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是我前任,我們在高鐵分的手,我訝異於他的冷酷,當時他還有一個乾妹妹、另一個床伴,以及我。
曾經,我非常喜歡他,我甚至還沒把他的前妻算進去。
之所以為他感到動情,是因為他很能聊天,個性又溫柔,也許因為他這樣的個性我才有機會見縫插針,他很小就開始得文學獎,文采一直在水平之上,性方面我們很契合。
我覺得,若說我愛他深處無怨尤也不是,他還是有許多附加價值得我等待,後來總是不愛了,雖然心痛,但由於分合多年,最後一次都有了預感,今生再也無法再見。
他迷戀我時,有次冷戰,他拿了一套書摘錄三萬字小說內容:男女主角相遇跟分開。每個字都是自己打的,因為他說我跟書裡的女主角十分相像,我們都很脆弱,但卻因為某些原因可以有恆久的生命力。送到我的信箱時,他已經花了一週的時間做這件事。
收信後我馬上忘了怒氣!那些女人來來去去我雖然不開心但又知道跟他在一起就是這樣,我一沒空五分鐘就有妹子補,他說都是玩玩,縱使他看手機的時間越來越長。
我努力變成他喜歡的樣子,終究失敗!因為在這個迷失的過程中,我開始有了自己,他原本一切都優於我之上,但他縱情聲色也越來越荒唐。他要我也變成他那樣,我必須不顧一切的成為他的附屬品,而他永遠不用蓋上任何人的記號戳章,他就是他,唯一的王。
她的前妻與他約會必須穿上超級高跟鞋露出屁股蛋跟半球。
乾妹妹我們都沒注意她穿什麼,但她半夜會爬上床對他做不可描述之事。
十九歲女孩則扮成各式各樣小動物。
我是準女友還要考核,只有我的服裝很正常,因為功能屬性不同。
我沒有跟他拿錢,但他有的是錢,所以就像粘蠅板那樣黏住一堆人,他也試過跟男人交往,他說不合,而且為了跟他看上的男人交往,他花了一百萬。
所以,當我看到社會新聞大家吵吵嚷嚷,我覺得早看膩了,大家瘋狂討論時,我只想到我們一群人大亂鬥,他在清醒時交代過絕不能跟他任何朋友出去,連電話都不行給,他說他們不尊重女性,有些場合我都還沒見過。
後來,他們一群朋友實在玩的過,鬧翻之後,各說各話,牽涉毒品,誰誰出賣誰,他說罪不重,台灣就是這樣。
我還是希望他回頭。
畢竟我與他的緣分在匆匆那年,那時候他雖然嫌棄我不好看,但文字的高度卻足可與他匹配,我也說過,我只想有人了解,年紀輕輕總覺得愛就是如此,夠了。
過去他喜歡跟我說話,喜歡到渴望知道我每個想法,分開時依依不捨,那時候他仍然願意傾聽我。因此當他回頭看我,我願意擁抱他:我的初戀、初夜、最初對愛的了解,沒有任何塵世間的煩擾。
現在,離開他之後,沒有人讀我的信,幫我校稿、翻譯,但我寫的更好,那些為他抒情的文章讀著讀著,全都彷彿杜撰。
小說就是如此。
我的真實不過是你們的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