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170公里。
已經想不起太多美好的事情了,記憶深處已經蒙上厚厚的灰,鎖了起來。只記得一開始的我們是那樣全心投入、沒有顧慮、沒有遲疑,他說他以後要娶我,我聽進心裡。隨著時間一年、兩年、三年過去,我們各自經歷了不同的生命階段,有一些什麼也漸漸不一樣了。他開始覺得每天講電話很煩,我不知道該拿他的煩怎麼辦。
「每天講電話太多的話,三天好不好?三天講一次?」我退讓。他沒有回應。
「一個禮拜呢?一個禮拜一次好不好?」我乞求。
「我們不能像其他已經談了很久戀愛的人一樣嗎?我想打給妳的時候再打給妳,不用一直連絡。」
他的電話開始成為一個不能觸碰的存在,傷心沮喪的時候我就盯著租屋處的天花板,去數一行一列各有幾塊,數到無聊了,我就改舉起我的手,去觀察每根手指頭上有多少條細線。視線總是模糊,所以要重數好幾次才行。一天過一天,有時忍耐到了極限之後,我就變得非常憤怒、激動,向他大聲哭喊著他的不是、斥責他的殘忍。
「為什麼、為什麼跟我聯絡會變的那麼辛苦、那麼難,我都找不到你,你都不在、都不在,為什麼那麼難、那麼難,如果你不想,打來也沒有意義,沒有任何意義!」
「妳有必要這麼激動嗎?我又不是劈腿,幹嘛搞得好像我犯了什麼大錯一樣。」
我沒有告訴他的是,我寧願他去找別人,給我一個痛快,不要這樣漫長痛苦地等待、不要這樣拖著、離不開。後來的日子裡我都在等,我已經習慣,當我需要他的時候他都不在,失落開始變得很隱微,無法向人述說,我也漸漸告訴自己,認清吧,妳最好自己想辦法,不會有人來。
再後來的後來,我終於提了分手,但他來找我說他會改,我們復合,來來回回好幾次,我一邊告訴自己不要歹戲拖棚,一邊繼續輪迴,後來的我明白,為什麼那時候的自己老是離不開,因為那所有的一切都曾是我的青春、夢和家。
在搭公車回來的路上想起了這件事,但已經不那麼難過了,即使後來被太多疼痛掩蓋了美好,但也不會因此去否定全部,七年了,我仍然沒有完全整理好,但我知道在他的世界裡,也有他的脈絡、他的故事。如果哪天能見到他,也不錯,我會先過去揍他一拳、踢他一腳,畢竟幻想這個畫面很久了,再問他那時候為什麼這樣,還是想知道他的版本的故事。
我果然,還是希望這個緣分能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