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說:「關上燈,女人都一樣?」
那麼,男人呢?
倒是那刺人的鬍漬,像某種奇異的懲罰,
痛並且快樂著,快樂並且沮喪著……
「你長得很像我以前男友。」
我從來沒說過這句過期搭訕台詞,但是,我注意到他和他和他的理由,真的,只因為——他們有一張很像金的臉。
1
小雪一臉羞澀在我耳際輕聲說:「他就是李,帥吧?!」
小雪是我前個公司屬下,比我小六歲,去年獨自開了一家小小網路公司,算是精幹的女強人。
李,是小雪正在發生微妙情愫的男人。
我推開酒吧的門,小雪跟我揮手,李表情靦腆地坐在我們對面;天花板的投射燈,暈黃映出他的輪廓,微亂的頭髮,狹長的內雙眼睛,挺直的鼻梁,唇上乾淨的鬍鬚,瘦削的體格……熟悉的模樣,我驚訝地含糊回應小雪:「帥。」
小雪掩不住唇角雀躍的笑容,我的心思卻紊亂飄飛到遠處,因為的李那張臉,我忍不住想起了金,還有莫里西和鵬。
2
我不知道屬於每個人心中的愛情,是否都有一張形狀正確的臉。這張臉,將會以什麼方式來描繪?是像素描或是雕塑?雖然兩者手法,截然不同。
就讀美術系的時候,畫素描,我們通常認真揣摩實體,努力畫得很像;做雕塑,卻得先捏成一塊模糊的輪廓,然後慢慢修正成準確模樣。
如果你心中有一個無與倫比的美麗景像,比如夢一樣的東西,該怎麼把這個東西變成具體?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方法,我只能思考自己的經驗。
金,是第一個把夢具體化的原版,莫里西和鵬是山寨版。
3
男閨蜜對我的美術作業極不認同,正版和山寨本來就不同路數,A貨仿得再真,無論如何都不是正版。
他說:「世界上只有四種男人,想要的、不想要的、得到的和得不到的。」
他說得極對,但,我也很想一腳踢死他。
許多人都喜歡問單身男女:「你喜歡什麼樣的女人?或男人。」罕有人可以準確回答,通常說:「有眼緣就好。」這句話不無道理,因為我見過許多朋友,常嘴上頭頭是道,遇上了又是另一套。
老章最喜歡皮膚白的女人,說一白遮三醜,最後和一個輪廓深的美菲混血美女在一起,因為那個黑皮膚的女人眼睛漂亮得讓他移不開視線;小甜最痛恨第三者,有一天竟成了小三。
4
鬍子男,閨蜜統稱他們是鬍子男。
不得不承認,當蓄鬍漬還不是「型男」標誌的乾乾淨淨年代——金、莫里西和鵬是我少數認識唇上鬍漬修得很整齊的三個男人。三個人都擁有低沉的嗓音、凌亂的頭髮、狹長的內雙,身型都屬於瘦長結實型。
金比我大五歲,莫里西和我同年,鵬小我七歲。
我並不是同時間認識這樣三個彷如打印機列印出來的男人,各自時差大約兩年多;正確說,我在七年之間遇到三個長得很像的男人。
某一次,閨蜜在街上巧遇我和鵬,深夜打了電話給我,以嘲弄語氣說:「同樣的菜色,妳不膩啊?」
我好想回嘴:「膩!」沒說出口,因為心虛。
那時候,我正開門走進家里,一邊講著電話,一邊脫著高跟鞋,一邊從商場紙袋的鞋盒取出新買的細跟高跟鞋,盯著新鞋舊鞋,一瞬間,聽到閨蜜說「同樣的菜色,妳不膩啊?」真的,說不出口。
的的確確,兩雙鞋,若不仔細看,簡直大同小異。
我真的不是古板的人,我像全世界的女人一樣,一走進鞋店,就會興奮地迷失在琳瑯滿目的美麗高跟鞋堆中,只是,猶豫半天後,我依舊會選擇一眼相中的習慣樣式,然後,穿到壞了,再買新的,又買類似的鞋。
就像愛情。
世界上,總有一種人會莫名奇妙吸引你。
愛情的通俗說法,叫作一見鍾情;科學的印證,稱之費洛蒙效應、HLA基因問題……無論原版或翻版,他們和我之間,可能都具有這種奇妙的效應,所以我們相遇。
5
「妳好。」李和我互相交換名片後說:「我常聽小雪說到妳,久仰大名。」
「你好。」我客氣回應,心想,長得像的人,聲帶是否都有相同裝置。
「我聽過妳很多豐功偉業。」李說。
豐功偉業?我笑出來,卻語氣假裝正經問。
「你說工作上?還是感情上?」
李愣了一下,沒回應過來。
哎,不熟的人,我怎麼這麼說話,瞬間想不出講什麼補救。
接著,兩個人望著對方,尷尬無話。
身為長輩,我好像應該說點什麼話緩頰,卻毫無對話頭緒,看著他的那張臉,我恍惚掉入我的小宇宙。
「嘿,你要喝什麼?喝咖啡還是酒?」
「這裡有什麼?」
在門口講完電話剛回座的小雪,即刻熱情招呼服務員過來拿飲料單來,我才鬆了一口氣。
李,非常年輕,比小雪小四歲,小我12歲,可能因為蓄著鬍漬,樣子比他實際年齡成熟,一談起話來,仍掩不住稚嫩。
今晚,小雪介紹他給我認識,希望我幫她判斷,是否可以成為合作對象,並非因為他們兩個人近期互加facebook、偶爾約出去喝咖啡或在messenger留下調情曖昧的玩笑等等……想確認進一步關係,而是小雪接了一個案子,想找他合作。小雪向來不會因私廢公,即使多有好感,她都比我理性。
我從來不知道小雪喜歡這款藝術家風格的男人,因為她的前任是大壯個子、成熟穩重型的男人,前前任也是。
小雪口中老到處嚷嚷:「天啊!我愛死了愛誰誰誰……」誰誰誰,儘是花美男影視偶像,比如:言承旭、玄彬、小栗旬……她卻很少選擇這類型男人當男友。
李的俊俏程度比不上影視明星,若稱IT產業的花美男,則無庸置疑。
6
李突然打電話給我的夜晚,我還在公司加班,是我撕掉他名片後的某一天。
他說小雪電話不通、公司也沒有人接,facebook也沒上線,有個工作問題急著要問她,因第二天下午兩點就得提案,他猜小雪會不會和我在一起,撥了我名片上的手機號碼。
我回答,我和小雪是前公司同事,不是天天都廝混在一起,如果她的facebook上線,我會幫他轉告她。我倆沒有多談,他禮貌地說了聲謝謝,就掛上電話。
然後,我心情紊亂地,彷彿弄亂的毛線毬,想起金。
遇見金,是七年前一個燥熱的夏天,空調失靈的酒吧,我搞不清楚我的燥熱是因為他,還是滯悶的空氣。坐在隔壁桌的朋友看見我,熱情招我同坐,介紹我們認識。金的語氣很客套,一般商人那般禮貌又有一點點小幽默感,我卻莫名其妙全身冒汗。
那時候,我只有一個直接的念頭,毫無原因:「我一定要和這個男人在一起。」
當我們兩個聊起故鄉,發現我和金是老鄉,小時候居住的地方竟然只有兩公里之近……我若不是發情就是喝醉,我再度對自己發誓──無論他是否已婚、未婚、有女友或單身,就算死纏爛打,有生之年,我一定要跟這個人在一起。
那個夏天,八成是費洛蒙作祟吧,我簡直把女人習慣的矜持含蓄,當作用過的衛生紙一樣丟棄。
是強悍的念力傳達到金的耳朵裡吧,隔了兩天,金就打電話邀我出來參加一個時尚派對。那一晚,我們喝了無數的酒,上了床。
金結過三次婚,有一雙異母同父的兒女,第一任妻子帶著兒子居住在另個城市,第二任妻子離婚後因車禍成了植物人躺在醫院,現任老婆則帶著女兒在溫哥華坐移民監。金每個月必須負擔兒子的教育費、補貼第二任妻子的醫療費和老婆女兒的海外開銷,壓力極大,金還是常往外跑,並且過度熱愛朋友和女人。
我猜想,他想紓解壓力,偶爾私以為他的性格根本不甘寂寞。
幾乎每個派對都看得到金的蹤影,因此,他總開玩笑說自己是 「 Party King」,金新任一家投資公司的顧問時,在新名片把英文名Jin改成讀音類似的Kin,並加了一個g,從此更名為King。
成了國王的金,身邊流動的「嬪妃」變本加厲,我經常嫉妒得像一個瘋婆子,無論是工作關係或酒吧的服務員,我無法忍受任何一個女孩或女人和金在我的視窗裡走得太近、靠得太緊……。
我對他的情感像被下了蠱一般,情緒是一紙每天劇烈起伏的心電圖,不是大哭就是大鬧,連自己都不認識鏡子裡那張被酸醋腐蝕的醜惡臉孔。
一天午後,金沒有事先通知我就帶我去見長期躺在病床上第二任妻子,那是一張清秀蒼白的臉孔,睡容卻極為安詳,金拉起她的手,簡單介紹了我,然後輕輕地為她按摩手,溫柔地和她說話,金說起年初中風的父親最近已經可以走路了,說起和前妻一起生活的兒子剛上中學,說起滿七歲的小女兒在父親節時從溫哥華寄了一張自己畫的卡片……我安靜地坐在金身後的沙發,聽金講故事,直到玻璃窗外的夕陽緩緩地降落,滿屋昏黃的光線慢慢地被夜色吞沒,也慢慢地吞噬了我。
床邊故事,都是我第一次從金口中聽過的人事物,陌生的像一本沒翻開過的讀物。
當看護人員敲門走進來,表示晚餐時間,金回頭依依不捨盯著床上的前妻,才拉著我的手離開醫院,一路上,我們一句話都沒說。
十月中的台北,天陰陰的,路燈下的樹影被風吹得張牙舞爪,我們兩個人的影子也搖擺不定。聽晚間新聞報導,颱風將在清晨從宜蘭登陸,這年最後一場颱風,秋颱過了,就是冬天。
颱風後,金打了幾次電話給我,約我去吃飯或邀我去參加某某派對,我以工作忙碌為藉口婉拒了幾次,後來聽說金辭掉投資公司的工作,在耶誕節前赴溫哥華探望妻女;農曆年後,我也換了工作,我們自此再也沒有任何聯繫。
7
「為什麼你不會吃醋?」
和金分手後,我和一個派對認識的男人交往,他和金一樣,一個Party King,專長拈花惹草,某天,他這樣好奇地問我。
「這不正是你喜歡我的原因嗎?」我說。
「可是這樣很無聊,感覺妳不在乎我。」
我聽了大笑,逗他:「好啦,今天晚上,你想吃醋溜魚片、醋溜白菜還是老醋花生?」
然後,我們去了一家新開的酸菜白肉火鍋店,我在他的調醬裡偷偷倒了一堆醋,看著他夾起一大把羊肉沾了滿滿醬料吞入口中那張扭曲的表情,我樂不可支。
我們只短暫在一起23天。
若不是好奇心作祟,一個不吃醋、不崇拜他、不在乎他的女人……他無法以此證明自己存在價值。
如今,每次當回憶起遇見金那段鬼迷心竅的戀愛病症,我依然百思莫解。
8
嫉妒如醋。
真正深愛一個人的時候,
每個人都等待愛能發酵為一樽甘美的佳釀,
事實上,多數都是味道刺鼻的醋罈子。
9
「你們怎麼突然開始通Line呀?我都不知道。」小雪問。
「他有我的電話啊,Line會自動加入的。」我胡亂解釋。
「你們常講電話啊?那人家還當什麼經紀人嘛。」
小雪故意以撒嬌的語氣回應我。
這,當然也是撕掉名片後的故事片段。
我不確認小雪是否真的吃醋,當李約了我吃飯時,我問小雪要不要一起來,小雪的撒嬌語氣著實有幾分酸意,而我,自覺無辜。
前陣子,李做小雪公司的某項目app,小雪讚不絕口,直推薦我要下載。下載研究後,告知小雪,我手上一個案子也想做類似程序,問小雪,李若幫我設計,可否給我折扣?小雪開玩笑,她是經紀人,要抽成。
過了幾天,李主動加入我的Line,同我打招呼,閒聊幾句,李說在我公司附近,要不要出來喝咖啡。我正忙碌,說晚餐吧。
我以為小雪告訴了李,關於app的事,所以李才來打招呼,心想和小雪也很久沒碰面,擇期不如撞期,遂撥了電話給小雪。
最終,那頓晚飯,我推託要開一個臨時會議,放了小雪和李鴿子,獨自在公司吃泡麵。
而這一晚,我接到莫里西的電話。
9
曾經見過唱片或書籍的封面,山寨版比正版印刷更精美的嗎?
有吧,許多山寨版只能以此當噱頭。
莫里西的美麗,屬於走在街上,充滿回頭率的那一種;即使坐在酒吧,也有不少女人會偷瞄他。
我忘了我和莫里西有多少年沒見過面,他竟會在此刻打電話給我,我盯著手機螢幕上閃爍的名字,一口一口喝乾了碗麵的湯。
相較於金的放縱成習,莫里西屬於逃避成癮;
莫里西放過我的鴿子,可以集成一本「放鴿子百科全書」。
莫里西,翻版一號。
正確說,莫里西是個精裝山寨版,無論是長相、體格、學歷和氣質,比起金,莫里西稱得上是花美男,他的氣質來自家庭背景。
莫里西出生在古典音樂世家,父母親是音樂老師,大哥在管絃樂團,大嫂開設音樂教室,二哥是小提琴手,大姐在打擊樂團,二姐還在德國深造,老么莫里西原本應該有很好的前途,卻從紐約音樂學院輟學回台灣,家人們完全不諒解。回台後,他沒回老家,獨自生活在花蓮山上,和幾個樂愛音樂的原住民朋友廝混在一起,有一搭沒一搭做起音樂案子。
初次看到莫里西的手,我忍不住讚歎:「多麼修長的手指。」
那是一雙很適合彈鋼琴的手,卻被野草石塊割得滿是傷疤;不能否認,莫里西美麗的手有加分,但,我對他目不轉睛的第一眼,仍是那張臉,神韻和金太相似了,而且五官更為細緻。
和莫里西相識在多年前的夏天。
我和一幫台北朋友約去花蓮石梯坪賞鯨,並被邀請參加某個原住民部落一年一度連續三天的豐年祭,每到豐年祭,在各城市打工的年輕男孩女孩都被號召回鄉。
夜晚的廣場中心生起高高的螢火,當地年輕人都穿戴起色澤豔麗的民族服飾,約有近百人手拉著手,繞著赤紅的烈焰,圍了一圈又一圈跳舞,跳得汗水淋漓、激情澎湃。
長老們則傳遞著一個附有木勺的木製酒桶,每個人拿到手中,就喝一口酒,再繼續傳給下一位,接力賽一般。原住民朋友們對客人們都非常熱情豪邁,我們有的被拉下去跳舞,有的被一直灌酒。
原住民的長相特徵非常清楚,無需穿傳統服飾,一眼即能辨識,他們多半輪廓深邃、濃眉大眼、皮膚黝黑,與外地人截然不同。
在一群原住民中,我發現了穿著傳統服飾站在角落的金,不,是莫里西,我以為自己喝醉了,也真的喝得暈眩,只記得祭典後,大家跑去某一戶人家門口喝酒,一群人打著赤膊坐在門口小石階圍著一個小瓦盆生火烤魚,莫里西坐在一張小板凳,盯著我笑。
那時候,我迷迷糊糊以為莫里西是金,用力摟緊他,親密地和他說話,內容是什麼,他和我都醉得斷片了,因為莫里西也喝得一蹋糊塗。
隔天清醒,原住民朋友抱著吉他約我們這些外地人去海邊,山的後面就是整片湛藍乾淨的沙灘,海天連成一幕,美至不可逼視。有的男人下海捕魚,有的生起木炭,有的彈吉他唱歌,唱歌的人都夢想有一天能變成張惠妹、紀曉君、胡德夫、巴奈、陳建年,這些電視上的偶像是原住民之光。
我和莫里西在海灘散步,有些尷尬,有些靦腆,前一夜醉酒斷掉的片花,兩個人雖忘了大半,還是隱約記得某些畫面。
我們首先談了關於花蓮豐年祭的背景故事,環境生態維護的大課題……慢慢聊起了老家。非常湊巧,莫里西和金一樣,都是南部長大的小孩,我們都在南台灣念中學,之後到台北讀高中、大學。
我們在台北混過的酒吧也都差不多,從Top、Roxy、45、息壤、人狗螞蟻、Vibe、Bluenote、地下社會、女巫店、LiveAgogo、河岸留言……我略驚訝,古典音樂派的莫里西也去那些搖滾樂團發跡地。
總之,我彷彿又複習了一遍和金的相遇課程,即使我和金的故事,讓我的心態有一度如同莫里西那雙傷痕累累的手,我仍忍不住動了心。
就像是減肥者遇見美食、剛戒菸的人聞到尼古丁,抑制不了衝動。
花蓮一緣之後,回到台北,我主動Email給莫里西釋放出混亂的熱情,像好客的主人、也像愛慕的粉絲,我希望再見到他。
莫里西客氣給我回了信,說他每隔兩個月就會到台北出差。
從此,我殷殷期盼他每兩個月一次的台北出差。
10
曾經,我真的以為我是「容易受傷的女人」,一朝被蛇咬、10年怕草繩;又以為我是連姓名都願意忘記、什麼都願意的「我願意女人」。
事實上,我什麼都不是,我的昏迷指數,因對象而異。
我的閨密是我的真相帝,總一眼拆穿,令我無地自容。密
他演戲一般,深深嘆口氣說:「 親,愛,的,妳該不會以為自己還是少女吧?」我自然不是少女了;我只是還停留在那一年初遇金的那一刻。
真相帝最賤的是一開口就停不了:「 天啊,我以為妳的瘋狂,金會是最後一次,沒想到妳還不死心?請認清楚,不到30歲的才叫輕熟女,妳已經是煮柴了的熟女好不好?」
對於偏執的熟女,閨蜜的耳邊風是午後的一場雨,天一晴,濕地就乾旱起來;對於莫名奇妙的熟女,再忠肯的勸告,睡一覺醒來,前夜的糾結便人間蒸發。
一直到某一天,莫里西向我借錢,從此人間蒸發,我依然不相信,擁有鋼琴家優雅氣質的他,會做這種庸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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