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華」是什麼?是一字千金、洛陽紙貴?還是時不我予、懷才不遇?前者寫一個字、一篇文章,就有人捧著金子上前爭相邀請,後者就像落難書生,明明很有才華,最後只能買文維生。
前者有如流星般,在當時風風火火,幾年過去了,沒半點表現要不然就是轉換跑道,人生際遇就是如此。前者就不用說了,後者就要想自己是不是千里馬,不然怎麼沒有伯樂來找我?「認識自己」才能知道自己適不適合堅持下去?否則堅持了大半輩子,也沒什麼成績,雖然說過程比結果重要,但沒有一點結果也讓人沮喪。
落難書生如果遇見看中他才華的千金大小姐,衣食無虞,才有更大的機會考取狀元;想在市場上生存,持久力比爆發力重要,當然最好是兩者並存,但這種狀況極少。
說實在的,我不太覺得一個寫作的人死了之後,他的作品被世人發現然後大賣是美事,只會覺得在他生前最後一刻,還在咳血有點悲哀。夢想,是需要麵包來維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