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發生過車禍的經驗嗎?前陣子,身邊的人剛好遭遇了一些車禍糾紛,想知道如果造成車禍過失傷害,可以選擇不和解嗎?
發生車禍時,算造成過失傷害嗎?
當你遇到車禍時,算過失傷害的一種嗎?如果遇到車禍
過失傷害不和解的話,該怎麼辦呢?注意當遇到車禍事件,對方明顯有責任卻不出面和解的情況,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告「刑事」告訴:
- 若受害者只是「財物毀損」,又很確定對方是故意衝撞的話,可以提告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 若受害者只是「受傷」的話,可以提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若受害者嚴重到「死亡」的話,可以提告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或者第271條「殺人罪」(這部分要很明確對方是故意衝撞才有可能成立)。
- 若對方(加害者)因為酒駕而發生車禍的話,可以提告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
- 若對方(加害者)發生車禍後逃離現場,可以提告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
發生過失傷害,金額要怎麼算?
那當發生車禍時,這種過失傷害的金額要怎麼算呢?除了有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外,也會被以民法184條求償損害賠償。求償金額計算:依受傷、死亡情況區別:
死亡情況:
事故造成死亡,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家屬要給付損害賠償,又如果被害人需要扶養父母子女,特定情況下,亦可以請求扶養費。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而詳細請求金額,須提出醫療費用單據、殯葬費單據,又須給付扶養費者,於請求人無謀生能力且顯不能維持生活,可以請求給付被害人原本應給付之扶養費,且特定身分人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受傷情況:
受傷的人,可以依照民法主張額外的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如薪資損害、勞動能力減損損害)或增加生活上必要支出(如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義肢費用等),以及請求精神慰撫金,詳細請求
過失傷害賠償。
而薪資損害可以車禍前六個月薪資平均計算,勞動能力減損則須至醫療院所檢測,增加生活上必要支出,如醫療費用需參照醫療單據、看護費用視看護費用或家人看護有所不同,但均可以請求,義肢費用以回復原本機能之義肢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