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今年讀了 73 本書(其中我最愛的小說類有 24 本),跟過去幾年相比是少的。主因今年開啟瘋狂模式,用了 29 天閱讀近 1500 頁的《阿特拉斯聳聳肩》、27 天讀 1400 頁的《尤利西斯》、半個月讀 650 頁的《奧德賽》,光這三本就耗去我兩個半月。但不但沒有頭昏眼花,反而飽足感十足,振聾發聵得很!所以打算在未來兩年更深鑽這類瘋狂的經典磚頭。
照例選出今年最愛 Top 10 如下,不分排名。
- 裸體午餐 by William Burroughs
此書五年前嘗試過,由於年輕時溫馴(膽小)又良善(無知),草率擅讀導致頭暈噁心五感不適,纔三分之一便棄之惶惶。五年來自以為千帆看盡處變不驚,乃重入地獄,始覺原來地獄真的是地獄,它不會變的啦!只是這次噁爛暈眩感稍緩,因為我不斷在閱讀過程中催眠自己這不是真的這不是真的... 結果有效,總算啃食殆盡這尊變態鬼,善哉擅栽,終於解鎖買了很多年都有閱讀心理障礙而看不完的這本垮派究極奇書。
做為電影,《飛越杜鵑窩》經典程度固然不在話下,「杜鵑窩」甚至從此成為家喻戶曉的精神病院代名詞。不過其原著 - Ken Kesey 的同名小說 - 可能就不是那麼多人知道了。書是 1962 年出版,而電影是 1975 年才上映。電影與原著沒有孰優孰劣問題、不必問改編是否成功。電影稍微更動了一些劇情,但相當程度維持原著結構;也不只是再現小說劇情而已,更極有說服力地還原了氛圍。沒有拍爛、也無損原著聲譽,彼此相得益彰,十分難能可貴。
串起了五、六〇年代、連結了垮掉的一代與嬉皮世代,Ken Kesey 與其《飛越杜鵑窩》的經典地位,都在我讀完書後,了然於胸、讚服不已。
艾茵・蘭德花了三大冊篇幅闡述她「客觀主義」的哲學思想,光是一篇主角的演講就佔幅 66 頁,不厭其煩地運用各種方式覆述,不怕你聽不懂,只怕你讀不下去。但真正叫人看著反胃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昭然作為故事主體的純粹理性主義:拒絕信仰和宗教、反對神祕事物;拒絕利他主義的道德觀、支持利己主義;反對無政府主義的虛無論,卻支持自由放任資本主義。而猛烈批判集 / 極權(無論共產或法西斯)又讓人好奇她到底是左派抑或右派?甚至她左劈唯心右砍唯物,哲學史上爭吵不休的兩造她一概不信,因為兩者同樣強調犧牲的美德,只是藉持的名目不同罷了(宗教或集體社會),這是以理性利己者自居的她最為鄙視的。於是當閱讀時找不到一個能成為情感救生圈的論點時,你要如何喜歡蘭德?
但她還真叫人不得不佩服,我最欣賞的就是她選擇用小說來論述思想,而非冷冰冰的非虛構哲學作品,這令她感到乏味。而且她破格巧思不斷,「劫貧濟富」的情節實在叫人拍案叫絕,老闆群起罷工也是真夠顛覆。無論如何,這本經典奇書,再苦都得讀!
這是本鎮日泡在梅斯卡爾酒(Mezcal)裡的文豪所寫的高濃度酒精小說。對於平日也嗜杯中物的我來說,「酒」就是閱讀動機。我又是個不愛先讀序文和導讀的人,所以直接進入正文,正面對決,直取核心。沒想到慣用意識流派小說的招數——開啟第三隻眼以大範圍段落掃描的方式、形塑文字為想像中的畫面再嵌入腦袋裡——對本書似乎不太管用,因為幾位主角的意識在將近五百頁的文字中,從天堂到地獄、從宇宙到地核,繞地球一圈後再回到墨西哥的陰間;雖能深深感受到隱隱欲來的雲雨風暴,卻抓不到桅杆只能任其繁言蔓詞綿綿不絕。文字入了眼卻進不了心,閱讀越慌。
進入中段後,某晚把自己灌到欲茫時才展卷,卻突然好像讀懂了什麼。並非看透了文意、讀通了故事,而是頓覺難道作者在長期酒精浸泡下所生出的文字磁場,唯有讀者處於意識飄飄然時才感應的到?後來我就誠心以酒相待此書,果不出三兩日便順利讀完。如此奇妙的閱讀過程,值得我書它一筆。
我是先看過電影,本來覺得電影精彩程度勝過原著小說,而且小說後半部太天馬行空,我以一種「你說了算」的放棄思考方式在進行閱讀(我討厭看大部分偵探小說就是這原因)。但正文讀完後再回頭看書首的「總導讀」,卻又吸收到另一種論點,讓我大夢初醒般為之腦開。
由輔仁大學日文系教授橫路明夫所撰的這篇文中指出,「筒井康隆清楚意識到文學世界本身的虛構性,他採用『方便主義』的寫作方式,日文稱作『御都合主義』,通常被解釋為『作者用勉強或粗糙的方式安排故事,以使情節比較容易處理』。」也就是說,寫實主義說穿了也是作者的刻意操作,那麼本質上和方便主義似乎也沒什麼不同。反而將解開謎題的關鍵全部攤在讀者面前,與正常寫法大相徑庭,打穿了書中世界與讀者之間的分界線(所謂的第四道牆),這也算一種以荒誕無稽來釋放藝術爆發力的後設小說手法。這麼看來,那些橫衝直撞的想像力,乃是筒井康隆有意為之終至形成獨特的個人風格,妙極。
- 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沃荷的六○年代 by Andy Warhol
這是 Andy Warhol 的自傳,特別集中於六〇年代他聲名鶴起的過程,以及成為普普教皇後身邊圍繞的那眾拱月之星。Andy 的腦袋異於常人,想當然耳,頻率相近的人就會慢慢被吸引到他身邊來,這些人都有種 Andy 稱之為「太有才華以致於無法安於平凡人生」的特性,只是那種才華不被主流價值觀認同,反而回頭斲喪了自信心。所以他的「工廠」(The Factory)吸納並打造出一批符合他對於才華定義的 "superstar",讓原本徘徊於社會邊緣的各路畸人都有成名 15 分鐘的機會。
Andy 很多觀點都反主流,甚至反反主流。他似乎相當不屑嬉皮那套不事生產的虛無主義,相反地,他認真工作、欣賞商業、擁抱金錢、渴望成名,這跟傳統生活的型態與目標差不多,只是他用完全另類的方式去實踐。因此他總是荒謬卻又帶著不正經的幽默,一則則叫人瞠目結舌的故事躍然紙上,十分好看。
- 烏茲塔克口述歷史 by Joel Mackower
一場演唱會,重點卻不是音樂,這是什麼狀況?1969 年 8 月 15 日是個艷陽高照的星期五,從當天起至 8 月 19 日星期一早上,連續三天半在紐約州郊區 Bethel 小鎮附近農場舉辦的 Woodstock 音樂節,早已成為半個世紀以來搖滾樂迷念念不忘的神話。而舉辦這場音樂節的眾多背後掌故,都盡在這本口述集中。
這本書經常讓我讀到胸中一陣感動,太多現在看來簡直不可思議的現象,構築了這則歷史上的神話。Woodstock 做為六〇年代的最後高潮,其名聲與影響力早就超脫於音樂與文化之外,成為一場改變世界的社會運動。就算半個多世紀後的當今世界仍然充滿人為的烏煙瘴氣,我還是相信 Woodstock 精神穿越時空流傳到了許多不同世代的後人心中,因為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即使我年歲已長,但我心裡永保年輕,長髮仍是我的標誌,喇叭褲仍是我日常穿著(雖然被人誤以為是欠缺工作經驗的屁孩早就習以為常了)。
對我而言,最特別的是閱讀本書的這幾天來曾在我胸中不斷重塑觀點的意識折返過程。我本覺得此書厲害在於用奇險、推理等元素來裹覆作者的左派思想,諸如反戰、對抗威權和關懷弱勢等理念都在書中有所述及。但接近尾聲時我卻又推翻了前日想法,畢竟值此民智普開年代,此類左翼論述已然氾濫,也許 Margaret Atwood 並沒有想太多,她只是把個人日常信念順手植栽於作品中,而非刻意去灌溉養分。
此前我對她雖然徹底不熟,但至少有常逛書店的人都知道,她肯定是此間暢銷作者,否則近幾年不會有那麼多作品出現在架上。對如此享有盛名的小說家而言,招數不能用老,故事本身才是重點。由此來看,《盲眼刺客》之所以耀眼奪目,是因為它不必靠公式、教條或大字大路就能扣人心弦,而且不失優雅與餘韻。毫無疑問地,此書已預約我的年度愛書榜后冠。
- 高堡奇人 by Philip Kindred Dick
早聞 PKD 及此書之名久矣,但實際讀書時卻仍不免陷入了昏脹情緒。情節部分會讓我聯想到喬治・歐威爾的《1984》和湯瑪斯・品瓊的早期作品(如 1963 年的《V.》和 1966 年《第 49 號拍賣物》),一種老時代預言或宿命的悲觀色彩揮之不去,又帶有早期硬派偵探小說般的冷酷頹廢。事實上觀其出版年份——1962 年——也正好介乎於彼此之間。那可是二十世紀最具創造力的年代——六〇年代——的開端,上承被垮派作家和爵士樂手拓寬疆界的解構藝術,下啟解放心靈(虛)與內在省思(實)的反叛文化,處處滿竄躁動與不安。
讀完後的當下,我的感受正在理性與後現代、寫實與超現實之間擺渡著,講白了就是還無需把自己喝鏘就能進入狀況,但也別以為可以草草掠讀。因為那些隱隱不定的活性元素無處不在,他們不斷分裂與融合地迷亂攪和著,甚至不容你意識停滯太久,場景快速切換逼得你必須滾動式修正原先設想情節,就好像一本「活」小說,而且鮮活到你讀完最後一頁後,才驚覺被打了一巴掌還是怎樣地沒完沒了...
抱著「就算看不懂也沒差,反正一直看下去就對了」的態度在讀,頂多藉由譯者金堤的註釋才稍微理解其中諸般與愛爾蘭歷史有關的典故,而且還一路穿越蘇格蘭、英國、歐陸各地乃至直布羅陀(奧德賽中的世界盡頭),其實就是一場時空皆無拘無束不斷跳躍的古今歷史展演。終章那六十幾頁全無標點的女主角(莫莉 / 珮涅洛珮)內心獨白更是踔厲風發的火力展示,同時折磨著布魯姆先生和所有讀者,而回家後才是磨難開始,果然大有奧德賽風範。喬伊斯根本就是在賣弄他淵博的學識,但卻能讓你對其萬事通本領拜服不已,絲毫不覺賣弄有何鄙,反而還要讚嘆博學者該當如是!
我在閱讀過程中不斷聯想起《裸體午餐》,兩者皆十足意識流,文體也變化不斷,我好奇一生自負的布洛斯是否在創作概念上和喬伊斯有所交集過,因為那種任性而為、屏棄規則的拼貼雜燴式文體在彼此作品上頗具異曲同工之妙。現在看這種書,我會自動腦補那堆迷亂文字所放射出來的幻象,當然同時佐高濃度酒精和迷幻搖滾樂會更有效果...
讀完《尤利西斯》,我才敢說自己已稍微練就看得下意識流作品的初級本領,但也許更深層的隱涉和寓意必須要繼續廣讀才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