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什麼是「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前節提到,「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相」,嚴格而論,可以說是鳩摩羅什的錯譯;因為,在鳩摩羅什一律地翻譯為「相」的場合,只有「身相」的「相」(lakṣaṇa)、和「六塵相」的「相」(nimitta),有外觀、相狀之意,至於其他的場合,則無該意義,所以不應該被翻譯為「相」。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不僅出現在鳩摩羅什所譯的金剛經,還出現在唐代佛陀多羅譯出的《圓覺經》中,而且四個「相」的排列順序完全一樣,不免啟人疑竇,《圓覺經》真的是從梵文翻譯過來的嗎?抑或,它是參考鳩摩羅什譯的金剛經,所寫成的中土著作呢?
《圓覺經》對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有其解釋,且將它們排列為深淺不同的認知層次,的確是如此嗎?如果《圓覺經》是參照鳩摩羅什的翻譯而寫成,那麼,那只能說是對於金剛經的「四相」的「詮釋」而已,至於這四個「相」的真正意涵,必須尋找其他的文本,以為依據。
《圓覺經》真偽的問題且置,我們還是回到金剛經。
在金剛經中,「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出現的次數十分頻繁,而且是作為解釋,什麼叫做「無餘涅槃」、以及為什麼「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而存在的,可見其重要性。
在鳩摩羅什版的金剛經中,菩薩要達到「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的境界,必須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第三分)
「我」的梵文是ātman,「人」是pudgala,「眾生」是sattva,「壽者」是jīva。
但同一段經文,在玄奘譯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裡,必須不「轉」的「想」,就多了很多:「若諸菩薩摩訶薩,不應說言有情想轉,如是命者想、士夫想、補特伽羅想、意生想、摩納婆想、作者想、受者想轉,當知亦爾。」
Pudgala,玄奘將其音譯為「補特伽羅」,而非如鳩摩羅什譯為「人」;其他譯家,如義淨,則譯為「更求趣」。
要理解金剛經使用這些用語的用意和意涵,我們必須溯源至較早的《阿含經》來理解:
《阿含經》說:「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
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
— 雜阿含經卷第十三,第三〇六經
是經主張:四無色陰 (觸、受、想、思),與眼、色和合,而有「人」的認知。前段,基於因緣和合的觀點所為的陳述,是《阿含經》以為的「正見」,即所謂正確地看待宇宙和生命現象之理解。此經的主張,好比說,「水」你不能說它是「水」,因為「水」,對於《阿含經》而言,僅僅是你的幻覺,一種執著,是必須捨棄的東西;你必須說,它是H2O,必須基於基本元素和合的觀點,而為陳述,這樣,你才能夠掌握「無常」,才不會把「水」視為是實有的,從而無法從執著中脫身出來云云。
而後段,則在例舉各個印度宗派的錯誤理論,因為他們把因緣和合而成的事物,解讀成種種的實有物、本體、本性、自性;這些,在《阿含經》看來,都是「外道邪見」。
世親造、玄奘譯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對此段《阿含經》經文,有如下解釋:
「又世尊說:『苾芻!當知!吾今為汝具足演說一切所達所知法門,其體是何?謂諸眼色、眼識、眼觸;眼觸為緣,內所生受,或樂、或苦、不苦不樂;廣說乃至意觸為緣,內所生受,或樂、或苦、不苦不樂。是名一切所達所知。』
由此經文,決判一切所達知法,唯有爾所,此中無有『補特伽羅』,故補特伽羅亦應非所識,以慧與識境必同故。
諸謂:『眼見補特伽羅。』應知眼根見此所有,於見非我,謂見『我』故,彼便蹎墜惡見深坑。故佛經中自決此義,謂:『唯於諸蘊說補特伽羅。』
如《人契經》作如是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於中,後四是無色蘊;初,眼及色,名為色蘊。』
唯由此量,說名為『人』,即於此中隨義差別,假立名想。或謂:有情、不說、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亦自稱言:我眼見色;復隨世俗說:此具壽,有如是名、如是種族、如是姓類、如是飲食、如是受樂、如是受苦、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際。
苾芻當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如是,一切無常、有為,從眾緣生,由思所造。」
—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破執我品第九
《阿含經》說:如果將五蘊和合視為是「補特伽羅」,誤執為實有,那麼,以見「我」故,便會墮入「惡見深坑」。這的確是一件很嚴重的問題。
對於前述《阿含經》中所謂的「外道邪見」,我們亦可稍加闡述如下:
* 眾生 (sattva):又譯為有情,亦稱含識。
即一切有感情、心識、見聞覺知的生命體;乃相對於草木、瓦石、山河大地等無心識的生命或物體而言。
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
如《法鼓經》云:「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二云:「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六云:「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云:「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四云:「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 那羅 (nara):意譯為人、原人。
原人,最早出現於梨俱吠陀的《原人歌》。
《歌》云:「原人之神,微妙現象,千頭千眼,又具千足;包攝大地,上下四維;巍然站立,十指以外。
唯此原人,是諸一切;既屬過去,亦為未來;唯此原人,不死之主;享受犧牲,昇華物外。
如此神奇,乃彼威力,尤為勝妙,原人自身:一切眾生,佔其四一;天上不死,佔其四三。原人昇華,用其四三,所餘四一,留在世間。
是故原人,超越十方,遍行二界,食與不食。從彼誕生,大毗羅闍;從毗羅闍,生補盧莎;彼一出世,立放光彩,創造大地,後復前進。」
據此,原人 (nara) 生出補盧莎 (purusa),為宇宙萬物的本源。
* 摩㝹闍 (manuja):意譯為意生,又譯作摩奴闍、人。
《大日經疏》二云:「經云摩奴闍者,智度翻為人,即是人執也。具譯,當言『人生』,此是自在天外道部類,計人即從人生,故以為名。唐三藏云『意生』,非也。末那是意,今云末奴,聲轉義別,誤耳。」
《大日經疏》十六云:「滿奴所生者,是一類外道見。滿奴是我,言一切似我而生也。」
大自在天外道,乃古印度十六種外道之一,以大自在天 (即摩醯首羅 maheśvara) 為世界之創造神。依《外道小乘涅槃論》所載,摩醯首羅論師主張摩醯首羅天為宇宙本源,常住不變,一切有情與無情之物皆由摩醯首羅天所生,言:「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所謂梵天、那羅延、乃至自在天是生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大方廣佛華嚴經疏演義鈔卷第八)
* 摩那婆 (māṇava):意譯為儒童、年少淨行、摩納仙、行者。
儒童,即勝我;儒童外道,又作摩納婆外道,即以為有勝我存於人之身中為勝為妙,此乃毘紐天外道之部類。
《大日經疏》二云:「經云摩納婆者,是毘紐天外道部類,正翻應言勝我。言我於身心中最為勝妙也,彼常於心中觀我,可一寸許。智度亦云:有計神在心中,微細如芥子。」
* 士夫 (purusa):又譯為神我,為瀰漫於宇宙中的自我。
數論 (sājkhya),音譯為僧佉,又作僧企耶,論能生之數,故名數論。數論派為印度六師外道中成立最早者,初祖為迦毘羅仙人 (kapila)。
《百論》云:「迦毘羅言:從冥初生覺,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處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能知此二十五諦,即得解脫,不知此者,不離生死。」
本派認為宇宙有兩大實體:一為神我 (purusa),一為自性 (prakrti)。
神我是精神的,不具運動作用,不演變出世間事物,僅僅觀照自性而已。
自性是物質的,為物質因。自性開展的過程是:先由自性 (prakrti) 生出覺 (buddhi),再依序生出我慢(ahajkāra)、十一根、五唯、五大,合稱二十五諦。
進而述之:
覺 (buddhi),相當於產生意志之決定作用的「理性」;
我慢 (ahajkāra),自我意識;
十一根 (ekadasa-indriya),眼、耳、鼻、舌、皮、發聲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
五唯 (panca-tanmatra),色、聲、香、味、觸;
五大 (panca-mahabhuta),地、水、火、風、空。自性 (prakrti) 即可供開展之唯一因子,其構成之要素有純質 (sattva)、激質 (rajas)、翳質 (tamas) 等三德。
《入中論》云:「彼自性者,體具三德,謂喜、憂、暗,即貪、嗔、癡,其性為輕動、沈重、昏暗。
此三性平衡時,自性不起變化,即為冥性;若失平衡,則起變化,以有變,起諸法功能,說名自性(彼雖不顯說從自生,然執萬有根源即自性,於自性中,有具體而微之諸法,即自生之義也)。
神我後時厭諸受用境,遂修禪定而得天眼,由是見諸法之因為自性。
自性為神我所見,遂起羞怯,收攝其所變化。
神我與自性遂獨立,而得解脫。此即彼宗所執流轉還滅之理。」(入中論講記)
意謂:神我由開展後所產生之物質中脫離出來,翛然獨存,其時即為解脫。
* 福伽羅 (pudgala):意譯為數取趣,意為數度往返趣入輪迴者。又譯為補特伽羅,或簡稱普羅。
佛教諸派別中最早提出「補特伽羅」的是犢子部,其認為:補特伽羅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攜帶著業轉生,輪迴於六道,由前世、轉生至今世、趣入後世,是輾轉輪迴的主體,不可說的「我」。
補特伽羅有三特徵:
一、是輪迴的主體:《異部宗輪論》云:「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迦羅,可說有轉移。」
二、是記憶的主體:《大毘婆沙論》十一云:「犢子部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
三、是六識之所依:《大乘成業論》云:「我體實有,與六識為所依止。」
* 耆婆 (jīva):意譯為命、壽者。
耆那教 (jainism),乃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之一。根據語源學,耆那 (jaina) 是由「jin」演變而來,意為勝利者、征服者;在耆那教本身,則指「征服煩惱、獲得解脫之人」。
耆那教的第二十四祖筏陀摩那 (vardhamana) 被尊為該教真正的創建,又名尼乾陀若提子,或尼乾子,或尼犍。尼犍 (nirgrantha) 具曰尼犍陀,意譯為離繫、不繫、無結,意為離三界繫縛。
尼乾陀若提子 (nirgranthajñātiputra) 以彼母 (jñātī) 之名為名,與佛陀處於同一時代,被尊稱為大雄(mahāvīra);但在佛教徒的觀點,卻視其為六師外道之一。
耆那教徒實行裸形塗灰等離繫之苦行,主張只有透過苦行才能清除舊業的束縛,達到寂靜、滅除情欲的狀態,使靈魂呈現出原有的光輝,從而脫離輪回之苦,獲得解脫。
《慧琳音義》二十六云:「尼乾陀,此云無繫,是外道總名也。若提,云親友,是母名。」《玄應音義》六曰:「尼乾,或作尼乾陀,應言泥健連他,譯云不繫也。」同十曰:「其外道,拔髮露形,無所貯蓄,以手乞食,隨得即噉也。」《俱舍光記》十五云:「離擊,梵云尼乾陀。彼謂內離煩惱擊縛,外離衣服擊縛,即露形外道也。」
耆那教認為宇宙萬物由命 (jīva) 和非命 (ajīva) 組成:命是有靈魂的實體,非命是無靈魂的實體。
命 (jīva) 包括能動的、和不動的兩大類:
能動的則根據感覺器官的多少分為六種:一個器官(皮) 的,如植物;二個器官 (皮、舌) 的,如蟲;三個器官 (皮、舌、鼻) 的,如蟻;四個器官 (皮、舌、鼻、眼) 的,如蜂;五個器官(皮、舌、鼻、眼、耳) 的,如獸;六個器官 (皮、舌、鼻、眼、耳、心) 的,如人。
不動的命,存在于地、水、風、火四大元素之中;所以耆那教徒認為動植物和非生物體內均有靈魂存在,不能任意傷害。
非命 (ajīva) 也包括兩大類:
一類是有形的物質,稱為「pudgala」,由原子 (paramanu) 和原子的複合體 — 原子團 (skandha) 所組成;耆那教可以說是最早的原子論者。
另一類是無形的物質,由時間 (kala)、虛空 (akasha)、法 (dharma)、和非法 (adharma) 所組成。
命,亦即靈魂,被相續不斷的業塵 (asrava) 纏裹,眾生的行為招致相應的業塵,業塵微粒附著於靈魂,而情慾則是業塵的黏著劑,靈魂因而被束縛在塵世之中,不得解脫。
* 禪頭 (jantu):意譯為眾生,指人或有情。又譯作禪豆、禪兜、缮都。《玄應音義》云:「禪頭,或云禪豆、禪兜,或云繕都,此譯云眾生也。」
綜合以上所述:
Ātman 是印度宗教各個流派的中心概念,他們對於「我」(ātman)、「命我」(jīvātman)、「勝義我」(paramātmā)、和「梵我」(brahman) 之間的關係有不同的看法。
Ātman 指個體的自存本質,與自我 (ahamkara)、心 (citta)、和自性 (prakṛti) 的意義稍有不同,通常被翻譯為「靈魂」。如耆那教以為,動、植物,乃至沒有生命的物體都有靈魂,所以不能簡單地將ātman 解讀為「心靈」、或「認識」的本體。
Pudgala 主要是犢子部、及其支派正量部的主張,也包括認為「有勝義補特伽羅」的說轉部等。說一切有部的迦多衍尼子在《發智論》中申言「無補特伽羅」,後來,提婆設摩在《識身論》中稱自己為「性空論者」,並將主張「有補特伽羅」的宗派統稱為「補特伽羅論者」,並進行全面批判。
Sattva 乃佛教術語,意謂以因緣和合的觀點所看待的有情生物,主要是佛教小、中乘的主張。
Jīva 則是耆那教的主張無疑。
作為大乘經典,《大般若經》區分了佛教自身的聲聞緣覺 (小、中乘)、和菩薩 (大乘) 的所修所證之不同。在《大般若經》裡,必須無所佇足停留的認知層次,就更多了:
「聲聞乘人所有安忍,唯觀眼觸為緣所生諸受,乃至意觸為緣所生諸受,無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見者之所引發。菩薩乘人所有安忍,亦觀眼觸為緣所生諸受,乃至意觸為緣所生諸受,都無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增無減、本來寂靜之所引發。是故菩薩所有安忍廣大、微妙、清淨、殊勝,過諸聲聞所有安忍。」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八十九,第十三安忍波羅蜜多分
值得注意的是,《大般若經》不僅要開始實行菩薩乘的修行人不駐足於外道的種種認知本體,對於佛教自身的小、中二乘的主張也有所批判。
因為聲聞緣覺的所修所證,僅捨棄了自身的煩惱;而菩薩的所修所證,卻在最極圓滿的安忍鎧中,將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眾生,帶離現象界的苦、置於本體界的樂。
聲聞緣覺只是緊緊地抓著「因緣所生,本無自性」的理論,並沒有真正地了解其他印度教派的種種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見者之所引發的錯誤觀點或迷妄見解,僅僅是排拒,而無法將它們納入更為廣大的一體中;而教內的大乘菩薩雖也同意「因緣所生,本無自性」的理解,但那僅僅是就現象界的理解而言,就本體界的終極目標而言,菩薩要將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眾生,帶離現象界的苦、置於本體界的樂,在本體界的安忍鎧中,「常樂我淨」是由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增無減、本來寂靜的第一義空之所引發,是故菩薩所有安忍廣大、微妙、清淨、殊勝,勝過聲聞緣覺所有的安忍。
對於「滅度眾生」,菩薩到底要沒有什麼「想」,才能使得凡夫所見的「A」,成為佛所見的「非A,是名A」的問題,從前述《大般若經》來看,要沒有的,是外道的種種認知層次,通稱為「我想」。
這個「我想」,一方面是以虛妄的意識來理解什麼是眾生,另一方面則是本體論地建立之所以產生眾生和萬事萬物的根源,稱為「自性」。簡單地說,就是在認知上企圖建立萬法的根源。
因而,對於他們來說,生出萬事萬物的根源,就是「我想」;至於其他枝末的所思所想,則是這個根源所產生的影像,或可稱為「我所想到的」。
但是,除了沒有了外道的所思所想、和其根源外,前述《大般若經》也同時區分了聲聞緣覺的所思所想,和菩薩所證的空無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增無減、本來寂靜的「佛性」之不同。
金剛經只取了前述《阿含經》經文的後半段,沒有外道的「我想」的部分,而對於前半段「因緣和合」的部分則不取,而另用菩薩和聲聞緣覺的不同來說明:「因緣所生,本無自性」僅僅是就現象界的理解而言;但就本體界的終極目標而言,菩薩要將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眾生,帶離現象界的「苦」、置於本體界的「樂」,也就是置於「常、樂、我、淨」的「佛性」中。
雖然如此,但菩薩並不會因此就沒有「我所想到的」,這是因為,虛妄意識的根源已經被除滅了,意識已經純粹了、成為真實的意識,所以所思所想全都還原成為「佛性」的作用與展現。
言多轉蕪,試以一則問答,作為本節的總結:
問:「眾生有無無餘涅槃可入?」答:「無。」
問:「下至草木瓦石、上至日月星辰,皆有無餘涅槃可入,為什麼眾生卻無?」答:「因為他們有我想、人想、眾生想、壽者想,所以要『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