃而已。
你覺得它能保存多久?告訴各位,保存到子孫缺錢為止,就這樣。
所以阿!我現在看到因為居住情感之類理由說要保留的,其實我都不大想理會,不是說情感不存在,而是情感是會變的,這代人有情感,下一代就沒了。年輕時候有情感,年紀大了就沒了(很多人以為是反過來,錯,等你膝蓋不好就不會喜歡爬上二樓了)。對老房子有情感,等新房子住習慣就沒了。
當然,不是說因為情感沒多大意義所以隨便拆都可以,其實正好相反,因為情感沒多大意義,所以更需要去培養與傳承有意義的文化,這樣才能真正讓人產生共鳴。只是這個共鳴不是說強迫人家繼續住舊房子,或者因此社區無法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就這點來看,很多宮廟才真的應該拆掉,多得是道路碰到廟就轉彎的,這些鬼玩意才不叫文化,要文化先把跑去中國交流、擴音器、電音、鞭炮、金香跟脫衣舞全都禁掉--然後8+9就會覺得無聊不去了)。
我完全不否認老房子有其美感(哪怕只是廢墟,例如廢棄工廠,其實很漂亮的),身在其中有種安穩的感覺,這一點很神奇的是,不管在那一國的老屋都一樣,哪怕我對這些老屋根本沒有任何回憶可言,因此老屋的保存自然有其價值存在。(再說一次,產生這種共鳴的並非感情,而是文化。)
但,請付錢,而不是只會叫人家保留。
記住,請付錢讓人家搬走,至少我家的話,如果有錢我就會拉皮,夠有錢我就會搬走。
你說有很多回憶,對阿,然後呢?我更期待能在更好的房子裡面創造新的回憶勒!強逼老人住在不符合現代無障礙環境思維的老房才真在虐待老人,而且強迫人家只能有舊回憶勒!
說個結論:
- 老屋之所以會變成老屋,純粹是因為它年輕的時候沒被人家改建掉而已,沒改建的主要原因大多是因為沒錢,才不是什麼居住情感等沒意義的原因。
- 私人財產私人有處分權力,你要介入,最實際的方式就是出錢買下來(請向建商學習,人家才是真正解決屋主需求的人),人家的房子是自己要住的不是給你滿足懷舊情感用的。
- 的確有些真正有公共財產價值的私人老屋,但這種判斷沒那樣容易,而且依然以產權擁有者為最優先,如果你覺得釘子戶保護自己房子有理,那人家堅持要拆老屋改建有一樣有理,除非你覺得房子比人還重要,那當我沒說,反正你也沒我現在打字的鍵盤重要。
總之,面對私人老屋,你先想想你自己想不想住更好的房子吧!如果你會這樣想,憑什麼不准人家換房子?
再強調一次,公有財產、都市規劃徵收、公共建設徵收之類完全是不同一回事,思考方式徹底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對了,如果你要舉國外一些世界遺產等級的社區聚落被法令完全限制不能更動外觀當例子,請記住,這是「國家花非常大筆錢先確保房屋所有權人各項利益」之後才可能實現的,我說的「非常大筆」沒在跟你開玩笑,如果你是哪種會因為都市更新後房價漲個幾趴就覺得政府應該消滅財團應該去死的,最好別繼續討論下去。這類漂亮老街區的例子通常最後房產都乾脆送政府(因為遺產稅很重),或者被企業集體收購(因為政府留著也沒用)。能留在私人手上的,通常是因為房地產很有價值,因為一直漲有利潤。
對,就是新覺殭眼中不公平不正義的財團與炒房才能維持這些舊景,簡單說,沒有資本主義支持,這些新覺殭根本沒有機會出來搞社運。
附帶一題,自辦都更之類的徵收案件,當然也是相似的,就是原住戶當然有權開價,多離譜都是你的權力(離譜到被罵則是其他人的權力),但別忘記,這類財團徵收案件,現在多花的徵收經費,最後都會反應在房地產價格上面,到時候就不要抱怨房價過高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