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惡意沒有理由:跳脫「情財仇」的隨機殺人,可以預防嗎?

2022/08/05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2022年7月26日,加藤智大死刑執行,他是犯下2006年俗稱「秋葉原無差別殺人」、開著貨車衝入人行區導致七死十傷的兇手,這不是日本第一起無差別殺人(通り魔),也不是無差別殺人中死傷最慘重的,也並非第一位被執行死刑的無差別殺人犯。同為2000年代的無差別殺人,最嚴重也對社會衝擊最大的,是2001年宅間守闖入大阪教育大學附小池田小學,造成8名學童死亡、15名學童和教職員輕重傷的「附屬持田小學事件」。
點開日本維基百科「通り魔」頁面,可以發現早在80年前的1959年,東京就曾發生過「荒川連續腳踏車殺人事件」,1人死亡9人受傷,然而這個案件在追溯期滿後成為懸案;頁面上以年代為區分的條列式事件,2000年代,也就是2000至2009年共發生12件,到了2010年代(2010至2019),增加為20件(包含二○一六年的「相模原照護中心無差別殺人」,十九人死亡,二十六人輕重傷),將近一倍!而二○二○年代僅過兩年的現在,就已經發生八起無差別殺/傷人事件了。
韓國首位犯罪側寫師權日勇的自傳《追逐怪物的人》曾提到,「然而梅雨持續下著,若屋內的溼度不下降,一定會再次發霉」,韓國對於二○○○年代所出現的連續殺人犯柳永哲、鄭南奎等人(黴菌),採取「徹底革除在社會之外」(除黴)的作法;但是,屋內的溼度(殺人因素)會隨著梅雨的來臨(社會、心理等影響)而提高,在二○○九年發生第一起隨機殺人事件的臺灣,該如何預防?又或者說,可以預防嗎?

全世界共同的難題,激增的「陌生人殺人事件」

根據台北大學應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進行的「陌生者間(含隨機殺人)之犯罪特性與防治對策研究」(後簡稱「隨機殺人特性與對策」)中,解釋「隨機殺人」如下:「典型無差別殺/傷人案件可定義為:『非因情財仇性等動機,不選擇被害人,或犯罪的時、地之殺人案件』。非典型的無差別殺 /傷人案件則可定義為:『因情財仇性等動機,但未選擇特定被害人,也不選擇犯罪時、地的殺人案件。』」
臺灣第一起隨機殺人事件,是二○○九年的黃富康隨機殺人事件,打破以往殺人案件的「情仇財」原因框架,若非兇手與被害人家屬恰巧前往同一間醫院治療,警方可能要花更多時間鎖定嫌犯。在引起輿論一片譁然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二○一四)前,還發生了俗稱「湯姆熊割喉案」的曾文欽隨機殺人,比起來鄭捷犯案更讓社會不安的理由,或許就在於曾文欽的精神病史,讓大眾至少找到原因說服自己「因為他生病」,但鄭捷的殺人,就像《凱文怎麼了》當中的凱文,殺意如此純粹,連鄭捷為自己找的理由,都顯得如此刻板教條(陳述自己本來就想自殺,父母對自己期望太高,活得很累),彷彿是為了替大眾找一個能夠安心的理由所編造出的藉口,事實上鄭捷的犯行完全可以歸類為「典型隨機殺人」。
日本在2010年代的隨機殺人事件比上一世代增加一倍,並非日本獨有的現象;根據前面所提到「隨機殺人特性與對策」研究中,整理了美國和英國的陌生人殺人事件占全體殺人案件比例。
以2013年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統計分析,幾乎每5件殺人案件中,就有1則是陌生人殺人(未排除幫派等特定目的的陌生人殺人類型);而根據英國的內政部兩次殺人案件調查報告顯示,在2000年以前,5個殺人案件中有1人是陌生人殺人,比例和美國相近,不過到了2015年,則是幾乎每3至4個殺人案件中,就有1人是陌生人殺人(不包含被害人為十六歲以下之殺人案件)!
調查報告中並未特別提及這些陌生人殺人案件有多少是典型/非典型隨機殺人,也沒有提及精神病患者所占的比例是多少,然而同樣是在「隨機殺人特性與對策」研究中整理,「綜合各研究的發現顯示,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殺人者比例不高,其中又以思覺失調症、反社會人格、智能障礙較多。陌生人殺人者中,約有五~七%類似疾病或障礙者」,以臺灣所發生的「湯姆熊割喉案」和「小燈泡事件」來說,精神病患(和相關疾患者)犯案比例可說是非常低。

解決的手段和政策,是囿於民粹嗎?

那麼,接著來想想前面的問題,無差別隨機殺人,可以預防嗎?該如何預防?
以「隨機殺人特性與對策」研究中,整理了挪威、美國、臺灣和日本在「預防隨機殺人事件」對策的不同,四個國家中,挪威重視的是領導者的指揮能力以及各級機關間的情報交流和溝通;美國則因為發生大規模攻擊的事件多,發展出了一套「風險評估、管理、分類分級、轉介指導原則」,同時很重視科學化分析和程序。
日本和台灣的對策方向很類似,都更「傾向歸因於犯罪人個人之社會、心理、精神疾病因素」,台灣又特別凸顯出「殺人犯的毒品使用」,所以在政策上更強調「高風險人口的預防、輔導與追蹤」。
綜合比較下來,台灣在立法、司法、警政、學校、醫療等各方面「做好做滿」,也是在四個國家當中,唯一一個特別要求媒體方面 「自律」的;挪威則是相較於台美日,唯一在最高層級的「國家(行政立法)」上,落實各機關領導之間的平行溝通,避免各種資訊上的落差。
雖然在政策上面,臺灣似乎顧及了方方面面的層級,但在報告中指出了中央和地方機關由上到下連繫的不足(原文是「毫無聯繫」),就連地方政府的各單位橫向聯繫也不健全,而目前的政策也都把重點放在精神疾病患者,而且目標都是「趨向於將精神病患排除於正常社會生活外」。
但回顧「隨機殺人特性與對策」的報告結論,其實精神病患(和相關疾患者)犯案比例非常低,目前臺灣的隨機殺人預防對策,是否受限於加深對精神病患者的恐懼輿論和流於表面形式呢?比起挪威強調各部門機關間的聯繫,臺灣看似面面俱到的政策,或許能預防、找出特定的風險人士,但對於預防隨機殺人,是否有確實的效益?

沒有理由可以怪罪的時候

不只在臺灣,全世界對於跳脫情財仇之外的殺人事件,在找不到理由時,首先被怪罪的,就是「娛樂」。完美呈現90年代的撒旦恐慌的《怪奇物語》S4,艾迪曼森長髮、聽重金屬、玩「龍與地下城」桌遊,就是在那個時代的「怪胎」、「邪教‧撒旦崇拜者」,在真實的90年代,也有幾個相同背景的年輕人,被民眾直接套以兇手之名
「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的兇手鄭捷,因為常玩「神魔之塔」和「英雄聯盟」,英雄聯盟還因此發出聲明,表示這並非一款暴力的遊戲;在「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後,日本知名的漫畫團體CLAMP因而將正在連載中的漫畫《X》無限期停刊,為了避免較為血腥的劇情被過度聯想到案件;在臺灣,當有暴力事件發生時,常見在媒體出現的報導之一,便是嫌犯喜歡「暴力電玩」、「暴力漫畫」,彷彿這樣一來就可以為所有脫序狂暴的行為找到解釋。
日本的精神科醫生片田珠美,曾經針對日本的隨機殺人原因做過分析,將無差別大量殺傷人事件以「擴大性自殺」解釋原因。在壓力、挫敗、孤獨感、被遺棄感、不被理解等情緒之下,產生「想死」的心情,又「不想一個人去死」,想透過殺人獲得死刑判刑(如「湯姆熊割喉案」的兇嫌,被捕後先是說「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接著又說自己是想要自殺才殺人),同時懷抱著「不想只是自己一個人不幸地死去」、「絕對不能忍受獨自死去」的心情,實施拉人(誰都好)殉葬的隨機殺人。
《破案神探》的作者,也是美國FBI首位犯罪側寫師約翰‧道格拉斯認為,邪惡是後天養成,然而韓國第一位犯罪側寫師權日勇,雖然在各方面都受到這位前輩的啟發和影響,卻認為有一成的可能是天生如此。當沒有任何個人情緒牽扯的理由,只是如同漢尼拔純粹享樂式的對另一個人類殘虐,人類又該如何預防這種毫無來由的惡意?
Ann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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