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問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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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什麼是「佛心」?

金剛經的主旨在「佛心」。

金剛經雖未言明什麼是「佛心」,但卻從很多角度來描述「佛心」的各個面向。

因為,縱使稱它為「佛性」、「菩提」、「真如」、「本性」、「空性」、「般若」、「如來藏」、「真空妙有」⋯ 等等,也只是在待詮釋的「佛心」之外,又加上了很多的名詞而已,對於我們理解什麼是「佛心」、具有何等內容、意涵,並沒有實質上的幫助;故不如用很多段落,來描寫其特徵、相狀,這樣,反而有助於形塑一個彷彿大概的理解,以便能夠往正確的方向實行修證。這也是不得已而然的手段。

以下,擬一一敘述其面向於下:(用語皆依笈譯)

A.「無上正遍知」之心

*第二分:

(「無上正遍知」之心)

tat-kathaṃ bhagavan bodhisattvayāna-saṃprasthitena kulaputreṇa vā kuladuhitrā vā sthātavyaṃ kathaṃ pratipattavyaṃ kathaṃ cittaṃ pragrahītavyam|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鳩譯,第二分)

「彼,云何,世尊!菩薩乘發行,住應?云何修行應?云何心降伏應?」(笈譯)

金剛經在第二分、須菩提的提問中,並沒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或「無上正遍知心」的梵文,有的是「菩薩乘發行」,亦即「開始實行菩薩乘的人」之意。

但因文後,在第二十七分,有「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第二十七分) 之句,故「無上正遍知心」亦為「佛心」的面向之一。

pratipattavyaṃ 是pratipattavya 的被動分詞未來式,由prati + √pad-4 兩字構成。

pratipattavya 意謂:「應作為或實行的方向」,也就是「修行」之意。鳩摩羅什漏譯;笈多譯為:「云何修行」,諸譯都有此項,獨鳩譯無有。

*第二十七分:

(「無上正遍知」之心)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 lakṣaṇasaṃpadā tathāgatena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abhisaṃbuddhā|

na khalu punaste subhūte evaṃ draṣṭavyam| tat-kasya hetoḥ| na hi subhūte lakṣaṇasaṃpadā tathāgatena anuttarā samyaksaṃbodhir-abhisaṃbuddhā syāt|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譯,第二十七分)

「彼何意念?善實!『相具足,如來無上正遍知證覺』?

不,復彼,善實!如是見應。彼何所因?『不』,善實!『相具足,如來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你認為如何?須菩提!如來可以用『相具足』來證悟無上正等覺嗎?

須菩提!你不應該這麼理解觀察。為什麼呢?須菩提!如來不可以用『相具足』來證悟無上正等覺。」(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妄圖以「具足相」來證悟無上正等正覺,是為「常見」;妄圖以「斷滅相」來證悟無上正等正覺,是為「斷見」。

「無上正遍知心」是不斷、不常的。

這些在上節已經說過了。

B.「含容眾生」之心

*第三分:

(「含容眾生」之心,亦即,「無量雖眾生滅度,無有一眾生滅度有」之心)

yāvantaḥ subhūte sattvāḥ sattvadhātau sattvasaṃgraheṇa saṃgṛhītā aṇḍajā vā jarāyujā vā saṃsvedajā vā aupapādukā vā rūpiṇo vā arūpiṇo vā saṃjñino vā asaṃjñino vā naivasaṃjñino nāsaṃjñino vā, yāvān kaścit-sattvadhātuḥ prajñapyamānaḥ prajñapyate, te ca mayā sarve-'nupadhiśeṣe nirvāṇadhātau parinirvāpayitavyāḥ|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鳩譯,第三分)

「所有,善實!眾生、眾生攝,攝已,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色、若無色,若想、若無想、若非想非無想;所有眾生界施設已,彼我一切無受餘涅槃界滅度應;如是無量雖眾生滅度,無有一眾生滅度有。」(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所有的,須菩提!宇宙中的眾生,無論他們被理解或歸類為:卵生、胎生、濕生、或變化而生,有形象、或無形象,有想、無想、或非有想非無想;所有這些眾生,只要是可以在眾生界中被創生出來的,我都將他們置於 (如烈焰焚燒一切般) 什麼都不留下來的涅槃界中,而消殞寂滅;然而,雖然無量無數的眾生 (猶如ㄧ點點的小雪片掉入紅通通的爐火當中一般) 被置於涅槃界中消殞寂滅,但實際上,(在已證悟的佛性中,用清淨的意識心看來),根本沒有任何的一個眾生消殞寂滅 ,(眾生還是眾生,依然存在。也就是說,從真實的佛性觀點看來,眾生就是佛性,稱為『非眾生』;而在已證悟的佛性中,用清淨的意識心看來,眾生並沒有消失,依然存在)。」(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對於上一分,須菩提所提問的:「彼,云何,菩薩乘發行,住應?云何修行應?云何心降伏應?」(tat kathaṃ bodhisattvayāna saṃprasthitena sthātavyaṃ kathaṃ pratipattavyaṃ kathaṃ cittaṃ pragrahītavyam,笈譯,第二分)

世尊的回答,並不是要開始實行菩薩乘的人,如何將他們的心「止住」、「降伏」,而是要他們「如是心發生應」(eva cittam utpādayitavyam,笈譯,第三分),也就是說,要生起「如是無量雖眾生滅度,無有一眾生滅度有」(笈譯,第三分) 的心。

可以看到,世尊的回答,並不是要修行人如何如何地滅掉「眾生心」,而反而是要藉由他們自己的「眾生心」,來生起「佛心」。

證悟「佛心」後,這個已證悟了的「佛心」,就將修行人自己的「眾生心」、以及三界六道所有眾生的「眾生心」、和世界,全數含容包括於其中,稱為「含容眾生心」,亦即,「無量雖眾生滅度,無有一眾生滅度有」之心。

若以為:「是心是佛,是佛是心,念念佛心,佛心念佛」(傅大士《心王銘》),因此:「佛心,不外乎我心之『清淨轉變』而已」,此種「唯心」說,對於如來真正的意旨,恐怕只有片面的理解而已。

「佛心」可以被視為是「大心」,其將所有眾生的「小心」包攝於內。

這個「應發生」(utpādayitavyam) 、而非「應降伏」(pragrahītavyam) 的「佛心」,將「色」(rūpiṇo)、「無色」(arūpiṇo)、「想」(saṃjñino)、「無想」(asaṃjñino)、「非想非無想」(naivasaṃjñino-nāsaṃjñino) 等眾生的形色、和心念的種種不同層次,置於「無受餘涅槃界」(anupadhiśeṣa nirvāṇadhātau) 中滅度之。

此相當於《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照見五蘊皆空」。

質言之:(左金剛經,右心經)

色 = 色;

無色 = 受;

想 = 想;

無想 = 行;

非想非無想 = 識;

大心、含容眾生之心、實想 = 空。

我們的「想」(saṃjñā),穿越了「眾生想」(sattva saṃjñā)、「壽想」(jīva saṃjñā)、「人想」(pudgala saṃjñā) 等等不同的層次,而不佇足停留,繼續不斷地前進,最終到達「佛想」,也就是「實想」(bhūta-saṃjñā,笈譯,第六分),這就是第十分,世尊說,要生起「不住心」(a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的意旨所在,亦即禪宗的「即心即佛」之意;而「即心即佛」,並非「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理。

好比一個穿越荊棘叢林的人,他不停駐下來躊躇四顧,也不把生命浪費在翦除沿路的雜草。等到他到達山頂,在山頂,看到蔚藍的天空和山下的森林,他四處眺望,山下那些他從前曾經辛苦穿越的荊棘叢林,現在全都變成了蓊蓊鬱鬱的蒼翠森林;也正因為他沒有沿路翦除雜草,所以在到達山頂、往下望的時候,看到的,才會是綠意盎然的蓊蔚森林。

山頂,就是「空」、就是「大心」、就是「含容眾生之心」、就是「實想」、就是「悟」;因為在山頂,他豁然開朗,會先看到天空,再看到下面沒被自己砍掉的森林。

森林,是本來就好好地在那裡的,並不是由山頂生出來的。

假〇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媽媽生孩子,孩子生孫子⋯;樹根生樹幹,樹幹生樹枝⋯;山頂上的路生山腰的路,山腰的路生山腳的路⋯;源頭生支流,支流生小支流⋯ 等等,這些都是「生」,而欠缺一個「跳脫」,「跳脫」到哪裡?從妄識的「小心」脫出、而「躍入」佛性的「大心」之中。

「跳脫」,好比打破蛋殼,又好比在山頂看到天空、和山下的森林,也就是證悟、顯現「含容眾生之心」的「佛心」。

C.「不住」之心

*第四分:

(「不住」之心)

api tu khalu punaḥ subhute na bodhisattvena vastu-pratiṣṭhitena dānaṃ dātavyam, na kvacit-pratiṣṭhitena dānaṃ dātavyam|

na rūpapratiṣṭhitena dānaṃ dātavyam| na śabda-gandha-rasa-spraṣṭavya-dharmeṣu pratiṣṭhitena dānaṃ dātavyam

evaṃ hi sūbhūte 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a dānaṃ dātavyaṃ yathā na nimitta saṃjñāyām-api pratitiṣṭhet|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鳩譯,第四分)

「雖然,復次,時,善實!不,菩薩摩訶薩,事住施與應:無所住施與應,

不色住施與應,不聲、香、味、觸、法中住施與應。

如是,此,善實!菩薩摩訶薩施與應,如不相想亦住。」(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雖然,再者,須菩提!菩薩的布施,不應該保有任何事物,也不應該佇足停留在任何地方。

所以,當他布施時,也不應該佇足停留於任何視覺的對象,不應該被聲音、氣味、味道、可觸摸的東西、或任何心中的想法所繫絆。

是的,須菩提!菩薩應該要用這樣子的方式來布施,直到他到達 (空無一物的) 不受到任何概念認知所束縛的境地為止。」(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先解釋「住」:

「住」(pratiṣṭhita,प्रतिष्ठित),就梵文字義而言,指的是某人在思維中分別思辯之建構物,是「想」的衍生物,簡單地說,就是「現象」。

作為動詞,pratiṣṭhita 有「設置」、「放置」、「安立」、「建立」、「完成」、「確定」、「確立」、「含有」、「賦予」、「適用」、「獲得」等意。

次解釋「不住」:

如前所述,「住」就是「現象」,但「不住」(apratiṣṭhita) 並非沒有任何的現象,而是在自性之空義中顯示萬法,此意謂:「一切的現象,在『佛心』上皆不能成立,但在『佛心』之照耀下,卻互顯萬法一如。」

因此,「不住」,在金剛經中,乃「光明徧照」之意。

就字面意義而言,「不住」就是「行」,所以,「不住」往往被解釋為「毫不留戀停駐」、「一心向前」的修行過程,但金剛經對於修行的進態歷程,是用「想」來描述 (見第三分),而對於已證悟了的「佛心」樣態,則是用「不住」來描述 (見第四分)。

「行」、與「徧照」都是「不住」,但二者的涵義有別:「行」是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不住著在一個固定的處所;而「徧照」則是徧布灑滿每一個點,同時也不住著在一個固定的處所。

「行」可以說是不原地踏步地向前邁進;「徧照」也可以說是不原地踏步,但並不是向前邁進,而是不會固步自封地將自己侷限在一個局部的特地處所,並徧滿所有的地方。

末解釋「不住之心」:

「佛心」不住於「事」(vastu)。

所謂不住於「事」,指的是:不住於「色」(rūpa)、「聲」(śabda)、「香」(gandha)、「味」(rasa)、「觸」(spraṣṭavya)、「法」(dharmeṣu),也不住於「相」(nimitta)、和「想」(saṃjñā)。

這相當於《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質言之:(左金剛經,右心經)

不住 = 無;

色 = 色;

聲 = 聲;

香 = 香;

味 = 味;

觸 = 觸;

法 = 法;

相 = 受;

想 = 想、行、識。

金剛經的核心是「不住」;相對應的,心經的核心是「無」。

金剛經的「不住」,就是心經的「無」。

「相」是六根、六塵、六識和合所產生的「受」,是平面的、靜止的;而「想」則有更深層的、動態進展的意義。

如鳩譯第六分的「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笈多的翻譯則是「不亦彼等,法想轉、無法想轉;不亦彼等,想、無想轉」(nāpi teṣāṃ dharmasaṃjñā pravartate| evaṃ nādharmasaṃjñā| nāpi teṣāṃ saṃjñā nāsaṃjñā pravartate),意謂:「不停留在任何『概念』的認知、或『無概念』的認知;甚而,不停留在任何的『認知』、或『無認知』,等等的層次。」

也就是說,「想」是深層的、動態進展的,可以包含「無想」、「非想非無想」於其中。此乃前述「想」可以對應心經的「想、行、識」之理由。

*第十分:

(「不住」之心)

tasmāt tarhi subhūte 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a evam a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utpādayitavyaṃ|

yanna kvacit-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utpādayitavyam|

na rūpa-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utpādayitavyaṃ na śabda-gandha-rasa-spraṣṭavya-dharma-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utpādayitavyam|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鳩譯,第十分)

「彼故,此,善實!菩薩摩訶薩如是不住心發生應:

不色住心發生應,不聲、香、味、觸、法住心發生應;無所住心發生應。」(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因此,須菩提!菩薩應該生起不佇足停留、不被繫絆、不受束縛的心:

應該生起不佇足停留於任何視覺對象的心,應該生起不被聲音、氣味、味道、可觸摸的東西、或任何心中的想法所繫絆的心;

應該生起 (空無一物的) 不受任何概念認知所束縛的心。」(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住」乃「佇足停留」之意,亦有「繫絆」、「束縛」等意。

「不住心」,前者形容詞,後者名詞,指的是「不住於事物上的心」,是一種對於「心」的相狀的描述,而不是「不要住著、執著在心上」,具有應然戒命意義的祈使句。

yanna kvacit-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utpādayitavyam,意謂:「不佇足停留於任何狀態,生起不住於任何事物、或概念認知的心」。鳩摩羅什譯為:「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笈多譯為:「無所住心發生應」。

如前節曾經提過,鳩摩羅什所譯的金剛經名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鳩譯,第十分),卻把他自己後段翻譯的「應生無所住心」(鳩譯,第十四分) 劃為兩橛:不論就時間的先後、性質的差異、著力的主動與被動而言,「應無所住」、和「而生其心」都是分別兩種不同的呈現,有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之意味;這毋寧是因其不了解,所謂「無所住心」,乃是絕對的「佛心」,而非相對的「清淨心」所致。

笈多所譯,是在陳述一個客觀的「不住於塵、相、想」的「佛心」的狀態,描述所應生起的「心」、具有何等的性格與特徵;而鳩摩羅什所譯,卻是在陳述一個具有應然性的「不要住著」的態度作為,應該要如何如何地不執著,才能夠生起「清淨心」云云。

影響所及,後人註解金剛經,若未根據笈多譯本、探究梵文原意,往往因循鳩摩羅什所譯,將「無住」理會成修行方法,「頓法」成為「漸門」矣!

如江味農云:

「初發菩提心,云何便能清淨心現前?須知:正因其不能,故令如是而修。

云何修?下文所謂『應無所住』是也。

云何無所住?下文所謂『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是也。

此正的示『無住』之用功方法。」

— 江味農,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無所住」不是總說;「不住之心」才是總說。

「不住心」是總說,包含了:「不六塵住心」(亦即,不色住心,不聲、香、味、觸、法住心)、和「無所住心」(亦即,不相住心、不想住心) 等子內容 (笈譯,第十分)。

「無所住」,指的是「不住於任何」,而所謂「任何」(kvacit),指的是六塵的「相」、和對於六塵相的「想」。

此外,「無所住」也不是修行方法,而是「佛心」的特徵與樣貌。

一切法,包含六根、六塵、六識,都是依於「佛心」建立;「佛心」徧滿十方、照耀萬法,不拘泥於某事某物,所以又稱為「不住心」(apratiṣṭhitaṃ cittam) 。此「不住心」,並非在現象的層次,基於根、塵、識的和合,產生對於某物的概念與認知,而是在佛心的光輝中,讓某物和其他的所有事物互相輝映,萬法一如。

所有的色相、在「佛心」中,猶如有目之人在日光下,被一覽而無遺;這就是「般若」的本體與作用。

「不住之心」不是冥然無知的;此「不住之心」,能分別色、聲、香、味、觸、法,而不住於諸法相,稱為「如來知見」。本體空寂,不礙見聞覺知的作用,如燈與光、不相捨離,「定」、「慧」也是如此。

D.「不相具足」之心、或「非相具足」之心

*第五分:

(「不相具足」之心)

evam-ukte bhagavān-āyuṣmantaṃ subhūtim-etad-avocat| yāvat subhūte lakṣaṇa-saṃpat tāvan-mṛṣā, yāvad-alakṣaṇa saṃpat tāvan na mṛṣeti hi lakṣaṇa-alakṣaṇatas-tathāgato draṣṭavyaḥ|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鳩譯,第五分)

「如是語已,世尊命者善實邊如是言:所有,善實!相具足,所有妄;所有不相具足,所有不妄;名此相不相,如來見應。」(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說完,世尊在尊者須菩提旁邊接著說道:所有的,須菩提!『好相具足』都是虛妄的,所有的『非好相具足』都是不虛妄的,因此,應該用看到了如來 (表面上) 的『好相』就是 (從佛性的本體上看到的)『非好相』,來說看到了如來,這才是正確的。」(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世尊以「相具足」為例,指出:如來所說的真正的「相具足」,是從佛性的本體上看到的「不相具足」。

此「不相具足」,不是自外於「相具足」的「他者」,而是從眾生看到的「相具足」(lakṣaṇasaṃpat) 當中,否定掉它的「虛妄根源」— 無始無明,而看見不虛妄的「不相具足」(alakṣaṇasaṃpat)。

上述「不」所否定的,不是「相具足」在現象中的存在,而是其背後的「虛妄根源」。

就像前節曾經舉過的「戴眼鏡的人」之例,「非戴眼鏡的人」所否定的,不是「戴眼鏡」的這件事情,而是戴眼鏡的這件事情後面的「人」,所以,「非戴眼鏡的人」所指的,不是「『沒有』戴眼鏡的人」,而是「戴眼鏡的『佛』」。

yāvat lakṣaṇa saṃpat tāvan mṛṣā, yāvad alakṣaṇa saṃpat tāvan na mṛṣeti hi lakṣaṇa-alakṣaṇatas tathāgato draṣṭavyaḥ 意謂:「所有的『好相具足』都是虛妄的,所有的『非好相具足』都是不虛妄的,因此,應該用看到了如來 (表面上) 的『好相』就是 (從佛性的本體上看到的)『非好相』,來說看到了如來,這才是正確的。」

在已證悟的「佛心」中,以清淨無病的意識心,看到「好相具足」,就是「非好相具足」,這才能說是真正地看到了如來的「好相具足」。

「相具足」如此,六塵、六相、六想亦然。

以是之故:

「萬法」與佛心不二;「非萬法」就是佛心;佛心的光輝在「萬法」上顯現。此即金剛經的三句義。

上述,相當於《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質言之:(左金剛經,右心經)

相具足 = 色、受、想、行、識;

不相具足、非相具足 = 空。

*第二十分:

(「非相具足」之心)

tat-kasya hetoḥ| yaiṣā bhagavan lakṣaṇasaṃpat-tathāgatena bhāṣitā, alakṣaṇasaṃpad-eṣā tathāgatena bhāṣitā|
tenocyate lakṣaṇasaṃpad-iti|

「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諸相具足,是名諸相具足。」(鳩譯,第二十分)

「彼何所因?此,世尊!相具足,如來說;非相具足,如來說;彼故說名相具足者。」(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為什麼我這麼說呢?世尊!因為,『相具足』,如來說它就是從佛性本體上看到的『非相具足』,基於這個緣故,才稱它為『相具足』。」(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月溪法師註釋這一段經文云:

「金剛般若佛性本無『色、相』,見佛性後,由佛性發揮,佛性是『定、慧』,由『定』發『慧』,則一切『色、相』皆為佛性。



『諸相』者,即宇宙中一切所能見者;『非諸相』者,意即:佛性中本無諸相;然依佛性觀之,則一切諸相即是佛性。」

— 金剛經月溪釋要節錄,第二十分

E.「無一法受取」之心、或「無一法證覺」之心

*第十分:

(「無一法受取」之心)

bhagavān-āha|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a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rhata samyaksaṃbuddhasy āntikād-udgṛhītaḥ|

subhūtir-āha| no hīdaṃ bhagavan| nā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rhataḥ samyaksaṃbuddhasyāntikād-udgṛhītaḥ|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鳩譯,第十分)

「世尊言:彼何意念?善實!有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受取?

善實言:不如此,世尊!無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受取。」(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世尊問:如來在富有至極的燃燈佛那裏,是不是有額外的一個法,可以取得?

須菩提答曰:無有微塵許少法可以取得。

(因為,『法』是徧滿虛空、充塞宇宙的佛性,本來如此,不能再多增添一絲一毫,所以『無一法受取』。)」(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nāsti sa kaścid-dharmo udgṛhītaḥ,意謂:「沒有任何的法,在彼處取得」。鳩摩羅什譯為:「於法實無所得」;笈多譯為:「無一法受取」。

「得」指的是在本來沒有的東西的狀態上,額外增添某物之意,此處說:「沒有任何的法,在彼處取得」(nāsti sa kaścid-dharmo udgṛhītaḥ),便是在否定此種情況的存在。

*第十七分:

(「無一法證覺」之心)

tat-kasya hetoḥ| nāsti subhūte sa kaścid-dharmo yo bodhisattva-yāna-saṃprasthito nāma|

tat-kiṃ manyase subhūte asti sa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āntikād-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evam-ukte āyuṣmān subhūtir-bhagavantam-etad-avocat- yathā-ahaṃ bhagavato bhāṣitasyārthamājānāmi, nāsti sa bhagavan kaścid-dharmo yas-tathāgatena dīpaṃkarasya tathāgatasya-ārhataḥ samyaksaṃbuddhasyāntikād-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abhisaṃbuddhaḥ|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鳩譯,第十七分)

「彼何所由?無有,善實!一法,菩薩乘發行名。

彼何意念?善實!有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邊,無上正遍知證覺?

如是語已,命者善實世尊邊如是言:無有彼,世尊!一法,若如來,燈作如來、應、正遍知邊,無上正遍知證覺。」(笈譯)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

「世尊問:如來在富有至極的燃燈佛那裏,是不是有任何的一個法,(可以讓人) 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答曰:沒有任何的一個法,(可以讓人) 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為,一切的『法』都是絕對的,都已經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了,所以,無一絲一毫許額外的『法』,可以讓人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依笈譯翻譯為白話)

前段,是在否定「得」,而不是在否定「法」。

對於鳩摩羅什所譯的「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果理解為:「因為一切法,都是緣起性空而無自性的,所以,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法,都是空的、都是幻化,沒有一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法可得,只不過給它一個暫時稱謂的假名而已。」若果如此,那麼,這個「無」,是在否定「法」,而不是在否定「得」;也就是說,因為法是「空」的,所以無法得到。

「因緣所生法」是虛妄的、生滅的、無常的、沒有自性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虛妄的根源「無始無明」未破,以虛妄的意識心觀察因緣所生的現象,一切都是緣生緣滅,且沒有自性的;若虛妄的根源打破,則「因緣所生法」當體即是不虛妄的「非因緣所生法」,此「非因緣所生法」就是佛性、真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由佛性觀之,一切緣生緣滅的現象都是真實的、不生不滅的、常樂我淨的、以無自性為自性的,亦名為「如」,這才是真正的「空」義。

金剛經和心經的意旨和結構一致,所不同的,只是用詞而已。

如前所述:

心經的「空 」,就是金剛經的「含容眾生之心」;

心經的「無」,就是金剛經的「不住」;

心經的「空 」,亦是金剛經的「不相具足」、「非相具足」。

但心經使用「色」、「空」等不同的兩字,而不是像金剛經簡單地在「相具足」前面加上「不」、或「非」,卻容易讓第二個字變成思維建構上的文字遊戲。

比方,類似於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中觀論者說:「色」是因緣和合而成的無常現象,而「空」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另一種說法,所以,「空」只是一個名字而已,稱為「憑依施設」、「非獨立性施設」、或「依賴他事、繫於他事而決的施設」(dependent designation),並沒有在「色」之外「空掉」什麼。

觀諸《中論》著名的偈:

yaḥ pratityasamutpādaḥ sūnyatāṃ tāṃ pracakṣmahe, sā prajñaptir upādāya pratipat saiva madhyamā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 中論卷第四,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其中,

prajñaptir (प्रज्ञप्ति) 指的是「思想建構」或「思維意象」;有「議定」、「協定」、「約定」、「安排」、「訂定」、「教導」、「言說」、「假立」、「假說」、「制名」、「敷設」等意。鳩摩羅什譯為:「名」。

upādāya (उपादाय) 指的是「得到」、「獲得」、「攜帶」、「包括」、「借助」、「藉由」、「運用」;有「假借」、「權宜」等意。鳩摩羅什譯為:「假」,根據梵文原意,此「假」,應是「假借」,而非「假偽而不實」之意。

prajñaptir upādāya 合起來,指「憑依施設」、「非獨立性施設」、「依賴他事、繫於他事而決的施設」(dependent designation)。鳩摩羅什譯為:「假名」。

「假名」一詞,乃天外一筆似的翻譯,因為梵文裡面並沒有直接的「假」、「名」的含義,而毋寧是很高處地、由整體文意的理解所給予的翻譯,要解釋為:「假借憑依所為的用語」,似乎也有些勉強,而且容易造成誤解,讓人以為是:「假偽而無實體的名字」。

sā prajñaptir upādāya 合起來,意謂:「此『空』,不過是基於前述因緣所生所建立的權宜性說法罷了,並不是在因緣所生法之外,另有一個東西叫做『空』;所以是依賴他事、繫於他事而決的施設」。鳩摩羅什譯為:「亦為是假名」,其中,「亦為是」三字乃是贅語,只是為了湊五個字才加上去的。

若以金剛經的用詞來理解,此「依賴他事、繫於他事而決的施設」、或「在思維中分別思辯之建構物」,亦即是「住」。

如前段曾經提到的:

「住」(pratiṣṭhita,प्रतिष्ठित),就梵文字義而言,指的是某人在思維中分別思辯之建構物,是「想」的衍生物,簡單地說,就是「現象」。

作為動詞,pratiṣṭhita 有「設置」、「放置」、「安立」、「建立」、「完成」、「確定」、「確立」、「含有」、「賦予」、「適用」、「獲得」等意。

「住」就是「現象」,但「不住」(apratiṣṭhita) 並非沒有任何的現象,而是在自性之空義中顯示萬法,此意謂:「一切的現象,在『佛心』上皆不能成立,但在『佛心』之照耀下,卻互顯萬法一如。」

因此,「不住」,在金剛經中,乃「光明徧照」之意。

所謂不住於「事」,指的是:不住於「色」(rūpa)、「聲」(śabda)、「香」(gandha)、「味」(rasa)、「觸」(spraṣṭavya)、「法」(dharmeṣu),也不住於「相」(nimitta)、和「想」(saṃjñā)。

這相當於心經的「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空」是要吾人努力實行修證才能夠獲得的,但「因緣無常觀」卻只是一種看法、一種理解。如果像中觀論者所主張的那樣,說「空」只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另外一種說法罷了,只是一個名字而已,那麽,就都不需要修行了,只要理解了「因緣無常」的道理,就「悟」了。佛法只是如此嗎?

最後,總結如下:

什麼是「佛心」?

「佛心」:

就是「無上正遍知」之心;

就是「含容眾生」之心;

就是「不住」之心;

就是「不相具足」之心、或「非相具足」之心;

就是「無一法受取」之心、或「無一法證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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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宗法式,由信心銘開始,始有具體之文字描述。其後石頭參同契、洞山五位、臨濟四料簡等,雖以道家語言外貌,或援引「取坎填離」之理論,然本文指出,其文字背後所欲闡示之內容,實是金剛經三句之變體,與「拈花微笑」之意旨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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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就一個人的可支配範圍而言,指的是某物從「沒有」到「有」的變化過程。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一個金剛經名句,之所以流傳甚廣,除鳩摩羅什的翻譯本身文字優美以外,與《六祖壇經》的推波助瀾亦不無關係。
「住」這個字在金剛經的意義,應就文言文來理解。 在白話文,「住」是「居住」、「住宿」之意。 在文言文,「行、住、坐、臥」乃指日常的四種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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