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梗雖老,其用不少。
十五年前吧?大致是歐巴馬的時代,那個時候,在中文的BL圈,流行的一個命題就是:BL不是現實的男同。
當時的解釋理由,主要有兩個:男同志是拒娘的,以及大家都是不分。那種異性戀霸權式的,所謂攻受分明不存在。這也導致,一度,攻受分明的審美,被認為是老土審美。或者,男同志說: 絕對的不喜歡BL(與攻受分明的審美)。
當時也流行「不要服膺於異性戀的正常標準」,所以男同志的書寫創作,就應該是偏向非穩定態,肉體中心的。男同志不愛看談感情。
有意思,大約是同婚在台灣,爭論的較激烈這幾年(6-7年左右),「BL不是現實的男同」的解釋,除了「還是拒娘」,多出一項「零多一少,故而寵受的文是不現實的」「事實就是容易選妃」。兩個時代互相比較,拒娘是堅定呼應的,後者,這就很奧妙了,大家都不分,哪來的零多一少?數學是不是只考4分?
所以,問題在哪裏?
重看完語意錯誤(至少第二十遍了吧)包括原作小說、漫畫、電視、電影,我得到很有意思的感想。
承認吧,大家更愛正典羅曼史,那種有陽有陰的天作之合。
雖然正典,又老梗又不政確,承認喜歡,好像自己對萬惡的資本主義市場魔鬼投降了。
我看過有人說,語意錯誤在保守國家也能得到主流的獎項,不影響當事人的演藝事業(甚至爆紅),以及,挑剔的韓國男同志,也一被推坑,紛紛淪陷,來自於「熟悉」,就是很「異性戀」。這個解讀被按了一堆讚,可是,稍有性平意識的人,會覺得很不對勁。
那不叫很「異性戀」,異性戀也有邪典和負典。語意錯誤是(布爾喬亞)男同志的正典。
或許被說很「異性戀」,是這個故事,原作到影劇版,都有很明確的體型差,張宰英長得像一堵牆,感覺丘尚宇會壞掉。可是,丘尚宇這個角色在任何版本,都非常的男孩子氣,只是,電視劇版的傲與嬌反差較大。
雖然劇情是受方偷親和求婚,被回敬的很激烈。張宰英在原作,就是個絕頂猛1,開車部分媲美一般意義上的gay向---我指那個情節的觸感。原作劇情裡,真正的交集,就是來自愛情最原始的元素。
然而,故事的收尾本身,十分正典,是一個100%完美合適韓劇配樂的故事。
電視版為了闔家觀賞,當然沒有這麼厲害,但是,那個喝醉後在烤章魚店狂親的名場面,害我無法看任何Only Fans(戒斷到現在)為什麼?
因為,看完覺得,OF裏面的人是不是唬我,他們是gay for pay吧,電視裡面那兩個傢伙比較像真的。
電視劇版的微妙在於,大朴的長相比原作.漫畫的描述,顯得較老成古典,小朴顯得比原作稚嫩可愛。所以,體型差和那種「攻受超分明」,「就是年上者帶領著」的感覺,比原作和漫畫版誇大。可以說,電視劇版是更「正典」的羅曼史。甚至帶著年長紳士和剛進社交界的白衣小姐的擬態。
小朴說,是對方引導的好,這點就很有意思。
語意錯誤整個故事,貫穿著「戀愛生活」的氛圍。原作寫得更細,電視劇版則是有暗示。比如: 原作有張宰英想把丘尚宇打扮起來的段落,電視劇版的暗示,則是小朴穿了大朴的衣服。
令我想起了,大朴以前當偶像的時候,喜歡跳2PM的歌,一年前又模仿過2PM的Make It,這首歌,有句經典的詞" Coffee, shopping, driving, LP, cooking, wine~(飆高)" 當然,2PM身為肉食系男團,本來唱的是男主角邀請女主角。注意:這些元素在語意錯誤的原作,都有出現。(cooking似乎弱一些)
有個常見傳說是: 長年以來Gay的特色.象徵,是缺乏很認同的男歌手,特別熱愛女歌手,所以天后總是有堅實的gay粉絲團。我想這屬於常識。
歌手跟演員不同,歌手會被預設「唱自己本身的心靈狀態」,2PM這種總是在把妹的芳心縱火犯角色,被認為離gay最遠。甚至,還常有更憤世嫉俗的意見,是gay的交友第一天就會打砲,這種繁複的男性邀請儀式,是沒有形成習俗的。
然而,語意錯誤的原作,就是學長學弟由砲友轉真愛,電視版為了尺度限制,所以改動。結果演技太猛烈,變成半套剪輯版砲友轉真愛了。這個淡化,看似服從保守的社會風氣,實際上是很狡黠的植入概念到民眾的心裏。台灣的觀念裡,劇組很可能不會這樣淡化,反而,會獵奇的強調尺度夠大。那麼這個作品很大機率會邪典化,最後主演很難去得到榮譽,或專業上受到尊重。
Gay基於生活經驗,恐怕難以同理約會歌. 追求歌(刻板印象異性戀感覺的)---所以,BL書寫.BL劇,一旦有這種氛圍,它就是純粹的腐女取向,對現實的社會運動無益??
這種「涇渭分明的預設品味」,真的是「尊重差異」「不服從異性戀正典」,還是另一種歧視?
我甚至認為「gay不愛細微劇情」的設定被強化,在文娛、在媒體、在社群的大勢氛圍,並不證明社會的開化進步。台灣中產是不能談論非婚生子女的,女性的婚前貞操一直是秘密,證實了很保守。
台灣之所以,好像很敢講「不服從異性戀正典」的意見,是台灣的不恐同,並非建構在「不恐同者」的高度組織,而是恐同者的組織程度,不足以形成直接對群體的破壞。所以,不該輕率的議題,被輕率以對了,正規的媒體,報導BL(廣義)劇起來,都像自己是軟網黃或邪典網紅一樣。簡單講,新聞系讀出來,做的事卻跟FJ234一樣,他們做自己頻道可以(頂多不訂閱嘛),正規媒體的角色不是那樣。
在韓國,演語意錯誤的小朴,在一群大叔裡,被問了「我們之中有你的菜嗎?」,就被韓國人吵上熱搜。大家心疼小朴,可是,我覺得,號稱開放友善的台灣,BL(廣義)作品,演員們劇組們所受的不得體對待,沒有比這更少。
台灣演員,甚至有些軟性網黃,無謂強調的犧牲(自稱直男且賣腐的犧牲),不只是本身性平意識的問題,還有,輕率的訪問者和採集者,製造的氛圍,就是「你開始親男生一定覺得超不舒服/超困難,把這種不適感給我看」。而且,也刻意把男同志觀眾,塑造的比較飢餓。
這些操作,不正典,帶著性騷擾的潛在危險,甚至是邪典與負典。
我懷疑,整體的運作很賊:強調男同志的「邪典性質」,甚至「負典性質」的操作,因為,它證明了「是個gay,就不配得體,不配一個coffee, shopping, driving的流暢過程,正典不是你們的」,哪怕你的Tuxedo是Dior Homme,都不得體,於是,它「反而」被包容,甚至縱容了。
它看起來進步,卻無法使大眾真正產生質變,因為,它在鞏固男同志是解構者,或食腐者的位置,鞏固這種異性戀中心社會的潛規則。
社會更「怕」,對恐同者最衝擊的,影響力最大的,終歸還是正典,正典的羅曼史。正典的羅曼史,才會表達「你不會因為某種愛的方式,而變得不再體面」,進而鼓勵一種為愛集結的高組織度。
張宰英不會因為頂到丘尚宇的懸雍垂,而不體面,丘尚宇不會因為覺得控制狂的張宰英如此性感,故而變得飽受賤斥,這是正典羅曼史的魅力。
所以,人性雖然不完美,別輕忽看起來很老梗的正典羅曼史,通常這種老梗的大眾統戰效益最高。
傳說中「BL只是異性戀結構下的羅曼史,換了性別就沒有可看性,不夠酷或覺醒,缺乏社會運動的力量」,「社運要靠最毀家廢婚,或社會最排擠的形象去啟動」。
是嗎?最好再想想。
人不會僅僅因為性別組合,而失去正典羅曼史的權利。
這是看似溫吞的,BL化的創作,在社會運動的價值。
青龍獎。個人很喜歡小朴那種90年代傑尼斯的,精緻中些微粗俗的阿飛氣質。也有點像黃金時代的港星?