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文字是很美麗的物件,多數傳達資訊,偶時富有感情。我們都是從發音開始學習,然後識字,最後寫字。這麼說來,比起身邊的枕邊人,我們認識文字的時間還更久呢!
為什麼寫作?沒什麼大不了的理由。有些事情不吐不快,能用寫作的方式把這些東西從腦海中抽出來,我想能減輕一些大腦的負擔。想像現在你是哈利波特,鄧不利多用魔法棒把你的記憶像拉棉絮那樣拉出來,大概就是那樣子的畫面。在身體裡流竄的意念在此刻獲得輸出,又有安放之所,我想那也是一種適得其所的滿足。
文字是帶有感情的,當收到對方懷著滿滿愛意書寫下來的情書,字裡行間感受到臉紅發燙的情感;文字也是不帶感情的,僅盡傳達資訊之責。所以別太苛責了,一切都是筆者的小小心思啊!
有時候,寫著寫著就覺得能寫真好。因為還有力氣寫,無論寫的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甚至是平行時空的事,在紙筆和鍵之間,我們的意念生長出了一朵朵獨一無二的花。我想能在這個世界看到許多花,是一件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