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進入會計基礎的定義前,我想先舉個例子說明相關的概念與想法,這有助於大家理解所採用會計基礎的理由。假設小新家有多的房間,剛好可以便宜租給美冴的妹妹夢冴,月租金只要六千元,月中付款,夢冴於111年12月16日開始住,若她後續決定要搬走,再按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未住的天數會退錢給她。另外因為美冴月底都有記帳的習慣,此時,她便遇到一項問題,究竟她要記租金收入六千元,或是依夢冴實際居住天數,也就是15天換算的租金收入約三千元來記錄呢?
若是依三千元記錄租金收入,算是最合理與正確的作法,因為本來就「應該」依照所提供的服務天數來記錄收入,尚未提供服務的天數當然不能算是我們的收入,但難道一開始就收到六千元這個事實不重要嗎?顯然不是,這可是白花花的錢,可以用來買菜或付水電費,因此,兩種記錄方式都有它的道理存在。
會計與財務管理重視的面向不同
現行的會計原則與商業會計法中,都強調我們何時「應該」能夠列記收支,「應該」的意思是指當你有權利時,則可以列記收入;當你有義務時,就要列記支出。「應計」就是應該要計入的意思,因此,會計上要採「應計基礎」來衡量損益,依照權利或責任發生與否來決定收入與費用的歸屬期間。而財務管理上,比較著重在現金收支情形,現金是實實在在的錢,平時的營運周轉、特殊的投資決策、融資決策都是依據現金水位來決定的,知道現金多寡與流量,有助於我們管理財務。
會計基礎的分類
有了上面的概念後,我們可以知道會計基礎其實是一項「準則」,可以用來幫助我們認定某段期間收入與費用的金額。會計基礎又可以細分為三種:分別是應計基礎、現金基礎與聯合基礎。
- 應計基礎的內涵為:當確定賺得了、產生應收、產生收入的權利時,認列收入,當確定發生了、產生應付、產生給付的義務時,認列費用,因為涉及權利、義務的發生與否,所以應計基礎又稱為權責發生制。
- 接著,現金基礎的內涵為:收入於收到現金或銀行存款時認列,費用於付出現金或銀行存款時認列。它很單純地是以「現金收付」作為入帳的依據,所以現金基礎又稱為現金收付制。
- 而聯合基礎,顧名思義是結合了現金基礎與應計基礎的作法,在期中時採取現金基礎入帳,在期末時再調整為應計基礎。
到這裡,你會想為什麼要弄得這麼複雜呢?若會計上要求的是應計基礎,為什麼又會有聯合基礎存在呢?這是因為考量到實務上記錄的便利性,對於某些企業而言,平時採取現金基礎,到期末再「調整」為應計基礎帳務處理上會比較方便,所以實務上就給予企業較為彈性的作法。
調整分錄
另外,上面有提到「調整」這個名詞,由於會計上要求該歸屬於這段報導期間的收入與費用都應該計入,因此,到這段報導期間的最後一天,也就是期末,我們必須再次確認這些收入與費用是否有少計或多計的狀況,倘若發生這些情形,我們就必須再補作相關「調整分錄」,讓期末相關科目金額符合會計上的要求。調整分錄通常可區分成兩種情形:
- 第一種是少計的收入與費用要加回。
- 第二種是多計的收入與費用要減掉。
調整分錄釋例-少計的收入與費用
首先是少計的收入與費用部分,假設美冴在111年7月1日存了一筆10萬元的定存,年利率是2%,明年期滿才會付息。到了今(111)年底時,雖然並未收到現金利息,但她實際已經賺得了6個月的利息,這部分的利息是她應收而未收的,金額為100,000x2%x6/12=1,000元。因此,就必須做一項調整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 1,000 元
貸:利息收入1,000元
另外以夢冴向小新家租房為例,美冴收取了夢冴在111年12月16日支付的一個月租金6,000元,此時她可能的記帳方式有兩種:首先是先將收到的6,000元租金記在「預收租金」中,預收租金屬於負債科目,是一種實帳戶,可以遞轉到下期,負債科目增加記在貸方、減少記在借方所以一開始的分錄為
借:現金6,000 元
貸:預收租金6,000元
到了12/31日呢,我們就要將租金收入調整成應該有的金額,也就是會計上應計基礎要求的金額,租金收入實際金額約是3,000元,算式為6,000x15/30(這裡為了讓計算方便,假設一個月為30天),收入增加記在貸方,所以是貸:租金收入3,000元,另外原本記錄預收租金增加6,000元,也就是貸:預收租金6,000元,在12/31的時點來看,其實是多記的,所以需減少預收租金3,000元,因此借:預收租金3,000元,最後預收租金的餘額僅會剩下3,000元,也就是原來的6,000元減調整的3,000元,預收租金同時會遞轉到明年。我們可以發現,這種記帳方式一開始先記在預收租金這個實帳戶中,到了期末才轉為應該有的租金收入科目,也就是虛帳戶中,因此這個方法又可以稱為「記實轉虛」。
調整分錄釋例-多計的收入與費用
第二種情形則是採取完全不一樣的做法,先是多計收入,後續再減掉,我們可以在12/16收到租金的當下,就將租金6,000元全數先記在租金收入中,也就是借:現金6,000元 ;貸:租金收入6,000元。租金收入此時是多記的,到了12/31時,再將租金收入調整「減為」應該有的金額,也就是3,000元,所以是借:租金收入3,000元,同時讓預收租金「增加」呈現它應有的餘額,也就是貸:預收租金3,000元。這個方法一開始是先記在租金收入這個虛帳戶中,到期末才調整成應該有的預收租金這個實帳戶裡,所以此方法又可以稱為「記虛轉實」。
我們可以發現,採取記實轉虛法時,租金收入認列金額是3,000元,預收租金認列金額是3,000元;採取記虛轉實法時,租金收入認列金額也是3,000元,預收租金認列金額也是3,000元,因此,不論是採取哪個方法,雖然過程不一樣,但兩者最後的結果都是相同的。
應計基礎呈現的報表較完整
再來,我們以上面定存與收租金的例子,分別看應計基礎與現金基礎下,小新家的報表會呈現甚麼樣的樣貌。
首先在現金基礎下,由於定存的利息到年底其實是沒有收現的,所以這部分完全不會呈現在報表上,而租金因為有收現6,000元,所以在資產負債表上現金會增加6,000元,同時會馬上認列租金收入6,000元,因此,綜合損益表中的租金收入也會增加6,000元。
另外在應計基礎下呢?定存的利息會使得應收利息增加1,000元,這個部分會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而利息收入也會增加1,000元,會反映在綜合損益表中,關於收取租金6,000元的部分,同樣資產負債表上的現金會增加6,000元,但同時會反映出預收租金這項負債增加3,000元,而實際認列在綜合損益表中的租金收入則為3,000元。
比對兩者,我們可以明顯發現,採取應計基礎表達的財務報表會透露出較完整的資訊,會計上出於盡量完整揭露的目的,才會要求應該要採取應計基礎。
重點複習
最後再簡單幫大家複習一下:
- 在會計的角度上,比較重視收入與支出歸屬期間的合理性;在財務管理的角度上,比較著重在現金收支的狀況。
- 會計基礎是一項準則,用來幫助我們認定某段期間收入與費用的金額。
- 會計基礎可以區分為應計基礎、現金基礎與聯合基礎。
- 因為會計上要求採應計基礎,所以期末通常會有調整的動作。
- 調整分錄通常可區分成兩種情形:少計的收入與費用要加回、多計的收入與費用要減掉。
- 針對已經收付現的部分,企業可以採取記實轉虛或記虛轉實的方法,最後的結果是一樣的。
- 在應計基礎下呈現出的報表能夠提供較完整的財務資訊。這也是會計與法規上如此要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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