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2014年5月21日在台北捷運車廂隨機犯案,殺死4名無辜乘客,造成24人受輕重傷,刑事訴訟的過程,辦案人員承受不少壓力。有法官說,「陳伯均、林晏鵬辦鄭捷案是在替天行道,他們明明都是好人,為何下場會是這樣?」
以上是某報章雜誌對於審判鄭捷案法官意外身亡而寫下的言論。這個社會對於鄭捷可能已經沒有容身之處,大部分的人都將他視為惡魔,甚至在他被捕之後,民眾的憤怒也絲毫沒有要放過他的父母。距今8年的案子,所有人都認為此事已過,罪犯也得到應有的懲罰,死於槍口之下,但就這個案子帶給我們社會什麼教訓,還是只是眾人借司法之手發洩報復心理的秀?
事發難道是無徵兆嗎?
事發之後鄭捷的同學紛紛出來指出他從國中開始就出現特立獨行的言行舉止,也曾自行創作多篇短篇小說,內容皆與殺人有關,例如:電車殺人案、密室囚禁……而且也曾在就讀東海大學時期預告要在2014年底進行一場「大事業」 ,甚至也有人在臉書上預告鄭捷可能會在捷運行兇,但社會真的有給予關心嗎?東海大學校方指出已進行輔導,但我們可見成效不彰,甚至很有可能沒有幫助到鄭捷。社會的確有介入關懷,但該給予援手到何種地步事我們改去反思的,憾事的發生並非毫無徵兆,但在教育方面我們真的有給孩子適當的關心嗎?還是將孩子貼上「頭痛人物」、「問題兒童」等標籤就草草帶過。
鄭捷的老師曾在事發之後說道:「鄭捷是個非常安靜的學生,也沒曾想過他會犯下這種罪」,那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個孩子變成如今這樣?在最後的審判動機及自述,鄭捷表示國小時與兩位女同學有所爭執而衍生報復的想法,也確認鄭捷具有反社會人格、社會化能力低,那為什麼從國小事發到案發這麼長的時間都沒能改變鄭捷的想法?社會只看到他殺害四條人命,就非將他處死不可,那怎麼可以說他的錯與我們沒有關係?判決死刑時我們是否審視被告的成長背景,而不是將民怨化作子彈結束被告生命如此草率。
司法的高效率
社會在無形之中抹煞一個人向善的可能性,在鄭捷死後執法人員卻說鄭捷到臨死前都沒有悔改之意,如果一個人對社會完全失去信心、確定要被當成惡魔判處死刑,那麼即使他有這個心,表現了又有何用?被害者家屬也說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但從罪犯的死我們可以得到什麼?社會上總有人說保護加害者的權利就是在檢討被害者,事實上槍口下的鄭捷,又何嘗不是輿論的被害者,冷血、無情成了他的代名詞,然而他真的不曾考慮過社會上所謂的向善嗎?
他的父母在一審結束後向曾提出希望給予緩刑,也在頭七之日在媒體面前向公眾道歉,但社會從定讞到執行槍決都並非第一時間得知,讓人不禁懷疑時任法務部長是不是只是為了給予民眾交代。
「執行死刑前如果沒有充分了解被告的成長背景,或傾聽不同的想法,而只是將焦點放在殺了多少人或引起多少民怨,那社會不過只是借司法之手殺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