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3) 2022 5/15
我在台北上班時,從捷運站到台大育成中心的途中會看到一幅Nike的巨幅廣告,上面有一段英文的廣告詞「 impossible is nothing」旁邊所附中文的譯辭是「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我覺得翻得不到位,若反過來從中文翻回英文應該是「Nothing is impossible」我想若翻成「不可能,算得了什麼!」似乎更有氣勢,因為我鄙視「不可能」,自然我也能戰勝任何「不可能」, Impossible本是形容詞,但Nike 把它當作主詞來用,也算是大膽的創意!
新竹地方法院,一進門就有一扇大屏風,上面鐫刻著德國法學大師霍姆茲的名言「The life of law has never been logic but experience」法院譯為「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此譯辭沒有把「has never been」的精義表達出來,要是我來翻,會翻成「法律的生命自始來自經驗,而非邏輯」翻譯本就是件不容易的事,不知那位學者認為翻譯的最高境界要做到「信、雅、達」,「信」是忠於原文的含義;「雅」是譯詞要優雅;「達」是通篇要能使讀者明瞭通達。看來翻譯也是一種藝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