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第69話|指示證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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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話|指示證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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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話所要介紹的「指示證券」的基本概念,指示證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表彰權利的一種證券,是一種三角的法律關係,由「指示人」、「被指示人」及「領取人」三者所組成,由指示人發行指示證券,當被指示人表示願意承擔時,被指示人向領取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替代給付,通常在三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時候所運用的一種債權契約。在下一話中我們會繼續介紹指示證券的讓與、承擔、給付與消滅。

壹、指示證券的意義

民法第710條

稱指示證券者,謂指示他人將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代替物給付第三人之證券。
前項為指示之人,稱為指示人。被指示之他人,稱為被指示人。受給付之第三人,稱為領取人。

一、何謂「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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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債編各種之債中的「運送」終於可以在本話劃下句點,但還有下一話所要介紹的「承攬運送」,運送的相關條文實在真的太多啦!前面我們介紹了「運送的通則」及「物品運送」,但運送除了物品外,人也是運送的客體之一,也就是「旅客運送」。關於「旅客運送」,其特性與物品不同,且在旅客運送中通常還有行李的運送,都是一併
延續上週的「運送」介紹內容,我講到了「中止運送」,在本話我們從「運送人責任的消滅」開始,將「物品運送」的內容做個結束,下週將從「旅客運送」開始喔!「運送」的條文真的多,所以必須分個幾次來介紹!請讀者們耐心閱讀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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