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冠上單親的頭銜,離婚當然算不得什麼光榮的事,但也不至於那麼難以啟齒,認清之後也就是一個狀態與事實罷了。
辦理離婚時孩子尚年幼,當然現在也是年幼,但相較於八個月大的孩子,二歲半實在懂得太多了點!
一年多來,我都覺得娘倆過得開心自在、豐富多彩,或許有人會說「他怎麼都沒來看孩子?」或「他怎麼就這樣不管你們了?」但惟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平靜的生活有多得來不易。
些許是因著周遭環境的刺激,走出去,不管到哪都逃不了「爸爸」二字的轟炸,連在美術館做個手作,老師都會說「帶回去給爸爸看喔」,本想同老師說些什麼,當下轉念想,若要給每個一面之緣的人都解釋上,豈不也太累,想通了就點頭微笑說謝謝,轉身帶孩子離開。
終於,孩子耐不住好奇,前幾天第一次開口問了我「我的爸爸在哪裡?」媽媽早有預感這一刻遲早要來,也早預備好答案了,不是太難回答,孩子也沒太為難我,但完事之後還是忍不住傳了訊息給諮商老師,希望能釐清自己的情緒與想法,也確認自己未來應答的方向與方法。
沒想到老師一收到我的訊息就緊張地問我:「當孩子問起,你心理對他還有想念嗎?」
「想念?怨念也算嗎?」簡單地回覆完老師就問我可不可以通話聊聊...
當日與諮商老師的長談中,我所聽到的重點是:我能不能接受自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離婚是個缺憾,但這是真實情況,我自己要先接受這個不完美,才能幫助孩子更健康地面對。
換而言之,如果我還對孩子存有虧欠、內疚感,好似我剝奪了孩子什麼或是我想彌補孩子什麼,也就意謂我還不能接受自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如果用這樣的心態去面對孩子,當然也是不健康的。
曾經聽人說:「每個孩子都是雙親,沒有人是沒有爸爸或媽媽的,所以單親這個名詞不成立。」我借用了這個說法跟孩子解釋,生理上是人人都是雙親,就算是代理孕母也需要有精子與卵子;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因戰爭喪親或是父母失職、家庭失能都可能發生現實上單親甚至孤兒的情境...,即便生理上的雙親仍健在。所謂的單親或雙親,跟家庭的安全程度或孩子的幸福程度,我相信並沒有必然的對應關係。即便知道離婚未必對孩子是不好的,但有孩子之後,離婚那關鍵一步真的還是很不容易跨出的。
感謝主,我原是一個極其膚淺的人,看事情只看表象,看人也只看表面,自以為是最守規條的好學生,心裡卻是好鬥爭競,總是想證明「我」可以靠自己撐著,做到自以為每個人都「應該」做到的一切,別人也「應該」要可以才是。然而,這些驕傲都在離婚的過程中被一一打破了。我,終究是無能為力的。
從上帝帶著我走出婚姻的那一刻起,我無時不心懷感恩。那時候的我還身陷暴力循環無法自拔,依附危機還未解除,簡單地說當時的我以為自己要是離婚,我的這輩子就完了,孩子也完了。在這樣的景況下,上帝連續請幾位不同的人提醒我要保護自己,在我寄住親戚家心情搖擺不定時,上帝讓對方硬著心腸帶著警察到親戚家,三天二頭打騷擾電話跟恐嚇簡訊給我與親戚,也順勢解決了我的猶豫。
官司期間,對方從一開始的抗告、反訴等各種手段用盡,到後來自動在法院表示願意離婚,只要我願意放棄扶養費,他什麼權利都可以放棄。我想,官司過程中所遭遇到的每件事情都不是我或律師可以做到的,最終結局可以說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隱約之中,我知道等我把自己的心調整好,走出黑暗、向著陽光,上帝就會為我清除所有障礙,化不可能為可能。這其中我要做的就是相信上帝跟給自己足夠時間覺察與哀悼,等時間到了,就能看見上帝的手把每件事情都安排得如此恰如其份,如此奇妙可畏。
婚姻破碎,一直以來追求完美人設的我也破碎了,但我相信這些破碎是為了陶塑一個更富有同理心,更能體諒別人的不容易,更能面對現實,活出真實也更成熟的新生命。
甚願每一個正在苦難中掙扎的人都能感受到被愛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