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走路,只要體力許可,下班後就會一路從捷運站花個半小時走回家。每次都自以為能在路途中能思考或做下關鍵性決定,但每次都是到目的地時才驚覺居然已經到了,過程中什麼都沒想,就只是走而已。反而這就是走路迷人之處,工作時需要一心多用,開口前每句話都得先經過大腦,唯有走路,只要專心致志往前就好。
不同於一般明星書,假若內容有3萬字「做自己」這三個字大概會出現起碼2萬次,讀不到三分之一便覺得索然無味,而河正宇在《走路的人》裡爬梳人生時間軸,對自身情緒無比坦白,懂得感知且回應自己的身體,好好走路,好好做飯,好好吃飯,所有對生活的認真以待,使他有血有肉,不用高喊「做自己」來自我催眠就能是自己。
能回歸自身也得來不易,歷經反覆不斷的低潮,無戲可演、票房不如預期種種困境動搖河正宇的內心,綿長前行成唯一解答,除了走,他別無所求。日行三萬步如同僧人苦行求道,以為能日日神智清明,但偶爾還是有動都不想動,只想待在被窩裡醉生夢死的時候,然而這種感受一來,往往能氾濫到隔天再隔天,日子一事無成。
「沈重的不是身軀,而是思緒。」
所以他會和自己打商量,哄著自己「不要擔心,我知道現在很不舒服,稍微起床,坐著就好。」然後慢慢起身,先完成起床的協議,再從床上離開,如此循序漸進,只要邁開一步,身體就能自然地移動。用不著信心喊話,單純的行動比什麼都強大,這也深深撫慰了時常落入低潮不知所措的我,先做吧,就算一切後知後覺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